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等重要指示要求,深入贯彻“碳达峰、碳中和”和“无废城市”理念,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区、同城化发展先行区、科学城江津园区和综合保税区建设,在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中展现江津作为、作出江津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基于江津区现有社会经济基础,识别固体废物领域的关键问题、关键行业及关键环节,因地制宜提出建设目标及实施路径,发挥区域特色。清晰目标定位,突出重点任务,逐步提升江津区固体废物监管能力和管理水平。
坚持系统发力,逐个突破。明确江津区“无废城市”建设的总体目标及发展方向,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和市场调节的作用,系统提升工业、农业、生活、危险废物等领域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以工业领域固体废物管理为核心,以农业和生活领域绿色转型为重点,以危险废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为切入点,打造江津“政府引导、产业重塑、企业担当、保险托底”的“无废城市”特色。
坚持以点带面,区域协同。加快构建“无废细胞”,建成典型行业资源循环链条,创新打造“无废园区”试点,推动形成“点、线、面”统筹发力的良好格局,推动产业聚集和转型升级,加强江津区与其他区域的固体废物利用及处置联动,建立区域固体废物全过程污染防控体系,实现固体废物全过程高效管理。
坚持理念先行,全民参与。以垃圾分类为抓手,以绿色消费为重点,全面宣传“无废城市”理念,培养公众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着力提升社会资源节约意识,营造全民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三、建设范围及时限
江津区“无废城市”建设范围为江津区行政管辖区域,包括辖区内5个街道和25个镇(表1)。建设时限为2021年至2025年,以2020年为基准年,开展江津区“无废城市”建设。其中2021年为启动期,2022年至2023年为重点建设期,2024年至2025年为巩固深化期。
表1 江津区行政区域概况
街道 |
几江街道、德感街道、双福街道、鼎山街道、圣泉街道 |
镇 |
珞璜镇、白沙镇、油溪镇、李市镇、先锋镇、慈云镇、杜市镇、石蟆镇、蔡家镇、吴滩镇、贾嗣镇、永兴镇、龙华镇、石门镇、柏林镇、朱杨镇、嘉平镇、中山镇、塘河镇、西湖镇、夏坝镇、广兴镇、四面山镇、四屏镇、支坪镇 |
四、江津区城市发展与固体废物概况
(一)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情况
江津区隶属重庆市,位于重庆市西南部,因地处长江要津而得名,有中国花椒之乡、柑橘之乡、富硒美食之乡,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全国“双拥模范城”、“中国生态硒城”等荣誉称号。全区幅员面积3218平方公里,辖5个街道、25个镇。2020年底,全区户籍人口约148.2万人,幅员面积和人口分别排全市第9位和第4位,是幅员人口大区。
图1江津区地区行政区划图
1.区域基本情况
多个经济战略的重要支点。江津区综合经济实力强,是共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新时代西部大开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大战略部署的重要支点。“十三五”末地区生产总值迈过1000亿元大关,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突破1万美元。先进制造业实现提质升级,打造出消费品工业高质量集聚区。创新能力显著提升,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增长2.3倍,科技型企业数量增长6.5倍,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2.4%。江津区融入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开局良好,与重庆中心城区同城化发展驶入快车道,既是成渝双城经济圈重要战略支点,也是主城都市区中的同城化发展先行区。
具有实现与重庆中心城区同城化的区位优势。江津区地处重庆西南部,东邻重庆市巴南区、綦江区,南界贵州省习水县,西接重庆市永川区、四川省合江县,北靠重庆市璧山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是长江上游重要的水陆交通枢纽、重庆市现代装备制造基地和重要的能源基地。江津区是承接重庆主城功能疏解的重要区域,有200平方公里在重庆二环高速以内,集聚了双福农贸城、和润汽摩城、攀宝钢材市场等一批市级专业市场。
水陆铁联交通优势明显。江津区是重庆西南向交通枢纽。境内长江黄金水道127公里(占全市近1/5);重庆二环高速、三环高速、渝泸高速、江习高速在此交汇;成渝铁路、渝黔铁路、渝贵铁路穿境而过;轨道交通5号线加快建设,3号线远期将延伸于此;年吞吐能力1500万吨的珞璜铁路综合物流枢纽和年吞吐能力1000万吨的珞璜长江枢纽港即将建成。
2.经济发展情况
2020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109.4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较上年增长3.9%,在全市38个区县中排名第六,在全市区县排名中(除主城区外)仅次于涪陵区,领先于万州、永川和合川等区。
三大产业各具特色,稳步发展。2020年,江津区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117.7亿元,增长4.8%;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622.9亿元,增长3.8%(其中工业实现增加值481.2亿元,增长3.8%);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368.7亿元,增长3.7%,三次产业比重为11.7:57.2:31.1。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10.6%、56.1%和33.3%,其中工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为46.2%。
富硒特色农业效益显著。江津区把“做特做精富硒绿色产业”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重点任务,拓展深化农业功能,促进农文旅、产加销一体化,以大数据智能化推动农业“接二连三”,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链。全区富硒产业发展重点企业近100家,参与主体超过3000家,占全区涉农市场主体总量的60%左右,2020年全区富硒产值约达200亿元,并保持连续多年持续增长。
工业园区为经济发展注入持续动力。江津区连续15年跻身重庆工业十强区县,工业发展主要依托江津工业园区。全区规模以上企业(以下简称“规上企业”)共420余家,园区产值常年排位区县特色园区之首。江津工业园区包括双福工业园、珞璜工业园、德感工业园、白沙工业园,2015年成为重庆第三个千亿级园区。第三产业比重逐年提升,产业结构持续优化,“一桶健康油、一包调味品、一张生态纸、一瓶文化酒、一篮富硒菜”的消费品工业高质量发展产业集聚示范区初现雏形。
图2 江津区工业园区位置分布图
3.生态环境及森林资源状况
生态环境状况明显改善。2020年,继续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全区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区域总面积比例为15.8%。全年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11天,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84.9%,全年无重污染天气发生,主要污染物PM2.5浓度年均值较2017年下降36.83%。全年长江干流(江津段)水质达到Ⅱ类,国控、市控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全部达到水域功能要求。全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1.7分贝,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3.0分贝,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基础能力不断提升,全区辐射环境质量安全稳定,未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
森林资源丰富。2020年完成营造林面积23000公顷,其中:人工造林1400公顷、森林抚育5800公顷、农田林网和特色经济林改造15800公顷。年末森林总面积16.66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51.8%。
(二)固体废物管理现状
1.工业固体废物
2019年,江津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总量为222.22万吨,主要来自电力行业产生的粉煤灰、脱硫石膏、炉渣等,造纸及纸制品制造行业产生的污泥。其中粉煤灰产生量102.42万吨、脱硫石膏产生量50.82万吨、炉渣产生量为16.47万吨,其他废物产生量42.46万吨;主要利用途径为建材制造和水泥窑协同处置等。污泥产生量为9.84万吨,主要交由第三方公司无害化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年综合利用量为197.17万吨。
图3 江津区工业企业固废产生概况图
同时,江津区将年产100吨固体废物以上的企业均纳入区重点监管范围,包括华能重庆珞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玖龙纸业(重庆)有限公司、重庆三峰百果园环保发电有限公司、重庆江记酒庄有限公司等50家重点企业。
图4江津区工业固废流向图
2.生活垃圾
按照“场镇布箱、农村设桶、城区箱桶结合”原则,建成覆盖全区30个镇街的城乡垃圾收运系统,城乡垃圾治理实现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统一化调度。2020年,全区生活垃圾清运量34.95万吨,人均生活垃圾日产生量约0.64公斤(不含厨余垃圾和果蔬垃圾),生活垃圾主要运至江津区三峰百果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能力164万吨/年)处置,焚烧发电资源化利用达95%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行政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达100%,累计建成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40个。全区30个镇街政府所在地厨余垃圾收运实现全覆盖,厨余垃圾日均收运量约180吨以上,收运规模为重庆市区县第一。同时,大件垃圾主要依托生活垃圾收运系统,运送至三峰百果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和双宝填埋场处置。
现有城市污水处理厂共3座,污水处理能力9万吨/日,污泥产生量约64.81吨/日。2020年全区城镇污泥产生量为23652.15吨,主要处置方式为水泥窑协同处置,无害化处置量23652.15吨,无害化处置率达100%。
2020年,快递邮政业电子运单使用率达到99%,不再二次包装电商快件占比达82%,循环中转袋使用率达93.4%。基本满足重庆市邮政管理“9796”(“瘦身胶带”封装比例达90%,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率达70%,循环中转袋使用率达90%,全市新增600个设置标准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的营业网点)的工作目标。
2020年,再生资源回收总量为135万吨,主要种类为废旧金属、废纸和废塑料等。
表2:江津区2019-2020年主要再生资源回收情况
主要再生资源类别 |
2019年 |
2020年 |
废旧金属 |
80万吨 |
76.47万吨 |
废纸 |
48万吨 |
35.3万吨 |
废塑料 |
10万吨 |
10.95万吨 |
图5 江津区生活源流向图
3.建筑垃圾
为加强建筑垃圾管理,江津区分别于2016年和2018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垃圾消纳场安全规范管理的通知》《关于印发江津区建筑垃圾运输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压实了业主主体、行业监管及属地管理责任,对现有建筑垃圾消纳场依法进行分类处置,加强城市建成区内建筑垃圾运输活动及其监督管理。2020年,为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启动了建筑垃圾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并结合江津区及周边地区建筑垃圾产生规模,制定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方案,开展消纳场拟选址地点踏勘,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提供保障。全区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共32个,其中新建绿色建筑项目占比为7.58%,低于住建部等7部委《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要求2022年达到70%的水平,也低于主城区无废城市创建50%的指标。
4.农业固体废物
2020年,农业固体废物主要为秸秆、畜禽粪污、废弃农膜和农药包装物。农作物秸秆产生量约61.33万吨,可收集量为51.99万吨,综合利用量为46.48万吨,综合利用率达89.4%,主要利用方式为燃料化、肥料化、饲料化等方式。2020年,养殖场的畜禽粪污产生量约99.5万吨,综合利用量为91.82万吨,利用率达92.28%,主要利用途径为沼液还田、肥水灌溉和制作有机肥。废弃农膜回收体系基本建成,设立了80个废弃农膜回收经营网点, 2020年,其回收量为422.95吨,回收率达86.47%,全部制作塑料颗粒。率先在先锋、李市、朱杨、德感、油溪等5个镇街开展农药包装物回收试点,依托现有废弃农膜回收服务网络开展农药包装物回收工作,产生量为300吨(玻璃类50吨),回收量为60吨,其中14.48吨进行无害化处置,剩余45.52吨进行临时贮存,其余240吨尚未回收(见图3)。深入推进化肥农药负增长行动,建设化肥减量增效示范片2.8万亩,建立统防统治、绿色防控示范面积6.2万亩,开展水稻绿色高质高效示范15万亩,化肥农药施用量比上年分别减少1.3%、1%以上。
截止到2020年,累计完成农村户厕改造261200户,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5.64%;累计建成农村公厕74座,基本完成三年改厕工作。
图6 农业固体废物流向图
5.危险废物
2020年,江津区危险废物产生总量11.67万吨,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置。危险废物主要来自垃圾焚烧发电、危险废物治理、铅蓄电池制造、装备制造等行业,产生量较大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其他废物、焚烧处置残渣、含铜废物、表面处理废物等,其中,区内处置3.29万吨,处置的主要类别为其他废物、有机树脂废物和表面处理废物;区外处置8.38万吨,区外处置主要流向贵州、湖北省和重庆璧山区、永川区、长寿区等地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处置的主要类别为其他废物、焚烧处置残渣和含铜废物,其他废物转出原因为区内无相关类别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焚烧处置残渣(飞灰)转出原因为区内无飞灰填埋场,含铜废物转出原因为区内无处置单位。
2020年,全区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共10家,年收集及利用处置能力20.46万吨(经营许可证核发能力),其中年综合利用能力6.95万吨,年处置能力5.71万吨,年收集能力7.8万吨。10家经营单位中,危废综合利用单位1家,主要利用表面处理废物;危废无害化处置单位4家(其中医疗废物处置单位1家),主要处置途径为水泥窑协同处置;危废收集暂存单位5家,其中废铅蓄电池收集暂存单位3家,综合收集暂存试点单位1家,汽修行业废矿物油收集暂存试点单位1家。
