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高考在即,新《噪声法》明确规定,在举行中考、高考时,对可能产生噪声影响的活动,作出时间和区域的限制性规定。广东各地纷纷发布加强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管理通告,筑牢中高考“隔音墙”,为考生营造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
近年来,广东多措并举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优美环境的新要求新期待,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
噪声防治有新法
2021年1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将于2022年6月5日起施行。
新《噪声法》是对原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全面修订。遵循“加强源头防控、聚焦突出问题、制度措施可行、总结成功经验、提升治理能力”的原则,在多个方面拿出了许多“新招实招硬招”。
新《噪声法》坚持人民至上,重新界定了噪声污染内涵,在坚持“超标并扰民”的判断标准基础上,将“未依法采取防控措施”且扰民的情形纳入噪声污染范畴,并将防治范围由城市扩展到农村地区。
新《噪声法》坚持治标治本结合,加强源头防控。新增划定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要求;明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包括噪声污染防治内容;完善产品噪声限值制度等。并对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声、社会生活噪声防治工作作出更具体地要求,做到精准科学治污,强化分类施策。同时,新《噪声法》汇聚治理合力,推动社会共治,新增环境教育和公众参与规定、宁静区域创建条款、自治管理规定等规定,鼓励开展宁静小区、静音车厢等宁静区域创建,充分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作用。
此外,新《噪声法》在提升制度效能,明确政府责任,坚持依法治污,完善法律责任等方面提出新的要求,以法治力量守护公众“安静权”,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噪声污染防治能力将持续加强
新《噪声法》在多方面提出新要求和规定,为广东噪声防治进一步指明方向。广东将依法启动地方性法规修订工作,进一步细化噪声污染排污许可和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等工业噪声管理制度、噪声污染防治费用和文明施工等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制度、先路(企)后房和先房后路(企)的噪声污染防治制度、物业参与声环境管理和建设宁静小区等社会生活噪声管理制度,为广东噪声污染防治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广东还将压实相关部门职责,提高噪声污染防治水平,并从严做好规划,源头防控噪声污染。加大投入,提高噪声污染防治能力建设。指导各地完成功能区声环境从手工监测向自动监测转变,实现功能区声环境监测点位互联互通。
此外,广东将推动宁静小区创建活动,以点带面,为宁静广东树立标杆。推动物业参与声环境管理,物业管理组织对违反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当予以劝阻。积极发挥基层社会组织的作用,营造共建、共享、共治的良好氛围。
“远程喊停”显成效
建筑施工噪声一直是群众反映的重点,也是执法的难点,相关投诉居高不下,传统治理方式限于人海战术又困于执法力量不足。深圳市坪山区创立工地噪声污染治理模式,科技赋能“互联网+”监管执法,推动噪声扰民难题得到有效解决。
2020年4月,深圳市坪山区创新工地噪声监管“远程喊停”新模式,借助科技手段为环境监管赋能,对在建工地实行24小时实时监控,破解建设项目超时施工噪声扰民投诉剧增难题。初期选定10家投诉量大的重点工地开展监管试点,分别建设1套多参数一体化监测设备和1套远程智能监控平台实时监控,安排专人以“监控中心监控平台+手机APP平台”双管齐下的方式进行全天候24小时实时监控。
一旦发现施工单位超分贝施工或超时施工,立即核查企业是否提前申报施工许可,对未取得许可仍超时作业的施工单位进行“远程喊停”,及时制止工地违法施工,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针对“远程喊停”监管过程中部分工地仍继续施工或间歇性停工后又复工的情况,通过搭建实时信息反馈平台,对“屡喊不停”的工地实施“点穴式”精准执法。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2021年进一步推广“远程喊停”监控系统建设,实现了“远程喊停”重点监管对象的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