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举一反三措施第8项)
整改任务类型 |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举一反三整改措施 |
整改任务概述 |
实施危险废物清单化管理,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
整改责任单位 |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处、环评处、执法总队、固管中心 |
整改目标 |
危险废物管理机制和管控措施健全落实,全过程清单管理覆盖面提升。 |
整改情况 |
1.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制定印发《重庆市危险废物鉴别专家委员会章程(试行)》《重庆市危险废物鉴别异议评估规程(试行)》,推进危险废物鉴别体系建设。 2.印发《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强化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渝环规〔2021〕3号),全面实施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2021年全市通过固体废物信息系统申报登记8476家,管理计划备案15085家,危废转移联单102868张。 3.2020、2021连续两年联合公安、检察部门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违法行为专项行动,2021年全市排查重点企业4550家次,发现并督促整改涉危险废物环境问题422个,立案处罚77件,抓获犯罪嫌疑人40人,生态环境部转发我市严厉打击危险废物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经验做法。建立危险废物“五个清单”,规范开展危险废物信息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覆盖3.1万余家单位,全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和产废50吨以上的630家重点单位实施精细化管理。 4.加强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能力建设,开展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试点,新建投运21家危险废物收集经营单位,综合收集试点覆盖小微源7814家,2021年新(改、扩)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11家,新增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15.82万吨/年。与云南、贵州、四川等建立推行危险废物“白名单”管理制度,畅通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渠道。 |
整改时间 |
2020年4月至2021年12月 |
核查意见 |
经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会审议,原则同意销号。 |
公示时间为2022年5月24日至6月7日。如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及时与受理部门联系。
受理部门: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
联系电话:88521550
联系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礼环南路102号
邮政编码:40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