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湖北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情况。据悉,湖北省已形成“4+6”的“无废城市”建设格局,包括武汉、黄石、宜昌、襄阳等4个国家级和十堰、荆门、鄂州、孝感、仙桃、潜江等6个省级“无废城市”。
“第一批省级‘无废城市’建设城市中,十堰、荆门、鄂州和潜江4个市已经印发“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孝感市和仙桃市将于6月份完成方案印发。” 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处长巫勇介绍。
2023年5月,《湖北省“无废城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出台,系统谋划“无废城市”建设,形成“示范引领、重点推进、共同缔造”的建设格局,推进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美丽湖北建设。
目前,湖北省建设“无废城市”是否已有具体成效?巫勇表示,四个国家级建设城市已取得一些成效,武汉、黄石、宜昌、襄阳等4个地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以来,在推动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绿色化、低碳化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截至2023年底,共370项任务,已完成181项;185个重点项目,已完成94个。
国家明确将“磷石膏污染全链条治理”作为湖北省重点探索创新任务,湖北把“无废城市”建设与磷石膏综合利用、磷化工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从磷化工全产业链前端、中端、末端共同发力,探索形成了符合湖北实际的磷石膏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协同治理新路。出台了全国首部磷石膏污染防治的地方性法规《湖北省磷石膏污染防治条例》,建设磷石膏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了对磷石膏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监管。2022年、2023年湖北磷石膏综合利用率快速提升,污染防治效果明显改善。
接下来,如何重点部署“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巫勇表示,重点是贯彻落实《湖北省“无废城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紧紧围绕“无废城市”建设目标和重点任务,建机制、抓任务、强保障、夯基础、重宣传,从进一步强化制度保障、全面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进一步营造建设氛围三方面深入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
据悉,根据《湖北省“无废城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到2025年,重点城市固体废物产生强度稳步下降,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无害化处置能力有效保障,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明显增强。持续推动发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无废”理念获得广泛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