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近日通报2020年和2021年全国生态质量首次评价结果,结果显示广西生态质量属于全国“一类”省区(全国共12个),生态质量指数连续两年位居全国前列。
近年来,广西制定印发《广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出台《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厚植生态环境优势推动绿色发展迈出新步伐的决定》等系列重要文件,系统构建生态文明建设政策体系,为广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绿色发展理念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原则,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将“生态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作为申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两山”基地的硬性约束条件。截至目前,全区17个县(市、区)获得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称号,44个县(市、区)获得自治区级生态县。
坚持系统治理、精准治理,突出问题导向,统筹解决目标区域流域内石漠化、水土流失、景观破碎化和矿区污染、农村环境污染、土壤重金属污染等影响区域生态功能的问题,从严从实抓好生态破坏修复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广西实施左右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与修复试点工程项目283个,恢复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的栖息地43.8公顷,桂林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入围全国第二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将获资金支持20亿元。
率先出台全国首部遗传资源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生物遗传资源及其相关传统知识获取与惠益分享管理办法(试行)》,推进生物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规范化、法制化。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及相关政策法规宣传,促进全社会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的提升。组织开展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和生物多样性调查,了解和掌握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外来入侵物种,有效支撑生物多样性保护。2021年,广西生态质量指数较前一年度提升0.08(以三年滑动平均值统计),生物多样性指数提升0.64个指数值,比全国平均水平高0.49个指数值。
着力提升生态遥感监测能力,设置700余个生态监测地面样地,覆盖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典型区域,全面构建全区“空—天—地”生态质量监测网络。2014年在全国率先建成并持续完善覆盖省市县三级的移动执法系统,实现指挥调度、执法检查、案件办理、稽查考核一体化。
自系统启用以来,全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4.65万人次,检查企业约20万家次,立案处罚案件1.39万件,有效震慑环境违法行为,广西8起案件被生态环境部列为典型案例通报表扬。创新开发广西生态环保“一码通”,全区5万余家排污单位基本信息及环评、验收、排污许可、自动监控、环境信用等信息精简至手机端“一码”程序并实时动态更新,经验做法获生态环境部表扬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