2020年新冠疫情期间,609家医疗机构(含诊所)共产生医疗废物618.29吨,其中涉新冠医疗废物4.86吨,主要来自江津区中心医院。区内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方式为高温蒸煮,处置能力和处置方式基本满足江津区医疗废物处置需求。依托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开展了生活垃圾中有害垃圾的集中回收。
图7江津区危险废物流向图
6.“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基础
(1)相关工作基础
江津区具有以智慧城市、金融体系赋能的城市发展基础,以工业、农业为主导的集群、集聚产业发展基础,以及以德感、珞璜、双福、白沙工业园,综合保税区“四园一区”为核心的区域发展基础,对贯彻“无废城市”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基本原则,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具有很好的工作基础和示范意义。
①城市发展基础
围绕打造智慧城市,促进产业优化升级,以智能建造为抓手,推动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全过程应用,实施项目管理标准化、数字化、无纸化。逐步开展绿色社区创建。2020年,按照重庆市关于创建绿色社区的要求,制定了《江津区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方案》,围绕人居环境建设、垃圾分类、培育社区绿色文化等内容开展创建工作,2021年底建成第一批示范绿色社区。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动重点领域低碳循环发展,推进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化改造和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拓展和延伸产业链,促进各种废弃物、垃圾集中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现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能源节约高效利用、梯级利用。
②产业发展基础
工业与信息化融合发展。围绕“两前三区一高地”目标定位,以“提质增效升级”为主线,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抓好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集聚发展,促进工业经济新跨越。构建了一批产业链完善、规模效应明显、核心竞争力突出、支撑作用强大的重要产业集群,形成结构优化、技术先进、清洁安全、附加值高的现代产业体系,打造西部千亿汽车城、千亿装备制造基地、富硒绿色食品基地,建成全市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重点发展汽摩及零配件、装备制造、新型材料、电子信息、食品加工等五大产业集群,积极发展机器人及智能装备、新能源汽车及智能汽车、新材料、节能环保、电子核心部件、富硒健康食品及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培育新的增长点。打造江津区“无废城市”工业领域示范模式,构建重点产业固体废物全链条管理模式,促进政策、技术、监管、市场体系建设具有较好的工作基础。
农业领域产业特色突出。2020年,印发了《江津区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实施方案》,以富硒特色高效农业为引领,以特色产业集群、特色产业强区发展现代农业产业,以特色产业镇“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建设为重点,加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出深化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培育壮大乡村产业的基本路线。一是发展富硒特色产业,围绕粮油、蔬菜、畜禽、花椒、水果、茶叶、水产、中药材等特色产业,推动富硒产业向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和绿色化方向发展,发展一批高效、生态、循环种养模式。二是做强农产品加工业,打造百亿级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集群,以“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为抓手,发展适合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经营的农产品初加工,建设一批专业村镇;建设规范化乡村工厂、生产车间,发展特色食品、制造、手工业和绿色建筑建材等乡土产业。三是优化乡村休闲旅游业,加快构建以津中都市休闲农业为核心,津东綦河画廊风光体验区、津西古镇民俗文化体验区、津南大四面山生态体验区、津北原乡人文风情体验区共促互补的“一核四区”乡村休闲旅游空间格局。四是培育农村电商服务业,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快递物流业发展。五是推动建设智慧农业,大力实施农业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管理数据化和服务在线化四大行动。力争用5-10年时间,基本形成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整体来说,集农业生产、加工、销售为一体,大力促进绿色生产、高效生产、循环生产,促进规模化、集群化、标准化、绿色化发展,注重农业与农村发展相融合,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构建以特色农产品为主线的全链条、多维度产业模式,开展农业领域的“无废城市”创建具有较好的示范作用。
③区域发展基础
江津综合保税区辐射力量显著。重庆江津综合保税区于2017年1月17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处于“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的联结点,向西通过中欧班列(重庆)国际大通道连接中亚及欧洲地区,向东沿长江黄金水道出海,实现江海联运,向南通过西部陆海新通道,辐射东南亚各国,区位优势更加明显。重点发展保税加工、保税物流和保税服务,发展智能装备、医疗器械、消费电子、现代物流等产业,以实现网内网外联动发展。
工业园区经济基础雄厚。江津工业园区基本形成装备制造、汽摩及零部件、新型材料、电子信息、食品工业五大百亿级产业集群。双福工业园(双福新区)主要发展汽摩整车及零部件、电子信息、物联网、机器人、商贸物流、智能制造等产业,已入驻工业企业821家(规上企业125家),其中汽摩及零部件配套企业130余家,汽车4S店10余家,形成了集生产、科研、销售、服务为一体的汽车基地。珞璜工业园主要发展装备制造、新型材料、现代物流等产业,入驻企业950余家(规上企业143家),装备制造业聚集了重庆机电集团、重庆建工、联邦中北、万虎机电、威马动力等重点企业,新型材料业聚集了法国拉法基、韩国SK、德国杜拉维特、中国建材集团、浙江伟星新材等企业,现代物流业主要有普洛斯(中国)、中国物流集团、中国工艺集团、渝运集团、长安民生等12家知名企业。德感工业园重点发展智能装备制造和高端消费品工业(粮油食品加工)两大主导产业,现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25家,成功集聚了ABB、重齿、江增、耐世特、赛迪装备、益海嘉里、中粮等世界500强投资企业11家,重庆潍柴等中国500强投资企业17家,重庆鲁花等中国制造业500强投资企业15家,上市企业14家,以及“金龙鱼”“福临门”“鲁花”等知名粮油品牌。白沙工业园重点发展酒水饮料、农副产品深加工、机械制造三大产业,累计引进江小白酒业、骄王天然产物、三易食品等各类项目300余个,全力创建产业特色明显、城市功能完善、宜居宜业的现代工业新区。
表3江津区工业园区概况
园区 |
产业布局 |
“十四五”发展方向 |
“十四五”发展目标 |
企业情况 |
战略支点 |
园区荣誉/定位 |
双福新区 |
重点发展汽摩整车及零部件、电子信息、物联网、商贸物流、智能制造等产业。 |
升级发展培育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航空航天、电子信息、智能传感、智能设备、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加快集聚高新技术产业,打造高新技术研发制造示范园。 |
规模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30亿元,到2025年达480亿元。 |
规模上企业125家,入驻企业821家。 |
江津经济建设的主战场和同城化发展的先行区,中国西部(重庆)科学城和高新区南部的重要核心。 |
—— |
珞璜工业园 |
形成消费品工业、新型材料、装备制造、现代物流等主导产业。 |
发展消费品工业(智能家居)、新型材料、智能装备制造等产业,打造珞璜智能家居小镇、西南纸业包装基地。 |
规模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40亿元,到2025年达630亿元。 |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43家,入驻企业950余家,投产企业618家。 |
融入“一带一路”倡议和长江经济带建设,中欧班列(重庆)新起点,长江经济带上的“水公铁”综合交通枢纽,西部陆海新通道起点。 |
积极打造珞璜智能家居小镇,构建消费品工业集聚发展示范区。 |
德感工业园 |
重点发展智能装备制造和高端消费品工业(粮油食品加工)两大主导产业。 |
发展高端智能装备和粮油食品加工,提质打造国家级装备制造和粮油食品加工基地。 |
规模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40亿元,到2025年达650亿元。 |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25家。 |
西部(重庆)科学城的重要组团、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联结点。 |
国家新型工业化装备制造产业示范基地、国家新型工业化食品(粮油加工)产业示范基地、国家绿色装备制造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 |
白沙工业园 |
重点发展酒水饮料、农副产品深加工、机械制造三大产业。 |
加快发展酒水饮料、农副产品加工、机械制造和新型材料,打造重庆重要产业转移承接地。 |
规模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15亿元,到2025年达170亿元。 |
引进江小白酒业、骄王天然产物、三易食品等各类项目300余个。 |
江津工业园区“一区四园”的重要组成部分,拥有“一江一桥三铁六高速两空港”的立体交通网络,可快速辐射渝、川、黔、滇。 |
国家级农产品加工基地、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园区、重庆市机械加工基地和白沙城市拓展新区。 |
数据来源:《重庆市江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四大工业园区发展中心等部门提供的相关资料。
(2)固体废物管理能力
加强《固废法》宣贯培训。组织全区10余个重点镇街机关干部、38家重点企业负责人共110余人召开了《固废法》专题培训会,对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全过程管理原则以及分类管理原则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学习,提高机关干部、企业负责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意识。
加强危险废物监管。加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及经营单位的规范化管理工作,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纳入日常工作中,加大宣传、培训及考核力度,指导企业开展危险废物标准化管理自查自纠,开展点对点帮扶,定期到企业现场进行指导,全面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2020年,将32家年产危废50吨以上、10家危废经营单位全部纳入了“一物一码”精细化管理,启动了91家一、二类汽车维修企业的危废申报。
加强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加强辖区内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信息化管理,应用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转移管理。加强医疗机构管理,推动二级以上和19张病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网上申报登记,申领电子联单。
(3)固体废物制度建设
工业领域。一是不断促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为积极落实重庆市关于加快提升工业园区发展水平的相关要求,出台了《江津区“十三五”工业和信息化融合发展规划》,以江津工业园为中心,打造典型产业绿色供应链,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二是不断强化固体废物监管。为贯彻落实关于洋垃圾入境的规定,加强了对玖龙纸业进口废纸的监管,禁止进口废纸;开展一般工业固废环境统计,2020年纳入申报范围工业企业共207家,并将重点产废单位纳入日常监管。
农业领域。一是强化废弃农膜的回收利用。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要求,出台《重庆市江津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做好2020年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工作》等文件,形成镇(村)回收转运,区级集中分拣贮运、加工模式,构建销售、回收、利用为一体的废弃农膜回收利用体系,推进全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工作。二是促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要求,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出台了《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江津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以规模养殖场为重点,以沼气生产为主要处理方式,构建种养结合循环发展方式。三是促进化肥农药减量。出台了《江津区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推广侧土配方施肥,推进化肥农药科学使用,促进农业绿色发展。
生活领域。一是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按照住建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相关要求,以及《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相继印发《江津区进一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江津区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制度》《重庆市江津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重庆市江津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江津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指导巡检管理办法(试行)》《江津区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等方案制度和标准指南30余个,先后建立联席调度、沟通协调、巡查通报及公示评比等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各行业、各单位、各镇街同步实施垃圾分类。二是推进厨余垃圾收集及利用工作。为贯彻落实《重庆市厨余垃圾管理办法》,出台《关于印发江津区厨余垃圾收集运输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厨余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各个环节部门责任,采用“采用桶装垃圾运输车智能收运”的模式,提高厨余垃圾收运率,并逐渐建立和完善全区厨余垃圾收运体系,实现厨余垃圾与其他生活垃圾分开收集、统一运输,从源头上杜绝“地沟油”、“泔水猪”等问题,促进厨余垃圾的收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
