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湖南省生态保护志愿服务联合会主办的“环境法律能力建设计划”项目培训班开班式近日在长沙顺利举行,本次活动得到了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等单位的指导,并由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中国环境法治公益平台”提供支持。
开班式上,湖南省生态保护联合会常务副会长何建军宣读了《关于聘请王灿发等10位同志为“环境法律能力建设计划”项目专家团专家的决定》《关于聘请王友华等75位同志为湖南省生态保护志愿服务联合会环境公益律师的决定》,为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林业法研究所所长周训芳教授等10位专家颁发了聘书,同时向75位律师颁发了环境公益律师聘书。
开班式后,来自武汉大学法学院陈海嵩教授和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姚红就《应对气候变化的法治进路》和《环境公益诉讼中检察权的定位与运行》做了主题授课,进一步提升了环境公益律师对气候变化和环境法律治理的责任意识和专业能力。
湖南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湖南师范大学教授李爱年认为,发展环境法治能力建设要不断拓展环境法律能力的知识结构,培育环境法治的思维,参与环境法治的实践。发展环境公益诉讼是未来环境法治的重要趋势,环境法律工作者应当多做问题研究,多提立法建议,共同推进环境法治事业发展。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与对外合作处处长彭石序鼓励环境公益律师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的高级参谋员、勇敢战斗员、激情宣传员,积极主动参与环境治理和监督、客观反映或举报生态环境突出问题,运用法律武器,守护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大美湖南。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陈忠指出,保护公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高校、律协、社会组织要加强与检察机关互相协作、形成合力,并呼吁社会组织和公益律师:益心为公,不断推进公益诉讼制度发展,不断扩大环境公益诉讼的朋友圈,用真抓实干来擦亮公益诉讼的品牌。
湖南省生态保护联合会顾问张永忠指出,联合会探索保护人民群众公共利益方面的“脚步”从未停歇,气候变化关乎人民福祉和人类未来,“环境法律能力建设计划”项目正是积极回应这一现实需求的具体举措,通过多种工作方式,联合社会组织、专家、律师等多方公益力量,共同推动应对气候变化法律法规研究进程,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为建设美丽湖南、美丽中国贡献力量。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副秘书长王振刚出席活动,强调生态环境保护,久久为功。每一个环境法环境法律工作者要坚守初心,践行使命,合力推进中国环境治理现代化。
据悉,“环境法律能力建设计划”是湖南省生态保护志愿服务联合会赋能湖南省环境保护类社会组织及环境法律工作者在环境公益诉讼和环境治理方面的基础能力,助力实现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而实施的项目。
该项目得到了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的大力支持,拟通过组建环境公益律师专家团开展系统的法律培训课程、搭建覆盖湖南省范围的环境公益律师行动网络、构建环境公益诉讼联动和长效机制,形成“社会组织+律师+检察院+生态环境职能部门”的合力模式,助力应对气候变化法治宣传和美好生活司法守护,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