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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南岸区反馈督察情况

日期: 2018-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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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督察重要决策部署,2018年4月11日至4月30日,重庆市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南岸区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18年7月19日向南岸区委、区政府进行了反馈。重庆市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谢忠碧通报督察意见,南岸区委书记郑向东作表态发言。反馈会由陈一清区长主持,督察组副组长唐德刚,督察组有关人员,区级有关领导同志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南岸区委、区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参加重庆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深入推进五大环保行动,大力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南岸区委、区政府将生态环保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制定出台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等文件,持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2016年以来,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多次研究生态环保工作,形成了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统筹抓,分管领导牵头抓,相关责任部门具体抓的生态环保工作格局。

  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积极开展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不断优化产业结构,严禁布局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重金属、重化工等污染严重的项目。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制定水、大气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深入推进“碧水、蓝天、绿地、田园、宁静”五大环保行动。开展“双随机”监督检查和环境监管执法“零容忍、出重拳”等专项行动,推动环境风险防范全过程监管,近年来全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全区综合环境质量整体稳中向好。

  南岸区积极推进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累计梳理问题107项,已完成整改90项,鸡冠石污水处理厂臭气扰民、长生桥垃圾填埋场臭气扰民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得到解决。积极配合市级环保集中督察,立行立改、边督边改。截至2018年5月3日,督察组交办的208件群众环保投诉案件已全部办结,责令停业整改25家,立案处罚57件,处罚金额201万元,约谈企业负责人30人。

  督察指出,南岸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积极进展,但发展与保护的矛盾依然突出,与中央的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还有差距。

  一是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部门、镇街、经济板块学习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决策缺乏自觉,对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认识还不够到位,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的现象仍然存在,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决心不够、力度不大、效果不佳。

  环境保护考核不严、督查不到位。2017年以前无环保考核办法和细则,考核工作未能落到实处,以考核促进环保工作的效果不明显。开展生态环保工作督查不力,对整改推进滞后、未按时完成重点目标任务的没有及时开展督查。

  部分部门环保责任落实不到位。区城管局未制定建制镇市政设施管理办法,未全面及时开展污水接沟许可和排水许可工作;对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工作管理不到位。区农委对禁养区畜禽养殖排查不细,整治不彻底。区商务局未建立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日常环保监督检查制度,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无证经营问题突出。南滨路管委会对南滨路沿线污水排放监管不到位,污水排放基础设施不足。

  环境网格管理互动不足。网格成员单位信息沟通不畅、互动不足,网格化监管效力未得到充分发挥。

  基层环保队伍力量薄弱。部分镇街环保工作人员流动性大,人员少,环保专业知识不足,现场检查不能甄别存在的环境问题,处理环保问题的政策水平低,业务水平亟待提高。

  部分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不力。重庆纳川重型机械有限公司环保搬迁、重庆江南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环保搬迁、重庆医药工业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环保搬迁、鸡冠石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石院子污水处理厂改扩建、东港污水处理厂建设等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欠进度。

  二是水环境保护问题突出。玄坛庙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市政排口雨污混排,长江峡口临时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未进行规范化建设。

  基础设施不完善。南岸区污水管网缺失、错接、混接,雨污混流较为突出。

  三是大气污染防治力度不够。重污染天气应急体系不健全。部分部门未按照要求制定本行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

  扬尘污染管控不力。区城乡建委、交委等部门对施工单位监管不力,扬尘控制措施不到位。

   区环保局对工业废气、区交委对汽修行业废气排放监管不力。

  四是“四山”地区生态环境问题较为突出。“四山”范围内违法违规建筑量较多,已拆除的违法违规建筑拆除也不彻底。执行管制规定不严,南山黄金公路“火锅一条街”发展规划性不强,对占用林地等问题查处不力,该区域环保基础设施缺失。

  五是危废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工业企业危废监管不到位,重庆绿光印务有限公司等企业危废无管理制度、无“三防”措施、无标识标志、无处置协议。汽修行业危废监管不到位。对部分汽修企业危废收集、贮存、转移和处置等环节疏于监管。

  此外,南岸区小、散、乱、污企业数量大,污染治理设施缺乏,整治工作压力大。2016年、2017年建筑施工噪声投诉分别达2493件、4672件,餐饮油烟投诉分别为270件、340件,增长幅度较大,成为群众投诉环境问题的热点。

  督察要求,南岸区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全市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动员大会暨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制度和最有力的措施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守环境质量底线,严守资源消耗上限,严格执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加大环保宣传教育力度,提升全民环保意识。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压实部门、镇街和单位保护生态环境工作责任,构建齐抓共管的大环保工作格局。深入开展“环保五大行动”,大力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着力补齐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严格环境监管执法,健全环境风险防范体系,保障生态环境安全。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妥善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建设更加宜居的生态环境。对于督察中发现的具体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逐一厘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南岸区委书记郑向东表示,督察组反馈的督察情况,既充分肯定了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又严肃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还提出了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很强的整改意见,客观中肯、实事求是。南岸区各级各部门将严格按照督察组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措施上积极有效、整改上立行立改、落实上务求实效。全区上下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要以问题为导向,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严格整改销号,加强信息公开,严格督查考核,严格责任追究,着眼重点领域、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以最坚决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最有力的措施狠抓各项问题整改落实。要立足长远发展,以环保督察整改为契机,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努力把南岸区建成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和“三生三宜”品质城市,实现“南岸起风景”。

  督察强调,南岸区委、区政府应根据《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和督察反馈意见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市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将按有关规定移交南岸区委、区政府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