建筑领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绿色建筑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开展绿色建筑的评选及推荐工作。贯彻落实《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39 号)》的相关要求,出台《关于印发江津区建筑垃圾运输管理办法的通知》,加强建筑弃土、弃料的运输、回填及消纳利用工作。
危废领域。一是加强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印发《关于加强2020年危险废物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等专项文件,全面加强危险废物产废及经营单位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结合专项行动和“双随机”抽查等手段,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三是促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控。按照《“十三五”重庆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制定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计划,加强产废单位和经验单位抽查,已连续3年市级督查考核评级达A级。
(4)绿色金融市场体系
绿色信贷。近年来,在人行江津中心支行积极引导下,在津银行机构加大绿色信贷投放,制定鼓励绿色金融发展激励政策,全面落实江津区绿色金融创新发展实施方案。截至2020年三季度末,银行机构按照《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发改环资〔2019〕293号)投放绿色信贷余额42.25亿元。2019年末,“无废城市”建设相关项目绿色信贷余额16.83亿元。
(三)固体废物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工业固体废物管理体系不健全
一是工业固废源头减量难。江津区工业固废主要来自电力行业和造纸行业,占区内工业固废年产生量的92.27%,在原料和工艺未优化前源头减量难度大;二是未根据《固废法》要求,制定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规划,未统筹设计区内工业固废源头减量及资源化利用途径,建立相关产业链;三是工业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化程度较低,工业固体废物申报尚未全面开展,区内工业固废试点申报年产量百吨以上的重点企业,百吨以下的产废企业尚未覆盖,工业固废清单和分布尚不完善,未实现“一张图”管理。
2.生活垃圾分类保障措施不足
一是生活垃圾分类配套资金不足。区内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备不足,分类措施普遍无法落地,如部分小区延用原有收集设施,未配备分类收集设施。未建立全方位宣传与监管,绿色消费和生活方式宣传不够,公众参与度普遍不高,监管力量薄弱,设施维护费用难以维持,生活垃圾分类效果不甚理想。二是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建设不足。农村生活垃圾虽有分类收集试点,但分类减量率不高,收运、处理环节没有相应的分类收运处理设施,缺少垃圾分类处理指导。三是生活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融合度不高。
3.建筑垃圾和大件垃圾处置能力不足
江津区先后出台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运输及消纳场管理的文件,但由于专项规划滞后,管理模式粗放,消纳场所缺失等原因,现阶段建筑垃圾处置尚不规范,同时,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还处于起步阶段,资源回收利用企业较少,未形成规范的处置体系。江津区大件垃圾主要依托生活垃圾回收体系,运送至三峰百果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和双宝填埋场处置,未形成分类回收和资源化利用体系,大件垃圾资源化处置能力不足。
4.农业固体废物回收和高值化利用体系不健全
江津区作为重庆市农业强区,拥有粮油、畜禽、蔬菜、花椒、水果、茶叶、水产、中药材等特色产业,具有一定规模效应、集群效应,但在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农业固体废物高值、高效资源化利用方面仍存在三点不足。一是农业固体废物利用产物价值不高,现阶段秸秆综合利用的方式主要是燃料化和肥料化,畜禽粪污主要通过沼液还田、肥水利用、有机肥进行资源化利用,去向为焚烧企业、小作坊和公司,或自行利用,其产品价值不高,也无附加产品,整体利用方式低端。二是固体废物利用协同处置能力不强,畜禽粪污与秸秆协同利用的种养模式比较粗放,尚未形成示范模式,秸秆为原料的家具产业或造纸产业收集利用的渠道尚未打通。三是农药包装物回收利用存在难点堵点,现阶段仅开展了5个镇街的农药包装物回收试点,其余25个镇街因缺乏资金尚未开展相关工作,且区内现存的2家具备农药包装物处置资质的企业其运输及处置费用约8000-9000元/吨,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
5.危险废物利用途径不畅
一是铝灰缺乏利用途径,如被新增列为危险废物的铝灰,按照《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其贮存不得超过一年,但目前江津区10余家年产废量在10吨以上的涉铝工业企业,其铝灰主要存储方式为厂区内暂存,未明确利用处置方式,存在超期和管理风险。二是含油金属屑缺乏利用途径,根据《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回复明确含油金属屑环境管理有关问题的函》,金属制品机械加工行业衍磨、研磨、打磨过程,以及使用切削油或切削液进行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含油金属屑纳入危险废物管理。江津区装备制造和汽摩制造是支柱型产业,区内金属制品机械加工企业多,根据调研,大部分企业含油金属屑管理现状为交给第三方收集后进入金属熔炼设施再利用,但其第三方不满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收集单位的要求,存在监管风险。三是社会源危险废物分类管控尚不完善。区内社会源危险废物主要有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废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废农药容器和包装物、化学和生物实验室废物等,废铅酸电池和废矿物油已启动分类管控,但废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废农药容器和包装物、化学和生物实验室废物底数仍需进一步摸清,回收机制和回收网络尚未健全,公众对回收意识和积极性不高,社会源危险废物回收和处置能力相对薄弱。
6.再生资源行业发展缓慢且利用程度低
江津区工业、农业发展规模较大,产业链相对完整,聚集效应与辐射效益明显,但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缓慢。具体表现为一是未根据《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制定和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具体的行业发展规划和其他具体措施。再生资源缺少对相关回收品种的政策扶持和资金补贴,行业与企业之间合力不足,发展方向不明确。如再生纸行业受禁止进口废纸的政策影响,原料供应不足,亟需寻找原料替代物(农业秸秆、园林废弃物等),和技术投入及政策支持。二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不顺畅。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推进困难;低价值部分的再生资源回收率低、产业链不完善;三是再生资源回收监管能力弱。从业门槛及规模化程度低、流动性大,监管难度大、缺少数据信息化统计和管理平台;区内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无证照经营的情况较多,规范化管理能力不足,对市场监管造成一定影响。
7.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覆盖率和风险防范能力不足
按照《固废法》第99条规定,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目前,江津区10家危废经营单位仅1家投保,覆盖率10%,且投保单位保额为100万,风险防范能力和保障均不足。
五、建设目标
(一)总体目标
结合江津区战略定位、区域特色及产业发展趋势,坚持问题导向、系统发力、以点带面、理念先行的基本原则,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以工业领域高质量发展为核心,构建支柱型工业产业全过程“无废”模式;以发展现代化农业为抓手,构建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模式;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大宗工业固体废物为重点,实现区域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着力提升固体废物管理水平,逐步形成以“无废细胞”为“点”,以绿色循环产业链为“线”,长江沿岸“无废模式”为“面”的基本格局,打造“以点连线,以线绘面”的“无废江津”美好蓝图,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的美丽江津。
(二)阶段目标
1.启动期目标(2021年)
成立以区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无废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建立“无废城市”管理机制、协调机制和宣传机制,开展生活领域、工业领域“无废细胞”试点,持续深入推进党政机关、学校、医疗机构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完成科学城江津园区生活垃圾分类建设;推进“四园一区”(四个工业园,一个保税区)“无废化”改造,构建典型行业资源循环链条,着力提升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长江沿岸固体废物管理机制基本建立,推动建立水土共治模式。
2.重点建设期目标(2022—2023年)
“无废城市”管理机制、协调机制和宣传机制基本完善,形成若干机关单位等各具特色的“无废细胞”模式,打造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示范小区、示范企事业单位;“四园一区”固体废物管理能力显著提升,基本实现区域内固体废物全链条信息化管理,不断推进以汽摩及零部件、装备制造、食品加工等产业为代表的全流程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管理,推动以龙头企业为引领的绿色供应链建设工作,逐步扩大工业领域清洁生产范围;基本建成覆盖全区的农药包装物回收体系,农业包装物回收率显著提升;长江沿线固体废物管理能力显著提升,基本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开展危险废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强制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固体废物管理经验做法。
3.巩固深化期目标(2024—2025年)
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广泛推行,形成协同高效的城市固体废物管理体系,绿色发展质量显著提升,绿色生活方式深入人心;汽摩及零部件、装备制造、食品加工等主导产业实现循环化发展,源头减量效应明显;危险废物得到全面安全管控,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范围扩大,从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延伸到危废废物产废单位,并向工业、生活、建筑、农业等领域固体废物经营单位和产废单位延伸。
六、主要任务
(一)立足江津发展机遇,构建无废城市顶层机制。
1.加强宏观统筹能力。继续深入推进循环经济、清洁生产、资源化利用、乡村振兴等方面改革和试点政策、措施,推进江津生活、生产方面朝着绿色化、精细化、高质化、规模化发展,着力推动固体废物深化改革与城市发展有机融合,不断推进江津区“无废城市”建设与成渝经济区圈、长江经济带,以及碳达峰、碳中和等国家战略相互衔接,打造具有江津特色的“无废城市”建设格局。(区无废办牵头,区无废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2.促进产业优化与融合。本着绿色、低碳、循环的理念优化工业生产布局,有序推动工业企业向园区集中,提高资源利用率和能源利用率,构建资源、能源互利共生循环链。坚持消费品、装备制造、汽摩、材料、电子等支柱产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做深做实“补链、拉链、强链”,提升产业链绿色化、现代化水平,形成产业链完善、竞争力突出、支撑作用强大、质量效益高的优势产业集群,打造江津区典型“无废城市”产业链。(区经信委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江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配合)
3.构建区域协同和区内循环的良好格局。立足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充分发挥江津与重庆市璧山、永川等区、四川省合江县接壤优势,继续推进危险废物“白名单”制度,促进固体废物跨区域利用处置,着力解决资源利用不充分、处置难等问题。提升区内再生资源利用水平和监管能力,着力构建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推动江津区固体废物综合改革方面在关键需求、关键环节、关键问题取得明显进展。(区无废办牵头,区无废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4.实现长江沿线固体废物全面管控。协同水污染治理,建立长江沿岸固体废物管理机制,推进产业优化布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规定。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治理,持续推进长江沿岸固体废物大排查,开展长江沿岸化工、石化、危化品等重点产废企业环境风险评估,实施问题清单与限期销号制度,鼓励长江沿岸村镇出台配套措施,共同推进长江大保护,杜绝固体废物污染。(区无废办牵头,区无废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二)推进工业固废减量,构建全链无废发展体系
5.促进工业固废源头减量。聚焦电力、消费品、装备制造、汽摩、材料、电子等重点产业,推广清洁化生产工艺,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探索支柱产业的绿色供应链建设,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不断完善上下游供应链管理。探索制定《江津区绿色制造体系评价办法》,提高绿色制造对工业固废源头减量的支撑力度。推进铸造、建材、有色、电镀、化工、涂装、包装印刷、造纸、印染等行业的升级改造和绿色转型,实施“一企一策”,制定绿色发展、低碳循环的综合整治方案。(区经信委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各工业园发展中心配合)
6.开展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立足园区主导产业特点及入驻企业资源化利用基础,制定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方案,鼓励园区企业实施清洁生产、践行绿色供应链,构建企业内部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小循环,促进园区内资源循环利用、能源梯级利用,强化全链条管理,拓展和延伸产业链,构建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的多级格局,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区经信委牵头,各工业园发展中心、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配合)
