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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出台“无废细胞”建设指南 加速助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

日期: 2023-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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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吉林省印发《吉林省“无废细胞”建设指南(试行)》,着力有效引导、加快推进全省“无废细胞”建设,并以社会生产生活各类组成单元建设“无废细胞”为载体,推动形成由少到多、由点及面的全域“无废城市”建设良好局面。

《吉林省“无废细胞”建设指南(试行)》在“五个突出”上彰显五方面特性。一是突出指导性。明确了各类“无废细胞”建设的总体要求及工业园区、集团、工厂、矿山、景区(公园)、酒店、学校、社区(小区)、乡村、工地等10类“无废细胞”建设的具体要求,指导各地、各单位紧盯目标、突出重点、精准发力。二是突出开放性。除上述10类“无废细胞”外,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推进医院、机关、商超、车站、快递网点、汽车4S店等其他单元积极创建、多点开花,并以“试行”为后续优化调整留出空间。三是突出规范性。明确了“无废细胞”创建组织主体,规定了申报书、申报单位基础信息、获得的相关荣誉命名、“无废细胞”建设情况及相关佐证材料等申报要件,确保各地“无废细胞”建设标准流程总体统一。四是突出示范性。省级组织开展“无废细胞”示范单位评选活动,对通过评选的20个“无废细胞”示范单位授予相应称号并授牌,对其典型经验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推广,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五是突出联动性。优先推进已经创建或者同步创建“生态工业园区”的园区创建“无废工业园区”,鼓励“无废工业园区”与“生态工业园区”联动共建,着力减轻基层负担、提高创建质效。

据悉,2022年10月,《吉林省“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方案》出台,正式启动全域“无废城市”建设。经过近一年的探索实践,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机制制度体系初步构建。除《吉林省“无废细胞”建设指南(试行)》外,吉林省还建立了包保机制,印发《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包保工作的通知》,实行“无废城市”建设包保全覆盖;建立了调度机制,印发《2023年吉林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任务、责任、措施、时限“4个清单”,逐月调度序时完成情况;建立了指导帮扶机制,组建省级“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专家库,为各市提供全流程跟踪式指导帮扶;建立了金融保障机制,编制《全域“无废城市”建设金融支持手册》,组织相关地区与金融机构沟通对接,为企业做好融资保障。

下一步,吉林省即将出台《吉林省“无废城市”建设成效评估办法》《吉林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宣传方案》,建立“无废城市”评价工作体系和宣传工作体系,进一步补齐建强支撑全域“无废城市”建设的四梁八柱,以更强担当、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动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加速驶入快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