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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

日期: 2020-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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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概述

据统计,重庆市15个区县有榨菜生产企业,其中涪陵区较为集中。由于重庆市未制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对榨菜行业高盐废水中氯离子的监管尚无标可依。据监测,抽查的6家企业外排废水的氯化物浓度在1.00×103—1.42×104mg/L之间。

整改责任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

整改目标

制定出台榨菜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整改措施

1.向国家环保部科技标准司汇报,争取环保部将榨菜行业废水排放标准纳入“十三五”标准制订计划。

2.2017年启动榨菜行业废水排放标准的前期调查和研究。

3.2018年开展全市榨菜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4.2019年完成榨菜行业废水排放标准的制定。

5.2020年颁布实施榨菜行业废水排放标准。

二、整改成效

(一)完成榨菜行业废水排放标准前期调查和研究

2017年8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确定由重庆大学联合重庆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原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共同承担《重庆市榨菜行业水污染物排放现状调研》,项目于2018年7月通过结题验收。

(二)完成榨菜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一是印发《重庆市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计划(2018-2020年)》(渝环〔2017〕151号),将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安榨菜厂、重庆市邱家榨菜食品有限公司、重庆市垫江县坪山榨菜食品有限公司等8家榨菜企业纳入2018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计划。二是相关区县生态环境局按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环办科技〔2018〕5号)要求,组织专家对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安榨菜厂等8家榨菜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报告进行了评估,实施清洁生产方案情况进行了验收。

(三)编制并发布《榨菜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2018年8月,市生态环境局立项《重庆市榨菜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任务,由重庆大学牵头,重庆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协作完成标准的研究起草工作,并成立编制组。

2019年2月-7月,经充分研究和论证,标准编制组初步形成了标准(草案)及编制说明;8月-11月,市生态环境局多次组织召开项目推进会,带领编制单位相关同志实地调研涪陵区各榨菜生产企业及污水处理厂;同年12月,组织召开了《重庆市榨菜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技术审查会。

2020年10月,重庆市《榨菜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 1050-2020)经重庆市人民政府同意,于2020年10月28日发布,该标准是强制性标准,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整改时间

2017年5月至2020年12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 喻跃

联系电话:88521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