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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湘签订跨省市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协议

日期: 2019-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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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近日,重庆市与湖南省就酉水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正式签订补偿协议。这是重庆签订的首个跨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实施年限暂定为2019年至2021年。

  为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方针,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就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出台相关的文件,国家相关部委印发的《加快建立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指导意见》。

  按照市委市政府“坚持上游意识、担起上游责任、体现上游水平”的要求,重庆市与湖南省就酉水(经重庆市酉阳县、秀山县流入湖南省湘西州)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建立,经过积极磋商探索,达成统一意见,签订《酉水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

  协议中指出,两省(市)以位于重庆市秀山县与湖南省湘西州交界处的国家考核断面里耶镇的水质为依据,实施酉水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

  按照“谁污染、谁补偿,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如果里耶镇断面当月的水质类别达到或优于国家考核目标(Ⅲ类水),湖南省拨付补偿金给重庆市;若里耶镇断面当月水质类别劣于国家考核目标(Ⅲ类水),重庆市拨付补偿金给湖南省。受偿省(市)应将补偿资金专项用于酉水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生态环境保护、产业结构调整等相关工作,确保补偿金合法、合规、合理使用,切实提高补偿资金使用效益。

  此次重庆、湖南两省(市)人民政府还建立了协调沟通,信息共享、监测预警、应急响应、执法协作、合力治污等联防共治机制,将共同加强酉水流域锰污染防控,保护酉水流域水环境,实现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