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近日出台。《方案》提出,2021年底前,全省各地要建立“两高”项目清单,依法依规处置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确保“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2022年-2023年,全省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制度体系、监管体系、配套政策基本健全,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方案》进一步提高了“两高”项目准入门槛,存在以下6方面情况的项目,不予准入,坚决叫停。一是大气环境质量未达标地区新建、改扩建项目未达到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的;二是钢铁、焦化、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电解铝、炼化行业新增产能项目未落实产能置换要求或不符合行业产业发展规划的;三是未严格实施节能审查和环评审批,不符合产业政策、国家和省产业规划、“三线一单”、规划环评、产能置换、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和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等要求的;四是未在节能审查中认真分析对本地能耗“双控”、产业高质量发展影响的,本地能耗“双控”目标完成情况为红色预警的,未在环评审批中分析评估该项目实施对碳排放、环境质量影响的;五是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等行业,未按照“减量替代”原则落实压减产能和能耗指标以及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要求,产品设计能效水平未对标能耗限额先进值或国内先进水平的;六是其他行业未落实国家布局和审批核准备案等要求,未严格开展节能审查、环评审批的,未在能耗限额准入、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基础上对标国内先进水平提高准入门槛的。
《方案》要求,要严格“两高”项目分类处置,从坚决叫停不符合要求的在建“两高”项目,科学稳妥推进符合要求的拟建“两高”项目,严肃查处违规审批和建设的存量“两高”项目,深入挖潜存量“两高”项目节能降碳能力等四方面严格抓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