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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

日期: 2018-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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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2日上午,市生态环境局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陈卫发布了《重庆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布局规划(2018-2022年)》主要内容,监测处处长张懿发布我市环境监测工作进展情况,信息中心主任余游发布我市环境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成效。本次新闻发布会由宣教国合处处长苟渊主持。

    苟渊大家好!按照例行新闻发布要求,现在我们召开11月新闻发布会。本次发布会主要发布三个内容,一是刚刚印发的《重庆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布局规划(2018-2022年)》;二是环境信息化建设成效;三是水环境监测工作进展。下面请新闻发言人陈卫副局长发布《重庆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布局规划(2018-2022年)》主要内容。

    陈卫: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好!这是市生态环境局组建以来召开的第一次新闻发布会,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大力支持,希望大家一如既往的支持和关注全市生态环境工作。近日,经市政府同意,市生态环境局印发《重庆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布局规划(2018-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现在,我向大家通报《规划》主要内容。

一、补齐危废处置设施短板,制定五年建设布局规划

《规划》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以提升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和管理水平为主要任务,对全市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的目标、布局、规模、任务等进行统筹规划,积极构建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相适应的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体系。

制定该《规划》,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工作部署,也是我市危险废物处置形势所需。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垃圾处置”,国家《“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提高危险废物处置水平”,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加强工业废物处理处置”。

我市高度重视,认真推进危废利用处置工作。2017年,全市共产生工业危险废物60.5万吨,医疗废物2.12万吨。全市现有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设施26个,经营能力101万吨/年。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6个,处置能力15.29万吨/年。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13个,处置能力2.79万吨/年。近年,我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大幅提升,环境监管能力不断增强,工作制度和机制不断完善。根据“十二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通报,我市是全国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抽查合格率双达标的4个省市之一。

但我市危险废物处置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利用处置能力与需求的匹配性有待提高,收运体系亟待进一步完善,经营单位管理水平有待提高。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和危险废物管理的日趋规范,我市危险废物产生、收集、集中处置量将不断增长。到2022年,预测全市危险废物产生量91.06万吨,较2017年将增长50.51%,全市医疗废物产生量3.9万吨,较2017年将增长83.96%。到时,全市危险废物处置能力需求为57.49万吨(不含综合利用),其中集中处置能力缺口将达到45.79万吨(含垃圾焚烧飞灰处置能力缺口16.94万吨)。全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需求3.9万吨,其中集中处置能力缺口将达到1.11万吨。

为解决预测缺口,《规划》规定,按照科学规划、统筹布局,就近处置、辐射周边,严格准入、优化结构,总量控制、公平竞争的原则,到2020年年底前,建设一批前期基础好、管理水平高的危险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设施和水泥窑协同处置工程,逐步完善废铅酸蓄电池、生活垃圾分类产生的有害垃圾、非工业源危险废物收集体系,实现全市危险废物处置需求与能力基本匹配。

二、统筹投入资金25亿元,分区域建设危废处置设施

《规划》鼓励社会资金积极投入,共同参与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到2020年,拟投入25亿元新建(改建扩建)5个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和填埋项目、5个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7个医疗废物处置项目,分别新增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达到85.35万吨和1.13万吨,满足我市预测能力缺口,补齐危险废物处置短板。到2022年,同时培育一批具有全国示范作用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优质企业。规划建设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的任务:

一是大力推进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和填埋设施建设。2020年底前,建成投运长寿危险废物处置场二期项目等,每年集中处置能力新增42.25万吨,实现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与需求基本匹配。同时,鼓励和支持在渝西片区的璧山区、江津区和涪陵区,渝东北片区的万州区,以及渝东南片区的黔江区等地,新建(扩建)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和填埋设施。到2020年,全市每年新增垃圾焚烧飞灰处置能力16.94万吨。

二是积极稳妥推进现有水泥企业协同处置危险废物,作为全市危险废物焚烧和填埋集中处置的有效补充。鼓励和支持在渝西片区的永川等地,以及渝东北片区的忠县等地选择基础条件好的水泥企业,建设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项目。到2020年,全市每年新增水泥窑协同处置能力43.1万吨。