7.构建工业固废高效回收模式。加快构建中小型企业固体废物回收网络,探索“点对点”或园区集中回收等模式,促进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及处置。健全粉煤灰、脱硫石膏、炉渣和污泥等大宗工业固废回收利用体系,加强大宗固废运输过程管理。大力推进废塑料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支持不同类型废塑料多元化、高值化利用,推广规模化的废塑料先进高效生产线,促进废塑料高效利用。探索汽车整车制造行业开展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促进报废汽车拆解提档升级,提升资源化利用技术水平,延伸报废汽车资源化产业链。加强工业固废回收监管,同大渡口、永川等主要工业固废输出区建立区域工业固废回收监管机制。(区经信委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配合)
8.大力推进资源化利用。以绿色化、循环化、高值化、高质化为目标,加快推进再生资源产业发展,推进再生资源合理布局,推进区域再生资源充分利用。2025年底前,建设或改造形成2个再生资源回收分拣聚集区。开展粉煤灰、脱硫石膏、炉渣等大宗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情况评估,针对利用不充分、综合利用产品附加值低等问题制定措施,建设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设施,2021年底前建设水泥窑协同处置一般固废项目(二期)。大力发展再生资源利用骨干企业,促进产业间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和循环再生,提高资源利用再生效率。2022年底前建成年拆解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项目1个,实现年拆解能力7000辆。2025年建成粉煤灰和脱硫石膏再生利用项目,建成废纸、废旧塑料、废矿物油、废旧电路板等再生利用项目。(区经信委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委配合)
9.加强工业固体废物“一张图”管理。编制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规划,建设1座一般工业固废利用处置场,年利用处置能力6万吨。动态更新工业固废监管名单,实施分级分类管理,2022年底前,实现百吨以上工业固废产废单位申报全覆盖。加强电力生产、造纸及纸制品制造、白酒制造和卫生陶瓷制品等重点行业的全过程监管,建立工业固废管理台账,提高大宗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率。开展装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农副食品加工业和其他行业调查摸底,摸清工业固废产生、回收及利用处置情况,完善工业固废信息化建设,实现固体废物“一张图”管理。会同公安等相关部门,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固体废物违法犯罪活动。(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区公安局、区经信委、各工业园发展中心配合)
10.高标准打造“无废园区”。以双福、珞璜、德感、白沙工业园为重点,借鉴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建设要求,建立“无废企业”和“无废园区”建设评价标准,全面推进园区内企业及园区的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发展,促进企业内和园区间固体废物循环利用与资源再生。到2022年,创建5个“无废企业”,基本完成珞璜“无废园区”改造。2025年底,实现规模以上企业“无废企业”全覆盖,4大工业园区“无废化”改造完成,推进工业园区绿色可持续发展。(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区经信委、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各工业园发展中心配合)
11.持续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坚持“边开采、边治理”原则,按照每年不低于10%的任务量开展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2025年底前,对江津区现存未治理废弃矿山按照生态修复工作要求全部“销账归零”。到2021年底前,打造冀东水泥重庆江津有限责任公司石灰岩矿为示范绿色矿山;到2022年底前,完成重庆金顺矿业有限公司石灰岩矿、重庆市江津区蔡家镇文昌村六社狮子背页岩矿、重庆市江津区贾嗣镇战旗村建筑石料用砂岩矿、冀东水泥重庆江津有限责任公司黄砂矿、重庆市江津区京池陶瓷原料厂、重庆环迪石材开发有限公司等10座其他生产矿山绿色建设。2025底前,重庆河汉建材有限公司、重庆腾耀建材有限公司、重庆市江津区延泰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江津区五岔建材厂等5个矿山完成绿色矿山建设。(江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牵头,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区应急局、区林业局配合)
(三)推行农业固废整治,构建绿色循环发展体系
12.促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大力推广农业防治、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等绿色防控技术,减少农药使用;推广使用生物农业、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对农户进行培训,针对不同作物的种植周期、作物的病虫害特征进行精准科学施药。根据生态农业土壤条件、作物产量潜力和养分要求,制定农作物单位面积施肥限量标准,持续推进精准施肥;大力推广测土施肥配方,提高农户科学施肥意识和技能,推广适用的施肥设备,改进施肥方式;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提升施肥效率。开展绿色防控补贴试点,建设绿色水稻、高粱、柑橘绿色防控8000亩。2021年底前,完成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项目,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2.44万亩。2025年,农药使用量不超过1024吨,化肥使用量不超过4.72万吨。(区农业农村委牵头,区供销社配合)
13.提升秸秆的回收与利用水平。构建规模化秸秆收储运体系,鼓励建立中小型种植户秸秆回收模式,因地制宜推广秸秆厌氧发酵、堆沤腐熟等无害化处理技术,鼓励以秸秆为原料的企业开展秸秆资源化利用提档升级,支持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原料化、基料化和燃料化等“五料化”利用,实施2021年秸秆资源化利用项目,促进秸秆利用向高值、高效方向发展。(区农业农村委牵头,区经信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区林业局配合)
14.健全农膜、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置模式。健全废弃农膜回收网络,打造废弃农膜回收工作示范点,到2025年,废弃农膜回收率力争达到90%以上。贯彻落实《重庆市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按职责分工做好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工作。逐步完善农药包装物回收网络,推行农药包装物押金制度,提高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区供销社牵头,江津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配合)
15.促进畜禽粪污高效利用。以规模养殖场为重点,推广厌氧发酵技术和生物发酵床技术,促进养殖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鼓励和扶持有机肥生产企业,通过产业链延伸,采用肥料化处理提升粪污资源化利用价值。到2025年底,开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3%以上。(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牵头,区农业农村委、区经信委、区生态环境局配合)
16.打造高效农业循环链。以粮油、畜禽、蔬菜、花椒、柑橘等优势产业,茶叶、水产、中药材、小水果等特色产业为重点,结合生态循环农业发展“三品一标”创建与认证,逐步建立生产、加工、销售等全过程废弃物管理体系。发展以生猪为主的适度规模养殖,发展“零污染、零排放、大循环”绿色生态养殖业,发展高品质生态水产养殖业,发展经济林和林下经济。提升农作物秸秆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完善配套设施,推广“以地定养、种养一体”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模式,绿色、有机农产品种植推广面积占比不断提升。(区农业农村委牵头,江津区市场监管局、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区发展改革委、区林业局配合)
17.打造特色“无废乡村”试点。结合“十四五”乡村振兴战略整体部署,基于“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建设,健全秸秆、农药包装物、农膜回收及利用体系,因地制宜打造种养结合的循环生态农业模式,逐步扩大农村垃圾分类示范村建设,实现厨余垃圾、秸秆、畜禽粪污等有机废弃物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开展农药化肥减量示范,高标准推进“无废乡村”试点建设。(区农业农村委牵头,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区供销社、区城市管理局配合)
(四)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构建全民共治共享体系
18.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减量。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开展塑料制品质量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等行为,加强景区景点餐饮服务禁限塑的监督管理,对酒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以及餐饮外卖开展联合检查。加强厨余垃圾源头减量,深入推进“光盘行动”,推广小份菜、分餐制等。开展“绿色快递邮政”工作,在快递行业推广使用电子运单、循环中转袋,减少二次包装,在快递收发点设置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实现快递包装减量化和循环利用。(区城市管理局牵头,区商务委、市邮政管理局六分局、区文旅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江津区市场监管局配合)
19.继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面搭建区、镇街、社区(村)、居民小区(居民点)四级联动工作体系,强化生活垃圾分类责任制管理。创新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广泛组织公益舆论宣传,持续深化垃圾分类校园教育,加快推动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养成。加快完善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及生活源有害垃圾(非危废环节)收运系统,推动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促进环卫系统与再生资源系统“两网融合”有效运行,逐步建立可回收物“集中回收日”运行机制,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体系。逐步推行撤桶并点、桶边指导、定时定点投放及执法监督工作模式,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效。鼓励相关企业开展大件垃圾回收利用,建设大件垃圾处理厂,协同处置区域间大件垃圾。建设厨余垃圾处理厂,2022年底前新增200吨/天家庭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区城市管理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商务委、区教委、团区委、区妇联、江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配合)
20.深化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推广绿色建筑设计,到2025年底前,几江、鼎山、德感、圣泉4个街道住宅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为绿色建筑。大力推行装配式建筑,贯彻落实《重庆市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政府投资或主导的建筑工程项目以及有条件的轨道交通、道路、桥梁、隧道项目全面采用装配式建筑或装配式建造方式”的精神。建设几江、支坪、滨江新城、德感、双福、珞璜、白沙、四屏等地为装配式建筑推广重点区域,力争2021年年底全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5%,2025年达到30%。加强施工场地源头监管,确保具有可资源化潜力的建筑垃圾分类存放和统一收运。完成建筑垃圾规划编制,按照工程渣土、工程垃圾、装修垃圾等类别实施分类管控。合理布局建筑垃圾转运调配、消纳处置设施,形成与城市发展相匹配的建筑垃圾处理体系。(区城市管理局牵头,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招商局、江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配合)
21.促进建筑垃圾和城市污泥资源化利用。持续提升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资源化利用能力,2022年底前,建设城市污泥处置项目1个,年处理污泥10万吨。推行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管理台账,在电厂、有机肥制造等重点企业实行台账管理。2025年底前,建成1座100万m³建筑垃圾消纳场(综合处理设施),实现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开展建筑垃圾运输、消纳专项整治行动,打击违法行为,取缔建筑垃圾非法消纳场所。(区城市管理局牵头,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招商局、江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配合)
22.开展“无废城市细胞”建设。制定江津区“无废城市细胞”实施方案,明确建设要求和评价指标。在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等区属机关率先创建“无废机关”,发挥机关事业单位带头作用;开展“无废学校”创建;推进医疗废物分类和医疗废弃物管理,在二甲以上医院率先开展“无废医院”创建;贯彻落实“光盘行动”,开展“无废饭店”创建;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开展“无废小区”创建;加强园林绿化和绿色出行,在中心城区开展“无废公园”创建;推广互联网数字化场景应用,减少塑料包装袋及纸质票据使用,在四面山等热门景点开展“无废景区”创建。(区无废办牵头,区无废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五)强化危险废物管控,牢守环境污染风险底线
23.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健全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并纳入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转移联单、经营许可、应急预案备案等管理制度,将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情况纳入对地方环境保护绩效考核的指标体系。强化后果严惩,将危险废物日常环境监管纳入生态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内容,加大对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危险废物运输管理,及时通过信息化手段掌握危险废物流向。(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区政府督查室、区经信委、区交通局、区司法局、区公安局配合)
