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举一反三措施第11项)
整改任务类型 |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举一反三整改措施 |
整改任务概述 |
推进工业园区环境规范化管理。 |
整改责任单位 |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总量处、水处、大气处、固体处、环评处、执法总队、大数据应用中心、环交中心 |
整改目标 |
工业园区环境管理制度机制健全落实,环境管理能力和水平得到提升,环境违法行为有效遏制。 |
整改情况 |
1.整合各环境要素管理数据资源,推进工业园区生态环境信息化平台建设,实现工业园区环境数据线上统计、分析、查询等功能。同时,编制《工业及工业园区生态环境信息手册》,收集汇总工业园区环境数据,为加强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2.结合环境准入、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管理和排污许可、环境风险防范等管理,每年开展工业及工业园区生态环境管理培训,切实提升区县、工业园区及企业环境管理人员能力。2019、2020年均对区县、园区环保管理人员召开专题管理业务培训。按疫情防控要求,2021年以视频会议方式,召开年度全市工业园区生态环境管理业务培训会。 3.定期调度相关处室(单位)有关工业及工业园区管理工作情况,健全处室协作机制,发挥综合统筹作用。 |
整改时间 |
2020年4月至2020年12月 |
核查意见 |
经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会审议,原则同意销号。 |
公示时间为2022年5月24日至6月7日。如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及时与受理部门联系。
受理部门: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
联系电话:88521550
联系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礼环南路102号
邮政编码:40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