三是加快区县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梁平区、丰都县、奉节县、巫溪县等4个区县建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积极推进主城区、涪陵区、江津区和开州区等4个区(片区)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改建及扩建。鼓励和支持其余区县,自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或依托周边区县已建处置设施。到2020年,全市新增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1.13万吨,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率进一步提升。

四是妥善解决特定大宗危险废物处置。鼓励和支持万州区、江津区等地,建设垃圾焚烧飞灰专用填埋设施或选择符合要求的水泥窑设施协同处置垃圾焚烧飞灰。支持辖区内建有生活垃圾焚烧处置设施的区县,就近选择生活垃圾填埋场改造以满足焚烧飞灰处置要求。到2020年,全市每年新增垃圾焚烧飞灰处置能力16.94万吨。

五是引导特定类别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针对我市无含汞废物处置设施的问题,引进建设含汞废物等专项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解决非工业源危险废物处置需求。同时在长寿区,利用炼钢转炉协同处置废油漆、废涂料及废矿物油铁质包装桶,提升资源利用水平,降低企业处置成本。

六是规范引导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鼓励危险废物年产生量在1万吨及以上的企业与大型产业基地,和产生量在2万吨/年及以上的工业园区与工业集中区(不含主城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

   三、落实政府企业双责任,科学开展危废处置利用

  (一)统筹推进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

一是总体上按照“鼓励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新建一批”原则,统筹规划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按照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和填埋处置能力建设适度超前、水泥窑协同处置适度补充的原则,到2020年基本满足全市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需求,培育一批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龙头企业。二是原则上以重庆市区域功能片区为单位,统筹规划建设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接纳片区范围内工业危险废物和非工业源危险废物,并提供“兜底式”保障和应急需求。重点在渝西和渝东北片区建设危险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中心;鼓励渝西、渝东北片区择优建设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项目,作为区域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的有效补充,禁止利用落后水泥产能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力求无害化处置能力与需求匹配。三是统筹调配全市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资源,支持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产生量小的区县依托相邻区县跨区域联合建设,减少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长距离跨区域转移的风险。四是规范引导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五是推进大宗危险废物、新增危险废物、以及含汞危险废物专用综合利用及集中处置设施建设。

(二)合理布局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

一是因地制宜推进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合理选择处置工艺或依托区域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设施,妥善解决药物性和化学性医疗废物处置需求。加快边远区县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建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二是建立区域医疗废物协同与应急处置机制,保障全市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和偏远地区医疗废物安全处置。

(三)健全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体系

一是完善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试点。推动危险废物分类收集专业化、规模化和园区化,积极稳妥发展分类收集、分类贮存和预处理服务。二是以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为契机,完善非工业源危险废物分类收集、贮存、转运体系。补充完善有害垃圾收运及中转贮存设施设备,以社区为中心推进有害垃圾分类收集、贮存专用容器及设施建设;积极探索开展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试点;规范机动车维修行业废矿物油及含矿物油废物收集、贮存、转运网络体系建设;加强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环境监测机构等单位实验室废物收集、贮存、转运网络体系建设。三是建立健全医疗废物收运体系建设,提升全市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率。

(四)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技术和运营水平

一是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成熟的危险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设施及运营经验,加大技术创新和改造力度,提高现有设施的运营水平,高标准建设新的集中处置设施。鼓励危险废物焚烧、填埋等集中处置企业向规模化发展。严格限制可利用或可焚烧处置的危险废物进入填埋场,减少危险废物填埋量。二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推进我市有价值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提高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减轻危险废物末端处置压力,提高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产品竞争力。

(五)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

一是强化市、区(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危险废物监管能力。建立健全覆盖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运、利用、处置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加强危险废物鉴别和监测能力建设,创新监管手段和机制。建立危险废物应急处置区域合作和协调机制,提高危险废物应急处置能力,鼓励持证单位参与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中危险废物应急处置工作。二是加快建立健全我市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系统。全面完成与国家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联网,实现地方和国家信息互联互通,提高危险废物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苟渊请市生态环境局监测处处长张懿发布我市水环境监测工作进展情况。

