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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滨海:不断开创新时代美丽滨海建设新局面

日期: 2022-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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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在江苏省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和滨海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局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

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滨海县在全市率先成立大气环境质量提升攻坚工作专班,以两个省控站点为重点,强化督查检查,排出问题动态清单,及时交办并督促整改。截至12月10日,全县PM2.5浓度28.6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0.3%,排名全省第14、全市第6,较去年同期提升2个位次;优良天数比例86.5%,同比持平,全省第3、全市第3,较去年同期提升6个位次。

水污染防治方面,滨海县参照大气专班模式,成立渠南、渠北片区水质攻坚工作专班,组织人员开展射阳河、通榆河、南泓、翻身河沿线水环境突出问题督查整改。在全市率先开展分布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处理支流河道拦蓄污水,缓解不稳定断面水质压力。今年1—11月,全县国省考断面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Ⅲ类标准,8个国考点位近岸海域水质达到省市考核要求。

土壤污染防治方面,滨海县对36个地块土地所有权人和属地政府下达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告知书,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督促其完成土壤污染防治相关义务,确保土壤污染防治风险得到管控。指导协助46家小量危废产生单位完成申报,纳入危废申报监管平台。在全市率先完成10吨以上产废单位视频监控联网工作,推动154家小微企业纳入盐城市小量危废收集系统。截止11月底,共产生各类危险废物79772.3吨,处置79713.6吨。

重点环境问题整治方面,滨海县参照省、市迎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的做法,结合滨海县实际,成立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滨海县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明确重点工作、人员分配、责任分工等内容。通过组织开展上级交办问题回头看、面上问题大排查、信访问题大化解、城乡环境大整治“四项行动”以及“局长环保接待周”等相关活动,全面梳理化解重点环境信访问题,有力回应群众生态环境关切。督察期间,滨海县共收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15件,较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同比下降34.78%,信访件数量全市靠后,化工园区实现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零信访、零交办。同时,成立滨海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问题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整体推进,15件信访件全部按照要求完成整改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