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举一反三措施第4项)
整改任务类型 |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举一反三整改措施 |
整改任务概述 |
推进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 |
整改责任单位 |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土壤处 |
整改目标 |
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确保9个地下水考核监测点水质保持稳定,2个备用地下水型城市饮用水源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 |
整改情况 |
1.2020年底,已完成我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掌握了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污染地块的分布及其环境风险。 2.2020年5月,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规资局等五部门出台了《重庆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明确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阶段性总体目标、主要任务、职责分工。 3.2021年底,完成了全市地下水“双源”(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和地下水重点污染源)基础环境状况信息调查工作,包括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和工业污染源、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7类重点污染源的调查对象名称、类型、地理位置、污染源基础信息、水文地质、监测井、地下水水质现状和环境管理等基础信息,同时建立了动态更新清单的工作机制,构建了动态的“双源”清单数据库。 4.2020年,我市9个地下水考核监测点水质保持稳定,无水质为极差的点位;2个备用地下水型城市饮用水源水质均达到Ⅲ类,满足国家考核要求。 |
整改时间 |
2020年4月至2020年12月 |
核查意见 |
经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会审议,原则同意销号。 |
公示时间为2022年5月24日至6月7日。如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及时与受理部门联系。
受理部门: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
联系电话:88521550
联系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礼环南路102号
邮政编码:40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