    张懿:为进一步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厘清水环境保护责任,我市全面推进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及国家地表水环境监测网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等工作,着力构建生态环境监测新体系,已初步形成全市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为进一步改善水环境质量、加强水污染治理提供了更加有力的监测技术支撑。

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我市共承担48个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水质自动监测站(以下简称“水站”)建设任务,其中已建10个,需新建38个。48个水站分别位于我市26个区县,对应监测国家考核地方的48个河流及湖泊断面水质,覆盖了长江、嘉陵江、乌江等我市重要的31条河流和1个水库,其中39个断面考核重庆,6个考核四川,3个考核贵州。此外,还有3个考核重庆的断面位于周边省。

截至2018年9月底,所有水站均已全面完成站房建设、仪器设备安装调试及联网等工作,监测数据已上传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目前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委托的第三方运维单位主要负责运行管理。

在国家水站建设中,为保障自动监测数据能够为水环境质量改善发挥支撑作用,我市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建立了水质数据比对分析制度,对实际水样水质情况开展了连续、细致的比对分析,及时总结差异原因,不断改善设备调试状况,以提高数据质量。

不同于手工监测,目前,水站监测项目只有9个参数:pH、溶解氧、浊度、水温、电导率、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总氮和氨氮(湖库增测叶绿素a和藻密度)。其中,新建水站的pH、溶解氧、浊度、水温、电导率5项每小时出一组数据,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总氮、氨氮4项每四小时出一组数据。而这些数据实时上传国家数据平台,能够更加客观地代表断面水质实际。

同时,为适应国家建立健全自动监测为主、手工监测为辅的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体系新形势,在充分考虑我市地表水监测网络现状和特点的基础上,我市参照国家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的模式,按照“环境质量上收,污染源下沉”的原则,选取了49个市控考核及生态补偿断面开展水站建设工作,以进一步厘清区域内水环境保护责任,加大流域生态环境补偿力度,从而推进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目前,各相关区县已完成站房选址,并陆续开始征租地、站房基础等前期工作。按照要求,49个站房将于今年年底完成站房基础建设,2019年6月底前完成联网运行。

与手工监测相比,水质自动监测的优势主要在于:一是监测数据将更有代表性。监测频次的提高会产生更多更及时的数据。二是监测数据将更加客观。采样位置基本恒定,送样时间短,分析流程固定,数据自动上传。这些优势将明显提高环境监测对环境管理的支撑效率。如有利于及时把握水环境质量状况、及时发现突发性水质污染事故或水质异常情况,提高流域水环境预警预报的准确率,提高水环境质量综合评价的科学性等。

不足主要有:一是分析项目少,目前水站仅有9个项目采用自动监测。二是部分项目监测结果准确性还有待观察。目前国家暂不将自动监测数据用于考核。

下一步我市将积极配合国家运维单位做好水站运维,加快市控断面水站建设工作,促进我市水环境监测现代化、自动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苟渊请市生态环境局信息中心主任余游发布我市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建设与应用情况。

    余游: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敏尔书记在智博会上提出的“借助大数据智能化的强大力量,把重庆这方好山好水保护好、这座江城山城建设好,努力实现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地’‘两高’美好愿景”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全面加强环境信息化管理,大力实施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建设,不断增强新技术服务环境管理能力,持续推动数据资源整合共享,不断提升环境管理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问题处置的即时性、精准性和有效性,为“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提供智能化支撑。

一、智能环保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

按照国家“气十条”“水十条”及全市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建立了服务市区(县)两级大气环境管理和水环境管理的一体化工作平台。平台以“目标-现状-问题-措施-效果”攻坚工作路线图为主线,包括大屏幕调度系统、PC工作系统、移动APP三大部分,分别实现会商调度、日常监管、现场巡查等功能。

