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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区县(经开区)积极迎接第三批环保集中督察

日期: 2018-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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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6月20日第三批14个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以来,14个区县(经开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学习传达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全市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动员大会暨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对环境保护督察的决策部署,提高站位、统一思想、压实责任、严格措施,积极支持、全力保障第三批环境保护集中督察工作。

  记者了解到,14个区县(经开区)均成立了以党委(党工委)或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迎接环保集中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迎接督察工作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制定迎接市级环保集中督察工作方案,成立了综合协调、档案资料、宣传报道、现场处置、追责问责、后勤保障等工作组,落实督察进驻各项工作。同时,各区县(经开区)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自查自改,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

  目前,14个督察组在相关区县(经开区)召开了督察进驻工作动员会,各区县(经开区)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纷纷表态,表示将以环保集中督察为契机,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接受督察的自觉性主动性,把支持配合做好环保集中督察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行动,作为推进各区县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机遇,把接受督察作为检验工作成效、发现环境问题的难得机会,以诚恳的态度自觉接受督察。二是坚持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建章立制、长效整改,全面排查生态环境问题,积极整改督察组交办的环境投诉举报,做到“找就找准”“马上就改”“改就改好”,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三是要严肃追责问责,不回避、不护短,不姑息,不纵容,对督察组移交的环境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对党政干部失职失责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四是严格督察工作纪律,客观真实地汇报情况,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让督察组听到真话,察到实情,防止“关停再说”、搞“一刀切”等敷衍应付行为。

  据了解,环保集中督察进驻时长约20天,主要采取听取汇报、调阅资料、个别谈话、走访问询、受理举报、现场调查等方式开展。进驻期间,各督察组设置专用电话和邮政信箱,接受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举报,每天8:00—20:00接受群众来电举报。

  “对群众举报的生态环境问题,我们将逐一移交相关区县办理,能马上办的马上办,不能马上办的要督促其制定方案,认真整改,决不让群众的环境举报没有下文”,市环境监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