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举一反三措施第12项)
整改任务类型 |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举一反三整改措施 |
整改任务概述 |
建立落实全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
整改责任单位 |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处、评估中心、执法总队 |
整改目标 |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机制初步建成,源头减少违规审批、预防环境问题的机制更加健全。 |
整改情况 |
1.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基础制度。2020年4月24日,市政府印发《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渝府发〔2020〕11号),全市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基础制度。 2.强化规划环评审查,指导区县做好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联动工作,减少违规引入项目。一是强化规划环评质量,按照《关于加强规划环评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已完成对全市2019年以来审查的规划环评的专项检查工作。对全市2019年1月至2020年10月审查的产业园区(含工业集聚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100%覆盖,共检查环评文件68份,其中市局组织审查的规划环评文件49份,各区县审查的规划环评文件19份。二是印发《重庆市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计划(2021—2023年)》《重庆市2021年度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工作方案》等文件,将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及审查意见提出的准入要求、避让敏感区等优化调整建议及环保对策措施、与建设项目联动等落实情况等进行常态化专项检查,减少违规引入项目。 3.加强环境准入审查核查。一是强化对区县环境准入业务培训和指导。印发了《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调研指导工作的通知》,已完成对所有区县生态环境局环评管理工作的调研指导。二是定期对区县审批环评项目进行抽查。常态化季度性环评报告质量抽查,完成所有区县审批环评报告抽查全覆盖,2020年共抽查环评报告260份,2021年共抽查环评报告200份,根据核查结果,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监督管理办法》,在环境影响信用平台对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进行失信记分,有力提升环评报告和区县环评审批质量。 4.强化对环评编制技术单位和环评文件质量监管。开展环评“一查三考核”(一次环评工作检查,分别对审批机构、环评机构及人员、审查专家三方面进行考核)和环评机构现场检查,2020年共抽查环评报告260份,2021年共抽查环评报告200份。对于形式和要件等方面不规范、编制质量不合格的环评文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督促相关单位抓好整改落实。 |
整改时间 |
2020年4月至2021年12月 |
核查意见 |
经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会审议,原则同意销号。 |
公示时间为2022年5月24日至6月7日。如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及时与受理部门联系。
受理部门: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
联系电话:88521550
联系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礼环南路102号
邮政编码:40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