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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控两增促改善 蓝天行动见成效

日期: 2017-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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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6日,重庆收获到今年以来第300个"蓝天",PM2.5浓度同比下降20.8 %。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为让市民呼吸更清新的空气,看到更多的蓝天,提前谋划,重点部署,印发《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制定六个方面50条900余项年度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38个区县和17个市级部门。统筹指导,及时调度,重点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秋冬季攻坚、“零容忍出重拳”,要求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各区县政府和相关市级部门,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制,将年度目标任务分解到街镇、部门、企业。全市上下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污染源实施“点对点”强化督查,强化“四控两增”措施,顺利完成2017年国家“大气十条”第一阶段任务和我市“蓝天行动(2013—2017年)”收官行动,使“重庆蓝”逐渐成为常态。

  多措并举  控制交通污染  发展绿色交通

  全市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交通污染防治已成当务之急,我市多措并举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积极发展绿色交通。

  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通过“五堵五疏”,全市各区县均实施了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强化黄标车和货运车限行措施,依法查处黄标车闯限2万余辆次,货车闯限28万辆次。全市共淘汰黄标车28710辆,超额完成年度任务,淘汰老旧车34312辆。

  我市营运船舶全面淘汰重油设施,要求现役重庆籍营运船舶全部改用普通柴油,含硫量从5000ppm降低到100ppm,船舶排气达到国3国4标准,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90%以上,完成330艘船舶重油使用设施拆除,污染程度明显减轻。

  全市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覆盖所有区县(自治县)及经开区建成区和规划建成区,全面加强对2800余台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管控,减少城市区域大气污染物排放。

  加强机动车排气检验和执法。检查检验机构140家次,对3家违法违规的检验机构进行了处罚,共处罚金90万元。加强机动车路检,重点抽检柴油车和货车,完成机动车路检17.3万辆次、遥测10.1万辆次,依法查处冒黑烟车1.6万辆次、超标车8337辆次。

  开展岸电建设试点。新建码头配套建设岸电设施,完成8个码头岸电改造试点项目。

  加强油气回收设施监管。检查1300余家加油站和20余家储油库油气回收装置运行情况,依法查处油气污染治理设施未正常运行的3家加油站。

  加强油品质量监管。全面执行国五标准车用柴油、汽油、严厉打击流通领域销售和使用不合格油品。

  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严格执行市政府印发的新能源汽车推广规划,落实新能源汽车购置财政补贴政策,推广新能源汽车1万余辆。

  强制规定  控制扬尘污染  涉尘作业逐渐规范

  空气质量污染,扬尘贡献不小。为进一步降低扬尘污染,我市强化规定,加强巡查,积极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加强施工扬尘监管。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施工控尘十项强制规定”,检查建筑工程项目 9768 个次,督促整改尘污染问题 4402 条,立案处罚85件。巩固和创建扬尘控制示范工地410个。

  加强道路扬尘管控。加大清扫保洁机具投入和作业频次,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扫率保持85%以上。巩固和创建扬尘控制示范道路410条。

  加强运输扬尘管控。主城区近4000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全面执行密闭运输,严格执行“三定”规定。

  攻坚克难  控制工业污染  voc治理取得较大成效

  作为工业重镇,我市关治结合,积极推动产业提档升级。面对VOC新污染,攻坚克难,深化治理,取得较大成效。

  实施污染企业关闭搬迁。关闭拉法基南山工厂、川东化工厂、重庆南桐电厂、长安汽车江北发动机工厂大石坝厂区等大气污染企业,主城片区绕城高速以内全面关闭烧结砖瓦窑。其中,关闭拉法基南山工厂每年可减少二氧化硫693吨、氮氧化物2754吨、烟(粉)尘1495吨。关闭川东化工厂,每年可减少燃煤8000吨,减少甲酸、黄磷等各类大气污染物200余吨,彻底解决了该企业臭气扰民问题。

  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围绕“五大环节”(原辅材料环节、工艺升级改造环节、废气末端治理环节、在线过程监管环节、设备达标运行维护环节)治理工业挥发性有机物,完成93家,同时对去年完成治理的168家企业进行了现场抽查和指导。