大气污染防治系统平台建立了“数据舱”和“作战图”,集成仪表盘、热力图、数据表、空间图等可视化形式,实现按全市域、区域(主城、渝西、渝东南、渝东北)、40个区县,以及17个国控站和54个市控站不同层级的空气质量、污染因子、首要污染物、超标因子等数据分级、分层应用。截至10月,系统信息数据上载应用6万余次,市局通过平台下达任务5000余项,推送“蓝天行动”6类数据3000条。区县局通过移动端APP开展巡查6000余次,完成控制臭氧污染告知12000余条,发送臭氧企业错峰生产短信通知11000余条。

水污染防治系统平台建立了水质问题清单、污染源清单,实现国考市考断面、饮用水源地等水质对标对表动态监管,实现对区域、流域和断面水质数据统计、溯源追踪、超标及临界突变预警。系统集成37条重点河流数据,将“一河一策”通过移动APP带到现场,每条河流的基本情况、目标要求、水质现状、问题清单、污染源分布、整治方案、工程进展均动态呈现,并自动生成流域水系图、监测断面图、问题水体图、水质变化图、污染分布图。截至10月,市局通过平台向任务3500余项,汇集共享42个国考断面、105个市考断面、211个市控断面监测数据1万6千余条。

今年8月下旬的国际智能产业博览会上,大气、水环保大数据平台现场展示了为污染防治攻坚战所提供的各类数据和应用功能,引起了媒体和公众的广泛关注。

二、遥感监测技术服务环境管理

市生态环境局利用遥感监测技术,重点围绕环保督察、大气污染防治管理等方面开展应用探索,已形成了从数据接收、预处理、解译分析到支撑业务管理的生态环境遥感应用模式。 截止今年10月,共完成各类环境管理遥感监测报告86份,主要服务于:一是助力环保督察取证研判。开展了5个县级自然保护区的疑似人类干扰活动遥感动态变化监测及遥感数据解译,为环保集中督查的取证、分析和研判等提供了依据。二是助力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开展了主城区裸露地块遥感解译分析工作,提取主城区及周边裸露斑块7000余个,夯实了大气污染防治管理扬尘源基础信息。三是助力水污染防治管理。开展大范围的水域环境解译与反演,目前已完成永川区城市水体、两江新区肖家河以及濑溪河流域水体富营养化遥感监测探索,并形成水体富营养化趋势分析结果,为水环境监督执法的初步筛选提供依据。四是助力环保专项行动。完成了全市82个区县级以上饮用水源保护区疑似人类活动干扰遥感解译工作,共发现300余个疑似斑块,为全市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项行动提供了数据支撑。

三、数据资源整合助推环境信息共享

为推进环境信息资源共享和应用,今年7月,市生态环境局印发《环境保护领域数据公开标准(试行版)》,进一步明确信息资源共享工作要求。一是夯实数据汇集共享基础。通过环境信息数据的融合、加工,已实现全市17个国控空气监测站和54个市控空气监测站的数据自动入库,实现全市六大水系、42个流域控制单元、主要重点次级河流、400余个地表水监测断面、1500余个饮用水源保护地基础数据入库。实现我市100多个工业园区、7000多个涉水工业企业、2000多个污水处理厂、近1500个加油站、3万余家畜禽养殖场、1000多个入河排污口等数据处理入库。二是强化跨部门跨层级信息共享。环保数据资源中心通过数据接口汇集共享数据40万余条。在纵向实现环评审批信息“部-市局-区县局”三级联网自动报送共8000余条,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企业自行监测数据与生态环境部数据管理系统的联网上报12万余条。在横向依托市网上行政审批平台和市共享交换平台,获取气象、交通、水利等多部门共享数据共计100万余条;与“信用重庆”平台共享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涉及企业1000余家;与市工商局共享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涉及企业5000余家;与市税务局共享行政处罚、排污许可、手工监测、在线监测、涉税企业基本信息、纳税入库信息等涉及企业6500余家。(文 聂廷勇 赵方敏 杨礞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