24.强化利用处置能力。落实四省(云贵川渝)两市(成渝)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白名单”制度,推进危险废物区域协同处置。鼓励汽摩制造、装备制造等重点企业开展危险废物源头减量试点示范,探索园区或企业“点对点”定向资源化利用途径。开展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绩效评估试点,规范经营单位收集、贮存、利用、处置行为。推进危险废物年产10吨以下企业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废矿物油收集试点及废铅蓄电池收集试点。2025年底前,建成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综合利用污泥8万吨/年,铝灰10万吨/年,废盐1万吨/年,废包装物1360吨/年。扩建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新建1套日处置8吨的高温蒸煮生产线和配套设施。完成废包装桶技改扩能项目,年翻新清洗16万只废包装桶。完成重庆龙健金属制造有限公司废物综合利用技改项目,新增9600吨/年废酸处置能力,增加产品11000吨/年。(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区经信委配合)
25.强化风险管控能力。贯彻落实《固废法》和国家及重庆市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建立部门联防联控联治机制,强化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提升危险废物环境应急响应能力,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应急处置的管理队伍、专家队伍建设,将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龙头企业纳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体系。(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区公安局、区交通局、区卫生健康委、区经信委、区城市管理局、区应急局、江津区市场监管局配合)
26.加强医疗废物分类管理。编制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指引,加强医疗废物和传染病疫情医疗废物管理。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事件发生时,应统筹协调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工作,保障所需的车辆、场地、处置设施和防护物资。提升医疗废物监管水平,定期对医疗废物收运和处置情况进行检查,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和19张病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电子化系统对接,实现医疗废物全过程监管,保持医疗废物100%收集处置。(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区交通局、区城市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经信委配合)
27.加强社会源危险废物管理。加大社会源危险废物摸底和分类,建立社会源危险废物名单。加强教育科研机构小量实验室危废、医疗机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危废管理,编制实验室危废管理指南;加强机动车维修行业和加油站小量危废管理,编制机动车维修行业危废管理指南;加强建筑工地施工过程产生小量危废管理,编制建筑行业危废管理指南。到2025年,社会源危险废物基本实现分行业管理,收集体系基本覆盖全域。(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教委、区交通局、区商务委配合)
(六)创新发展绿色金融,动员社会资金投入建设
28.试点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从危险废物经营单位逐步扩展到全区固体废物经营和产废单位,强化环境污染风险管控。开展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试点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加强危险废物所特有的环境污染风险,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等方面强化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要素条件;从区内危险废物产生数量多、处理处置难、环境污染风险大的行业入手,推动保险公司开发针对性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产品,根据投保单位环境风险状况从费率扶持、保额提升、保费返还、银保联动等方面出台配套政策,营造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市场化健康发展的环境。到2025年,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基本覆盖全区所有危险废物的经营单位和产废单位。(江津银保监分局牵头,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区生态环境局、区财政局、区公安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经信委、区卫生健康委配合)
29.大力发展绿色信贷。鼓励开发针对“无废城市”建设项目的特色产品和模式。根据江津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无废农业园”、“无废乡村”等重点计划和方案,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专项的绿色投融资授信等信贷支持方式,从贷款利率、还款方式、授信额度、融资额度、审批要素和流程等方面进行创新设计,建立适合江津本地经济和金融实际具有促进“无废城市”建设的业务制度和流程体系。特别是在以固废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为目的的产业链绿色化“补链、拉链、强链”等项目中,以大企业引领、带动中小微企业共同发展的绿色供应链融资,有效提升“无废城市”的绿色信贷资金支持力度。(人行江津中心支行牵头,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江津银保监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经信委、区农业农村委配合)
30.鼓励发行、利用绿色债券以及相关企业上市,通过资本市场带来更多资金支持。推动江津区属国有投融资平台以及相关企业通过发行绿色企业债、绿色公司债、以及利用绿色金融债将资金投入到“无废城市”建设上来;鼓励江津区具备条件企业上市融资。吸引相关公司投资到本区“无废城市”建设项目,把资本市场的资金活水引入到“无废江津”来。(人行江津中心支行牵头,江津银保监分局、区财政局、区公安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经信委、区卫生健康委、区生态环境局、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区招商局配合)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区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和镇街负责人为成员的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重庆市委、市政府,江津区委、区政府关于“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具体要求,统筹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生态环境局,相关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加强监督检查,通报工作情况,总结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等。(区无废办牵头,区无废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二)强化宣传引导
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加快构建政府引导,企业和公众参与的共建加快构建政府企业公众共建、共治、共享的“无废城市”建设行动体系。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无废城市”建设宣传方案,区级有关部门要结合职责分工,整合现有宣传资源,分别在工业固体废物利用、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处置、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绿色物流建设等领域强化“无废城市”理念宣传,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持续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面向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学校、社区、家庭、企业等加强“无废城市”建设宣传教育,依托“无废城市细胞”建设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依法加强固体废物产生、利用与处置信息公开,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公众监督作用。(区无废办牵头,区无废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三)强化制度落实
2021年完成江津区“无废城市”实施蓝图编制。2023年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中期评估,总结近期目标实施经验。加快建立“无废城市”责任清单,进一步厘清各类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转移、利用处置等环节部门职责边界,各类无废细胞制度形成分工明确、权责明晰、协同增效的综合管理体制机制。(区无废办牵头,区无废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四)加强技术支撑
基于“无废城市”建设关键领域、关键环节的重难点,加强与相关领域专家、资深从业者的交流,在管理模式及技术手段上进行提升创新,提高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能力,适时引进先进的管理模式及技术,促进先进制造业、消费品工业、高科技产业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建立“无废城市”建设专家库,加强对建设工作的研判和评估,对各个阶段的重点工作及亮点模式提出推进建议,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区无废办牵头,区无废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五)严格监督考核
建立区“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制度,明确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会议召开、信息报送、督察督办等要求,明确工作机制,强化推进落实。建立部门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建立区、镇、乡的目标责任制和考核机制,各部门及乡镇定期汇报工作推进情况,对工作情况实行通报制度。加强定期评估总结和亮点工作跟踪,将“无废城市”相关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区域及领导考核指标,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区政府督查室牵头)
附件:1. 江津区“无废城市”建设任务清单(2021年-2025年)
2. 江津区“无废城市”建设重点项目表(2021年-2025)
3. 江津区“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与目标设置(2021年-2025年)
4. 江津区“无废城市”建设指标解释
附件1
江津区“无废城市”建设任务清单(2021年—2025年)
序号 |
建设任务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
一、立足江津发展机遇,构建无废城市顶层机制 | |||||||
1 |
加强宏观统筹能力 |
继续深入推进循环经济、清洁生产、资源化利用、乡村振兴等方面改革和试点政策、措施,推进江津生活、生产方面朝着绿色化、精细化、高质化、规模化发展,着力推动固体废物深化改革与城市发展有机融合,不断推进江津区“无废城市”建设与成渝经济区圈、长江经济带,以及碳达峰、碳中和等国家战略相互衔接,打造具有江津特色的“无废城市”建设格局。 |
区无废办 |
区无废小组成员单位 |
各镇街 |
2025年 | |
2 |
促进产业优化与融合 |
本着绿色、低碳、循环的理念优化工业生产布局,有序推动工业企业向园区集中,提高资源利用率和能源利用率,构建资源、能源互利共生循环链。 |
区发展改革委 |
区经信委、江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 |
各镇街 |
2025年 | |
3 |
坚持消费品、装备制造、汽摩、材料、电子等支柱产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做深做实“补链、拉链、强链”,提升产业链绿色化、现代化水平,形成产业链完善、竞争力突出、支撑作用强大、质量效益高的优势产业集群,打造江津区典型“无废城市”产业链。 |
区经信委 |
区发展改革委、江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 |
各镇街 |
2025年 | ||
4 |
构建区域协同和区内循环的良好格局 |
立足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充分发挥江津与重庆市璧山、永川等区、四川省合江县接壤优势,继续推进危险废物“白名单”制度,促进固体废物跨区域利用处置,着力解决资源利用不充分、处置难等问题。 |
区无废办 |
区无废小组成员单位 |
各镇街 |
2023年 | |
5 |
提升区内再生资源利用水平和监管能力,着力构建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推动江津区固体废物综合改革方面在关键需求、关键环节、关键问题取得明显进展。 |
区商务委 |
区经信委、区农村农村委、区供销社、区城市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局 |
各镇街 |
2023年 | ||
6 |
实现长江沿线固体废物全面管控 |
协同水污染治理,建立长江沿岸固体废物管理机制,推进产业优化布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治理,持续推进长江沿岸固体废物大排查,开展长江沿岸化工、石化、危化品等重点产废企业环境风险评估,实施问题清单与限期销号制度,鼓励长江沿岸村镇出台配套措施,共同推进长江大保护,杜绝固体废物污染。 |
区无废办 |
区无废小组成员单位 |
各镇街 |
2025年 | |
二、 推进工业固废减量,构建全链无废发展体系 | |||||||
7 |
促进工业固废源头减量 |
聚焦电力、消费品、装备制造、汽摩、材料、电子等重点产业,推广清洁化生产工艺,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
区发展改革委 |
区经信委、区生态环境局、各工业园发展中心 |
各镇街 |
2023年 | |
8 |
探索支柱产业的绿色供应链建设,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不断完善上下游供应链管理。 |
区经信委 |
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各工业园发展中心 |
各镇街 |
2023年 | ||
19 |
探索制定《江津区绿色制造体系评价办法》,提高绿色制造对工业固废源头减量的支撑力度。 |