  分类整治三环以内烧结砖瓦窑。安排市级环保专项资金2040万元,通过淘汰、关闭、治理等分类整治措施,推动我市三环高速公路以内217家烧结砖瓦企业升级改造,淘汰落后产能40家,化解过剩产能15家,治理达标162家,可减少燃煤30万吨,削减二氧化硫约9600吨、氮氧化物约2100吨、烟粉尘约3000吨。

  开展重点行业错峰生产。市经济信息委、市环保局联合印发水泥行业、烧结砖瓦行业错峰生产工作方案,组织全市31家水泥企业和533家烧结砖瓦企业开展错峰生产,有效削减了重点时段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在1-2月、6-8月、 11-12月,以及雨季、用电高峰、环境应急时段,水泥熟料生产线每年每条生产线错峰时间为60—110天,烧结砖瓦企业每年每家错峰生产时间为40—60天,预计每年可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约8700吨、氮氧化物排放量约1500吨、烟(粉)尘约1900吨。

  继续深化重点企业废气治理。加快推进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完成156万千瓦改造。以解决群众投诉为导向,完成废气扰民企业深度治理38家,完成了鸡冠石污水处理厂加盖除臭工程,强化黑石子垃圾填埋场除臭设施监管,消除了部分区域废气扰民。完成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123蒸吨/小时。

  精细管理  控制生活污染  共护美丽蓝天

  如何让污染更少一点,让生活更美好一点。除推进生产方式绿色化外,在推进生活方式绿色化方面,我们的脚步从未停止。

  大力整治餐饮油烟。开展了全市政府机关、学校等事业单位食堂餐饮油烟治理情况调查,并对敏感点周边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下达了限期完成油烟治理的通知,完成餐饮业油烟治理400家、机关及事业单位食堂油烟治理100家。

  加强露天焚烧管控。加大对露天焚烧秸秆、焚烧垃圾、露天烧烤等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查处纠正违法行为4000余起。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非指定区域露天焚烧垃圾、树叶、杂草以及在非指定区域和时段露天烧烤。经准许设置的烧烤摊区(点)应落实 “三限、三有、三控”(限时间、限地点、限规模经营,有经营许可、有垃圾收集容器、有防渗漏地垫,控噪音、控油烟、控隐患)措施,禁止使用高耗能、高污染燃料,大力推广环保无烟炉具设备,对违反规定者将依法处理。同时,严禁在城市建成区周边20公里范围内、机场周边15公里范围内、高速公路及铁路两侧各5公里范围内、国道及省道公路干线两侧各2公里范围内以及重点区域、人口聚集区焚烧秸秆。

  巩固和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各区县巩固2765平方公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新增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约30平方公里。

  强化保障 增强监管增强科研  有效减少重污染天气

  重污染天气已成“心肺之患”,我市强化监管,科学施策,有效将今年重污染天气控制到3天。

  在增强监管能力方面,加强空气污染应对,强化法规标准。开展利剑行动。全面启动环境监管“利剑”执法专项行动。从市、区县环境执法机构抽调80名骨干,成立20个现场执法组,累计检查企业1377家,发现违法行为1471起,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同时,加强区域联动,从市、区县层面加强与南充、广安等临近城市的交流合作,重点加强冬春季节不利气象条件下的共同应对。发出空气污染预警9次,强化主城片区、渝西片区区域联防联控。

  增强科研能力方面,加快编制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和新一轮“蓝天行动”实施方案。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扩大应急范围、增加预警分级、增添响应措施、规范应急管理。同时,提升空气质量预报预警水平,强化大气污染源解析和控制对策研究。

   此外,积极组织公众参与,开展全市“重庆蓝”摄影大赛活动,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多媒体及时预报空气质量,宣传大气环境保护知识,进一步提升了市民防治大气污染的自觉性。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2018年是国家“大气十条”第二阶段、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计划和我市“蓝天行动(2018—2022年)”开局之年,任重道远,我市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市上下共同努力下,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坚持实施“蓝天行动”,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确保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稳定在300天以上,为美丽重庆争取更多蓝天,让广大市民享受更美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