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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意见建议第10项)

日期: 2022-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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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类型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意见建议

整改任务概述

巩固城市饮用水源整治成效,扎实开展万人千吨及以上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

整改责任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相关区县

整改目标

不断提高城市饮用水源环境管理水平,有序开展“万人千吨”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和标准版建设。

整改情况

1.修订出台《重庆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并于2020101日起实施,将水源地保护区巡查制度法制化。条例明确要求各区县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饮用水水源地的管理单位、取水单位按照职责,加强水源地保护区巡查管理,并做好巡查记录。印发《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的通知》(渝环办〔202092号),进一步明确了水源地日常巡查要求。

2.按照生态环境部工作部署,已于20205月完成2019年重庆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环境状况评估报告并报送生态环境部,66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3.印发《2020年重庆市水环境质量监测方案》,对2020年度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测频次、监测项目、责任单位进行明确,定期通过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公众信息网公布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接受公众监督。

4.全市共划定291万人千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完成率100%112万人千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标准化有关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190万人千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污染问题整治已整改完成189个。

整改时间

20204月至202012

核查意见

经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会审议,原则同意销号。

公示时间为2022524日至67日。如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及时与受理部门联系。

受理部门: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

联系电话:88521550

联系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礼环南路102

邮政编码:40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