区经信委 |
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各工业园发展中心 |
各镇街 |
2023年 | ||
10 |
推进铸造、建材、有色、电镀、化工、涂装、包装印刷、造纸、印染等行业的升级改造和绿色转型,实施“一企一策”,制定绿色发展、低碳循环的综合整治方案。 |
区经信委 |
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各工业园发展中心 |
相关企业 |
2025年 | ||
11 |
开展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 |
立足园区主导产业特点及入驻企业资源化利用基础,制定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方案,鼓励园区企业实施清洁生产、践行绿色供应链,构建企业内部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小循环,促进园区内资源循环利用、能源梯级利用,强化全链条管理,拓展和延伸产业链,构建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的多级格局,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
区经信委 |
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各工业园发展中心 |
相关企业 |
2023年 | |
12 |
构建工业固废高效回收模式 |
加快构建中小型企业固体废物回收网络,探索“点对点”或园区集中回收等模式,促进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及处置。 |
区经信委 |
区商务委、区生态环境局 |
相关企业 |
2023年 | |
13 |
健全粉煤灰、脱硫石膏、炉渣和污泥等大宗工业固废回收利用体系,加强大宗固废运输过程管理。 |
区经信委 |
区商务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 |
相关企业 |
2025年 | ||
14 |
大力推进废塑料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支持不同类型废塑料多元化、高值化利用,推广规模化的废塑料先进高效生产线,促进废塑料高效利用。 |
区经信委 |
区商务委 |
相关企业 |
2023年 | ||
15 |
探索汽车整车制造行业开展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促进报废汽车拆解提档升级,提升资源化利用技术水平,延伸报废汽车资源化产业链。 |
区商务委 |
区经信委 |
相关企业 |
2025年 | ||
16 |
加强工业固废回收监管,同大渡口、永川等主要工业固废输出区建立区域工业固废回收监管机制。 |
区经信委 |
区发展改革委、区城市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局 |
各镇街 |
2023年 | ||
17 |
大力推进资源化利用 |
以绿色化、循环化、高值化、高质化为目标,加快推进再生资源产业发展,推进再生资源合理布局,推进区域再生资源充分利用。 |
区商务委 |
区经信委 |
各镇街 |
2023年 | |
18 |
2025年底前,建设或改造形成2个再生资源回收分拣聚集区。 |
区经信委 |
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委 |
相关镇街 |
2025年 | ||
19 |
开展粉煤灰、脱硫石膏、炉渣等大宗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情况评估,针对利用不充分、综合利用产品附加值低等问题制定措施,建设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设施,2021年底前建设水泥窑协同处置一般固废项目(二期)。 |
区经信委 |
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 |
相关企业 |
2023年 | ||
20 |
大力发展再生资源利用骨干企业,促进产业间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和循环再生,提高资源利用再生效率。 |
区经信委 |
区商务委、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 |
相关企业 |
2023年 | ||
21 |
2022年底前建成年拆解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项目1个,实现年拆解能力7000辆。 |
区商务委 |
区经信委、区生态环境局 |
重庆嘉钛昕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
2022年 | ||
22 |
2025年建成粉煤灰和脱硫石膏再生利用项目,建成废纸、废旧塑料、废矿物油、废旧电路板等再生利用项目。 |
区经信委 |
区商务委、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 |
相关企业 |
2025年 | ||
23 |
加强工业固体废物“一张图”管理 |
编制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规划,建设1座一般工业固废利用处置场,年利用处置能力6万吨。动态更新工业固废监管名单,实施分级分类管理,2022年底前,实现百吨以上工业固废产废单位申报全覆盖。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经信委 |
相关镇街 |
2022年 | |
24 |
加强电力生产、造纸及纸制品制造、白酒制造和卫生陶瓷制品等重点行业的全过程监管,建立工业固废管理台账,提高大宗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率。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经信委、各工业园发展中心 |
相关企业 |
2023年 | ||
25 |
开展装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农副食品加工业和其他行业调查摸底,摸清工业固废产生、回收及利用处置情况,完善工业固废信息化建设,实现固体废物“一张图”管理。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经信委、各工业园发展中心 |
相关企业 |
2023年 | ||
26 |
会同公安等相关部门,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固体废物违法犯罪活动。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公安局、区经信委、各工业园发展中心 |
各镇街 |
2025年 | ||
27 |
高标准打造“无废园区” |
以双福、珞璜、德感、白沙工业园为重点,借鉴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建设要求,建立“无废企业”和“无废园区”建设评价标准,全面推进园区内企业及园区的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发展,促进企业内和园区间固体废物循环利用与资源再生。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经信委、各工业园发展中心 |
相关企业 |
2021年 | |
28 |
到2022年,创建5个“无废企业”,基本完成珞璜“无废园区”改造。 |
区无废办 |
区无废小组成员单位 |
珞璜工业园发展中心 |
2022年 | ||
29 |
2025年底,实现规模以上企业“无废企业”全覆盖,4大工业园区“无废化”改造完成,推进工业园区绿色可持续发展。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信委、各工业园发展中心 |
相关企业 |
2025年 | ||
30 |
持续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
坚持“边开采、边治理”原则,按照每年不低于10%的任务量开展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2025年底前,对江津区现存未治理废弃矿山按照生态修复工作要求全部“销账归零”。 |
江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区应急局、区林业局 |
各镇街 |
2025年 | |
31 |
到2021年底前,打造冀东水泥重庆江津有限责任公司石灰岩矿为示范绿色矿山。 |
江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区应急局、区林业局 |
冀东水泥重庆江津有限责任公司 |
2021年 | ||
32 |
到2022年底前,完成重庆金顺矿业有限公司石灰岩矿、重庆市江津区蔡家镇文昌村六社狮子背页岩矿、重庆市江津区贾嗣镇战旗村建筑石料用砂岩矿、冀东水泥重庆江津有限责任公司黄砂矿、重庆市江津区京池陶瓷原料厂、重庆环迪石材开发有限公司等10座其他生产矿山绿色建设。 |
江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区应急局、区林业局 |
相关企业 |
2022年 | ||
33 |
2025底前,重庆河汉建材有限公司、重庆腾耀建材有限公司、重庆市江津区延泰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江津区五岔建材厂等5个矿山完成绿色矿山建设。 |
江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区应急局、区林业局 |
相关企业 |
2025年 | ||
三、 推行农业固废整治,构建绿色循环发展体系 | |||||||
34 |
促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 |
大力推广农业防治、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等绿色防控技术,减少农药使用;推广使用生物农业、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对农户进行培训,针对不同作物的种植周期、作物的病虫害特征进行精准科学施药。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供销社 |
各镇街 |
2025年 | |
35 |
根据生态农业土壤条件、作物产量潜力和养分要求,制定农作物单位面积施肥限量标准,持续推进精准施肥;大力推广测土施肥配方,提高农户科学施肥意识和技能,推广适用的施肥设备,改进施肥方式;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提升施肥效率。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供销社 |
各镇街 |
2025年 | ||
36 |
开展绿色防控补贴试点,建设绿色水稻、高粱、柑橘绿色防控8000亩。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供销社 |
相关镇街 |
2021年 | ||
37 |
2021年底前,完成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项目,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2.44万亩。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供销社 |
相关镇街 |
2021年 | ||
38 |
2025年,农药使用量不超过1024吨,化肥使用量不超过4.72万吨。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供销社 |
相关镇街 |
2025年 | ||
39 |
提升秸秆的回收与利用水平 |
构建规模化秸秆收储运体系,鼓励建立中小型种植户秸秆回收模式,因地制宜推广秸秆厌氧发酵、堆沤腐熟等无害化处理技术,鼓励以秸秆为原料的企业开展秸秆资源化利用提档升级,支持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原料化、基料化和燃料化等“五料化”利用,实施2021年秸秆资源化利用项目,促进秸秆利用向高值、高效方向发展。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经信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区林业局 |
相关镇街 |
2025年 | |
40 |
健全农膜、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置模式 |
健全废弃农膜回收网络,打造废弃农膜回收工作示范点,到2025年,废弃农膜回收率力争达到90%以上。 |
区供销社 |
区农业农村委 |
相关镇街 |
2025年 | |
41 |
贯彻落实《重庆市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按职责分工做好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工作。 |
区供销社 |
区发展改革委、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江津区市场监管局 |
各镇街 |
2023年 | ||
42 |
逐步完善农药包装物回收网络,推行农药包装物押金制度,提高公众参与的积极性。 |
区供销社、区发展改革委 |
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 |
各镇街 |
2023年 | ||
43 |
促进畜禽粪污高效利用 |
以规模养殖场为重点,推广厌氧发酵技术和生物发酵床技术,促进养殖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
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
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 |
各镇街 |
2023年 | |
44 |
鼓励和扶持有机肥生产企业,通过产业链延伸,采用肥料化处理提升粪污资源化利用价值。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区经信委 |
相关企业 |
2023年 | ||
45 |
到2025年底,开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3%以上。 |
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
区农业农村委 |
相关镇街 |
2025年 | ||
46 |
打造高效农业循环链 |
以粮油、畜禽、蔬菜、花椒、柑橘等优势产业,茶叶、水产、中药材、小水果等特色产业为重点,结合生态循环农业发展“三品一标”创建与认证,逐步建立生产、加工、销售等全过程废弃物管理体系。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发展改革委、江津区市场监管局 |
相关镇街 |
2023年 | |
47 |
发展以生猪为主的适度规模养殖,发展“零污染、零排放、大循环”绿色生态养殖业,发展高品质生态水产养殖业,发展经济林和林下经济。 |
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
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 |
各镇街 |
2023年 | ||
48 |
提升农作物秸秆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完善配套设施,推广“以地定养、种养一体”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模式,绿色、有机农产品种植推广面积占比不断提升。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
各镇街 |
2023年 | ||
49 |
打造特色“无废乡村”试点 |
结合“十四五”乡村振兴战略整体部署,基于“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建设,健全秸秆、农药包装物、农膜回收及利用体系,因地制宜打造种养结合的循环生态农业模式,逐步扩大农村垃圾分类示范村建设,实现厨余垃圾、秸秆、畜禽粪污等有机废弃物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开展农药化肥减量示范,高标准推进“无废乡村”试点建设。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区供销社、区城市管理局 |
各镇街 |
2025年 | |
四、 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构建全民共治共享体系 | |||||||
50 |
