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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

日期: 2022-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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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日前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到2025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用地结构明显优化,绿色产业比重显著提升,基础设施绿色化达到新水平,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明显,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更加完善,法规政策体系更加有效,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初步形成。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完成国家下达目标任务,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降低16%以上,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Ⅲ比例达到90%以上,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2%以上。

  到2035年,绿色发展内生动力显著增强,绿色产业规模迈上新台阶,主要行业和产品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江苏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记者注意到,《实施意见》提出包括健全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基础设施体系、能源体系、技术创新体系、法规政策等在内的七大体系,全方位诠释了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核心内涵,对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作出了部署安排。

  一是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包括推进工业绿色升级、加快农业绿色发展、提高服务业绿色发展水平、培育壮大绿色低碳产业、提升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水平、构建绿色供应链等。

  二是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流通体系。包括打造绿色物流、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促进绿色技术与经贸合作。

  三是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消费体系。包括促进绿色产品消费、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四是加快基础设施绿色升级。包括推进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升级、提升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发展水平、打造宜居城乡环境。

  五是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包括推动能源供给清洁低碳、促进能源消费节约高效、建立互联互通综合能源系统。

  六是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包括加大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加快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

  七是完善法规政策体系。包括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创新和完善价格机制、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强化绿色金融支持、建立完善绿色标准和统计监测制度、培育绿色交易市场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