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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生态环境厅出台意见支持红寺堡区打造生态绿色“示范区”

日期: 2021-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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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环境报记者 崔万杰 银川报道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近日出台《关于支持红寺堡区创建全国易地搬迁移民致富提升示范区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聚焦绿色转型发展、环境污染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生态保护修复等重点任务,制定6方面具体措施,为吴忠市红寺堡区创建全国易地搬迁移民致富提升示范区提供有力的生态环境支撑和保障。

  据了解,红寺堡区位于宁夏中部干旱带,干旱少雨,自然生态环境脆弱,是全国最大的单体易地生态移民扬黄扶贫集中安置区。红寺堡区创建全国易地搬迁移民致富提升示范区,被列入今年全国两会宁夏代表团向大会提交的“心愿单”,是宁夏关于未来发展的10个“心愿”之一。同时,百万移民致富提升行动也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大力实施的“四大提升行动”(百万移民致富提升、城乡居民收入提升、基础教育质量提升、全民健康水平提升)之一。

  《意见》提出,要加大对红寺堡区开发区规划环评的支持力度,指导红寺堡区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管理,在“双超双有高耗能”行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严格控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支持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积极发展低碳产业、低碳交通、低碳建筑,倡导低碳生活,推动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持续下降。

  在特色优势产业方面,《意见》明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支持红寺堡区建设光伏产业示范园、新能源高效利用示范基地和新能源装备制造示范基地,对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建设项目加快审批;支持发展移民文化旅游,推进生态旅游沿线及周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环境综合整治,加强生态环境监管与环境质量监测,促进乡村旅游业向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生态旅游转变。

  此外,《意见》还明确,将梯次推进红寺堡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重点支流水生态保护修复,推动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等重点工程;支持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完善大气、水、土壤、噪声、辐射、生态质量监测点位,提升环境监测能力。完善环境应急预案,提高风险防范和应急能力。加大对红寺堡区生态环境治理项目资金支持力度,统筹国家和自治区生态环保资金投入,支持实施水、大气、土壤、农村、固体危险废物等领域污染防治重大工程。支持红寺堡区实施清洁取暖工程,建设清洁煤配送中心,扩大清洁煤使用覆盖面。强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支持开展典型行业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耕地周边涉重点重金属行业企业整治。指导持续提升医疗废物应急处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