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减量 |
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开展塑料制品质量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等行为,加强景区景点餐饮服务禁限塑的监督管理,对酒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以及餐饮外卖开展联合检查。 |
江津区市场监管局 |
区商务委、区文旅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农业农村委 |
各镇街 |
2023年 | |
51 |
加强厨余垃圾源头减量,深入推进“光盘行动”,推广小份菜、分餐制等。 |
区商务委 |
区城市管理局、区文旅委、江津区市场监管局 |
各镇街 |
2023年 | ||
52 |
开展“绿色快递邮政”工作,在快递行业推广使用电子运单、循环中转袋,减少二次包装,在快递收发点设置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实现快递包装减量化和循环利用。 |
市邮政管理局六分局 |
区城市管理局、区商务委、区文旅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江津区市场监管局 |
各镇街 |
2023年 | ||
53 |
继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
全面搭建区、镇街、社区(村)、居民小区(居民点)四级联动工作体系,强化生活垃圾分类责任制管理。创新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广泛组织公益舆论宣传,持续深化垃圾分类校园教育,加快推动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养成。 |
区城市管理局 |
区委宣传部、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教委、团区委、区妇联 |
各镇街 |
2023年 | |
54 |
加快完善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及生活源有害垃圾(非危废环节)收运系统,推动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促进环卫系统与再生资源系统“两网融合”有效运行,逐步建立可回收物“集中回收日”运行机制。 |
区城市管理局 |
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江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委 |
各镇街 |
2023年 | ||
55 |
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体系;逐步推行撤桶并点、桶边指导、定时定点投放及执法监督工作模式,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效。 |
区城市管理局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各镇街 |
2023年 | ||
56 |
鼓励相关企业开展大件垃圾回收利用,建设大件垃圾处理厂,协同处置区域间大件垃圾。 |
区城市管理局 |
区经信委、江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各镇街 |
2023年 | ||
57 |
建设厨余垃圾处理厂,新增日处理200吨家庭厨余垃圾处理设施。 |
区城市管理局 |
区经信委、江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重庆华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2年 | ||
58 |
深化建筑垃圾源头减量 |
推广绿色建筑设计,到2025年底前,几江、鼎山、德感、圣泉4个街道住宅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为绿色建筑。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区城市管理局、江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招商局 |
相关镇街 |
2025年 | |
59 |
大力推行装配式建筑,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要求,“政府投资或主导的建筑工程项目以及有条件的轨道交通、道路、桥梁、隧道项目全面采用装配式建筑或装配式建造方式。”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区城市管理局、江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招商局 |
各镇街 |
2025年 | ||
60 |
建设几江、支坪、滨江新城、德感、双福、珞璜、白沙、四屏等地为装配式建筑推广重点区域,力争2021年年底全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5%,2025年达到30%。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区城市管理局、江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招商局 |
相关镇街 |
2025年 | ||
61 |
加强施工场地源头监管,确保具有可资源化潜力的建筑垃圾分类存放和统一收运。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区城市管理局、区招商局 |
各镇街 |
2023年 | ||
62 |
完成建筑垃圾规划编制,按照工程渣土、工程垃圾、装修垃圾等类别实施分类管控。 |
区城市管理局 |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招商局、江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各镇街 |
2023年 | ||
63 |
合理布局建筑垃圾转运调配、消纳处置设施,形成与城市发展相匹配的建筑垃圾处理体系。 |
区城市管理局 |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招商局、江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各镇街 |
2023年 | ||
64 |
促进建筑垃圾和城市污泥资源化利用 |
持续提升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资源化利用能力,2022年底前,建设城市污泥处置项目1个,年处理污泥10万吨。 |
区经信委 |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局 |
重庆津沪生物肥料有限公司 |
2022年 | |
65 |
推行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管理台账,在电厂、有机肥制造等重点企业实行台账管理。 |
区城市管理局 |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招商局、江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相关企业 |
2023年 | ||
66 |
2025年底前,建成1座100万m³建筑垃圾消纳场(综合处理设施),实现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 |
区城市管理局 |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招商局、江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相关镇街 |
2025年 | ||
67 |
开展建筑垃圾运输、消纳专项整治行动,打击违法行为,取缔建筑垃圾非法消纳场所。 |
区城市管理局 |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招商局、江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各镇街 |
2023年 | ||
68 |
开展“无废城市细胞”建设 |
制定江津区“无废城市细胞”实施方案,明确建设要求和评价指标。 |
区无废办 |
区无废小组成员单位 |
各镇街 |
2021年 | |
69 |
在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等区属机关率先创建“无废机关”,发挥机关事业单位带头作用;开展“无废学校”创建;推进医疗废物分类和医疗废弃物管理,在二甲以上医院率先开展“无废医院”创建;贯彻落实“光盘行动”,开展“无废饭店”创建;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开展“无废小区”创建;加强园林绿化和绿色出行,在中心城区开展“无废公园”创建;推广互联网数字化场景应用,减少塑料包装袋及纸质票据使用,在四面山等热门景点开展“无废景区”创建。 |
区无废办 |
区无废小组成员单位 |
各镇街 |
2023年 | ||
五、 强化危险废物管控,牢守环境污染风险底线 | |||||||
70 |
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
健全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并纳入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经信委 |
各镇街 |
2021年 | |
71 |
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转移联单、经营许可、应急预案备案等管理制度,将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情况纳入对地方环境保护绩效考核的指标体系。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政府督查室、区经信委 |
各镇街 |
2023年 | ||
72 |
强化后果严惩,将危险废物日常环境监管纳入生态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内容,加大对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司法局、区公安局 |
各镇街 |
2023年 | ||
73 |
加强危险废物运输管理,及时通过信息化手段掌握危险废物流向。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交通局 |
各镇街 |
2023年 | ||
74 |
强化利用处置能力 |
落实四省(云贵川渝)两市(成渝)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白名单”制度,推进危险废物区域协同处置。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经信委 |
各镇街 |
2023年 | |
75 |
鼓励汽摩制造、装备制造等重点企业开展危险废物源头减量试点示范,探索园区或企业“点对点”定向资源化利用途径。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经信委 |
相关企业 |
2023年 | ||
76 |
开展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绩效评估试点,规范经营单位收集、贮存、利用、处置行为。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经信委 |
相关企业 |
2023年 | ||
77 |
推进危险废物年产10吨以下企业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废矿物油收集试点及废铅蓄电池收集试点。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经信委 |
相关企业 |
2023年 | ||
78 |
2025年底前,建成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综合利用污泥8万吨/年,铝灰10万吨/年,废盐1万吨/年,废包装物1360吨/年。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经信委 |
重庆新源源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
2025年 | ||
79 |
扩建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新建1套日处置8吨的高温蒸煮生产线和配套设施。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经信委 |
重庆可厚德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2025年 | ||
80 |
完成废包装桶技改扩能项目,年翻新清洗16万只废包装桶。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经信委 |
重庆云鑫环保有限公司 |
2025年 | ||
81 |
完成重庆龙健金属制造有限公司废物综合利用技改项目,新增9600吨/年废酸处置能力,增加产品11000吨/年。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经信委 |
重庆龙健金属制造有限公司 |
2025年 | ||
82 |
强化风险管控能力 |
贯彻落实《固废法》和国家及重庆市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建立部门联防联控联治机制,强化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公安局、区交通局、区卫生健康委、区经信委、区城市管理局、区应急局、江津区市场监管局 |
各镇街 |
2023年 | |
83 |
提升危险废物环境应急响应能力,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应急处置的管理队伍、专家队伍建设,将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龙头企业纳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体系。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应急局 |
各镇街 |
2023年 | ||
84 |
加强医疗废物分类管理 |
编制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指引,加强医疗废物和传染病疫情医疗废物管理。 |
区卫生健康委 |
区生态环境局 |
各镇街 |
2023年 | |
85 |
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事件发生时,应统筹协调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工作,保障所需的车辆、场地、处置设施和防护物资。 |
区卫生健康委 |
区交通局、区城市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经信委 |
各镇街 |
2023年 | ||
86 |
提升医疗废物监管水平,定期对医疗废物收运和处置情况进行检查,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和19张病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电子化系统对接,实现医疗废物全过程监管,保持医疗废物100%收集处置。 |
区卫生健康委 |
区生态环境局 |
各医疗卫生机构 |
2023年 | ||
87 |
加强社会源危险废物管理 |
加大社会源危险废物摸底和分类,建立社会源危险废物名单。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经信委、区商务委 |
各镇街 |
2023年 | |
88 |
加强教育科研机构小量实验室危废、医疗机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危废管理,编制实验室危废管理指南;加强机动车维修行业和加油站小量危废管理,编制机动车维修行业危废管理指南;加强建筑工地施工过程产生小量危废管理,编制建筑行业危废管理指南。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教委、区交通局、区商务委 |
相关企业 |
2023年 | ||
89 |
到2025年,社会源危险废物基本实现分行业管理,收集体系基本覆盖全域。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教委、区交通局、区商务委 |
相关企业 |
2025年 | ||
