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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质量改善明显,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荣立集体三等功

日期: 2022-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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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甘肃嘉峪关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给予工作表现突出的公务员集体及时奖励的决定》,对获评全国“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推进快,重点区域大气、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明显的地方”工作中作出较大贡献、示范引领作用明显的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记集体三等功。

2022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对2021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嘉峪关市荣获“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推进快,重点区域大气、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明显的地方”督查激励。生态环境部对嘉峪关市等9个市州进行通报表扬,省政府对牵头部门生态环境厅和嘉峪关市进行通报表扬。

近年来,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在省生态环境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始终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求真务实的精神,狠抓工作落实。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统一监管职能,统筹协调、超前谋划、强化监管,督促全市各单位正确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职责,着力推进环境治理工程项目落地实施,“十三五”以来,累计投入超过40亿元,完成90多个生态环保项目,建成区内污水管网体系不断完善,工业园区废水实现全收集全处理,酒钢冶金厂区废水实现“近零”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4项主要污染物分别较2015年减少排放2.44万吨、1.34万吨、299.73吨、48.63吨,达到经济总量增长、污染物排放大幅降低的目标。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化解环境风险隐患,依托自动监测、在线监控和无人机等科技手段,对全市环境空气、地表水、功能区噪声和辐射环境进行24小时全方位监管,环境空气质量在“十二五”末PM2.5全省率先达标的基础上持续好转,2021年PM10年均浓度54ug/m3,PM2.5年均浓度19ug/m3,分别较“十二五”末下降44.9%、36.7%,空气环境质量多年在甘肃省名列前茅。全市饮用水水源地、地表水、地下水水质达标率多年来均为100%,2021年,北大河(干渠)断面考核断面位居全国第二,全市无劣V类水体和黑臭水体,水环境质量保持优良,土壤环境安全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