六、 创新发展绿色金融,动员社会资金投入建设 | |||||||
90 |
试点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
从危险废物经营单位逐步扩展到全区固体废物经营和产废单位,强化环境污染风险管控。 |
江津银保监分局 |
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 |
相关企业 |
2023年 | |
91 |
开展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试点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加强危险废物所特有的环境污染风险,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等方面强化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要素条件;从区内危险废物产生数量多、处理处置难、环境污染风险大的行业入手,推动保险公司开发针对性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产品,根据投保单位环境风险状况从费率扶持、保额提升、保费返还、银保联动等方面出台配套政策,营造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市场化健康发展的环境。 |
江津银保监分局 |
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区财政局、区公安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经信委、区卫生健康委、区生态环境局 |
相关企业 |
2023年 | ||
92 |
到2025年,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基本覆盖全区所有危险废物的经营单位和产废单位。 |
江津银保监分局 |
区经信委、区生态环境局 |
相关企业 |
2025年 | ||
93 |
大力发展绿色信贷 |
鼓励开发针对“无废城市”建设项目的特色产品和模式。 |
人行江津中心支行 |
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江津银保监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经信委、区农业农村委 |
相关企业 |
2025年 | |
94 |
根据江津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无废农业园”、“无废乡村”等重点计划和方案,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专项的绿色投融资授信等信贷支持方式,从贷款利率、还款方式、授信额度、融资额度、审批要素和流程等方面进行创新设计,建立适合江津本地经济和金融实际具有促进“无废城市”建设的业务制度和流程体系。 |
人行江津中心支行 |
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江津银保监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经信委、区农业农村委 |
相关企业 |
2025年 | ||
95 |
特别是在以固废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为目的的产业链绿色化“补链、拉链、强链”等项目中,以大企业引领、带动中小微企业共同发展的绿色供应链融资,有效提升“无废城市”的绿色信贷资金支持力度。 |
人行江津中心支行 |
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江津银保监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经信委、区农业农村委 |
相关企业 |
2025年 | ||
96 |
鼓励发行、利用绿色债券以及相关企业上市,通过资本市场带来更多资金支持 |
推动江津区属国有投融资平台以及相关企业通过发行绿色企业债、绿色公司债、以及利用绿色金融债将资金投入到“无废城市”建设上来。 |
人行江津中心支行 |
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江津银保监分局、区财政局、区公安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经信委、区卫生健康委、区生态环境局 |
相关企业 |
2025年 | |
97 |
鼓励江津区具备条件企业上市融资。 |
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
人行江津中心支行、江津银保监分局、区财政局、区公安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经信委、区卫生健康委、区生态环境局 |
相关企业 |
2025年 | ||
98 |
吸引相关公司投资到本区“无废城市”建设项目,把资本市场的资金活水引入到“无废江津”来。 |
区招商局 |
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人行江津中心支行、江津银保监分局、区财政局、区公安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经信委、区卫生健康委、区生态环境局 |
相关企业 |
2025年 |
附件2
江津区“无废城市”建设重点项目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内容 |
总投资(万元) |
完成时限 |
牵头部门 | |
一、工程项目 | ||||||
(一)工业领域 | ||||||
1. |
江津区一般工业固废利用处置场建设项目 |
新增建设用地50亩,建设预处理中心、填埋场、渗漏液收集处理设施等和配套设施,年利用处置能力6万吨。 |
15000 |
2025 |
区生态环境局 | |
重庆嘉钛昕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报废汽车回收项目 |
年拆解报废汽车7000辆 |
6000 |
2022 |
区商务委 | ||
3. |
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项目 |
项目占地100亩,建成后可综合利用污泥8万吨/年,铝灰10万吨/年,废盐1万吨/年,废包装物1360吨/年。 |
25000 |
2025 |
区生态环境局 | |
4. |
计划改造生产线4条,增加摇床水选设备1台、低温烘干设备1台、电解机2套、离心机1台等。增加离心机等设备优化废酸中废磷酸的利用工艺。建成后可新增9600吨/年废酸处置能力,增加产品11000吨/年。 |
680 |
2025 |
区生态环境局 | ||
5. |
冀东水泥重庆江津有限责任公司水泥窑资源化综合利用固体废弃物项目 |
依托冀东水泥重庆江津有限责任公司已有两条水泥窑生产线,设计熟料生产量2×3200t/d新型干法水泥窑;建设年处理量6万吨的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生产线,新建固体废物联合处置车间、固体废物储存库等生产系统及其配套设施。 |
9771 |
2025 |
区生态环境局 | |
6. |
冀东水泥重庆江津有限责任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一般固废项目(二期) |
新建一套污泥卸车、储存、输送及处理系统,年处置量7.65万吨。 |
899 |
2021 |
区经信委 | |
7. |
云鑫环保公司技改扩能工程 |
新增200L包装桶自动化清洗线一条(年翻新清洗16万只废包装桶);塑料自动化破碎清洗线1条(处置能力6200吨);铁质破碎线更换团粒机、撕碎机(提高处置能力15000吨。 |
300 |
2025 |
区生态环境局 | |
8. |
江津区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扩建项目 |
595 |
2022 |
区生态环境局 | ||
(二)农业农村领域 | ||||||
9. |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试点 |
在试点区范围开展农药废弃物回收处置;开展宣传发动、回收网点建设、回收补贴、转运、处置以及农药包装废弃物产生量和田间遗弃量调查等工作;初步探索适合当地的回收机制(模式)。 |
50 |
2021 |
区农业农村委 | |
10. |
江津区2020年-2021年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项目 |
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2.44万亩,实现有机肥替代化肥20%以上,单位面积化肥用量减少20%以上,土壤有机质含量平均提高0.1个百分点以上,带动全区化肥用量实现负增长,项目区产品100%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
2030 |
2021 |
区农业农村委 | |
11. |
2021年秸秆资源化利用项目 |
对农作物秸秆进行综合利用。 |
300 |
2021 |
区农业农村委 | |
绿色防控补贴试点 |
165 |
2021 |
区农业农村委 | |||
13. |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 |
完成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 |
3000 |
2025 |
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 |
(三)生活领域 | ||||||
14. |
重庆津沪生物肥料有限公司城市污泥处置项目 |
该以污泥为原料,通过高温发酵,低温陈化的工艺流程,生产成为有机肥成品,项目建或后可年处理污泥10万吨 |
10000 |
2022 |
区经信委 | |
15. |
重庆华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
12000 |
2022 |
区城市管理局 | ||
二、配套政策及无废细胞建设 | ||||||
16. |
无废城市创建技术服务 |
印发无废城市实施方案,制定无废城市工作蓝图,开展2021-2025年创建技术服务、中期评估及绩效评估 |
250 |
2025 |
区无废办 | |
17. |
工业固废现状调查及145规划 |
根据固废法要求,编制工业固废规划;开展工业固废现状调查,探索点对点模式 |
50 |
2022 |
区生态环境局 | |
18. |
江津区无废城市亮点打造 |
利特水泥窑协同处置,三峰百果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珞璜电厂污泥处置中心、玖龙纸业垃圾循环利用等试点示范点打造 |
200 |
2025 |
区无废办 | |
19. |
危险废物管理能力提升 |
2021-2025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技术服务,社会源危废分类指南编制,经营单位绩效评估工作 |
400 |
2025 |
区生态环境局 | |
20. |
无废细胞创建 |
开展无废园区、无废乡村、无废企业、无废机关等无废细胞创建 |
800 |
2025 |
区无废办 | |
21. |
宣传及培训 |
无废城市宣传及培训工作 |
600 |
2025 |
区无废办 | |
合计 |
88090 |
附件3
江津区“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与目标设置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2020年现状 |
2022年目标值 |
2025年目标值 |
1. |
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
工业源头减量 |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 |
0.49吨/万元(2019年) |
≤0.49吨/万元 |
≤0.48吨/万元 |
2. |
实施清洁生产工业企业占比★ |
100% |
100% |
100% | ||
3. |
开展绿色工厂建设的企业数量 |
7个 |
9个 |
12个 | ||
4. |
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循环化改造的工业园区数量★ |
— |
1个 |
1个 | ||
5. |
开展绿色矿山建设 |
3个 |
10个 |
15个 | ||
6. |
开展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数量Δ |
— |
1个 |
≥1个 | ||
7. |
无废园区数量Δ |
— |
1个 |
2个 | ||
8. |
农业源头减量 |
农药(商品量) |
1035吨 |
1030吨 |
1024吨 | |
9. |
化肥使用量(折纯量) |
47628吨 |
47437吨 |
47153吨 | ||
10. |
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种植推广面积占比 |
1.41% |
1.42% |
1.45% | ||
11. |
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Δ |
96.1% |
96.3% |
96.5% | ||
12. |
特色无废乡村数量Δ |
— |
2个 |
5个 | ||
13. |
建筑业源头减量 |
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 |
7.58% |
8% |
10% | |
14. |
生活领域源头减量 |
人均生活垃圾日产生量★ |
0.64公斤 |
增长率≤8.5% |
增长率≤7% | |
15. |
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系统覆盖率(城市建成区) |
≥35% |
75% |
100% | ||
16. |
开展无废城市细胞建设 |
— |
至少10个“无废城市细胞” |
至少20个“无废城市细胞” | ||
17. |
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
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80.61% |
82% |
85% |
18. |
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
废弃农膜收储运体系覆盖率★ |
46.51% |
85% |
90% | |
19. |
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 |
89.4% |
≥90% |
≥90% | ||
20. |
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
92.28% |
93% |
≥93% | ||
21. |
农膜回收率 |
≥85% |
≥87% |
≥90% | ||
22. |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
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 |
— |
2%(含渣土) |
4%(含渣土) | |
23. |
生活领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
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
≥35% |
38% |
40% | |
24. |
再生资源回收量增长率 |
— |
>0 |
>0 | ||
25. |
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资源回收率★ |
52.9% |
60% |
65% | ||
26. |
固体废物处置 |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 |
工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量★ |
11.67万吨/年 |
≤12万吨/年 |
≤12万吨/年 |
27. |
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 |
100% |
100% |
100% | ||
28. |
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 |
— |
100% |
100% | ||
29.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量★ |
5.83万吨/年(2019年) |
≤6万吨/年 |
≤6万吨/年 | |
30. |
农业废弃物处置 |
规模场病死猪集中专业无害化处理率 |
— |
— |
100% | |
31. |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量 |
60吨(14.48吨) |
≥60吨 |
≥70吨 | ||
32. |
建筑垃圾消纳处置 |
建筑垃圾消纳量 |
— |
保有50万m³库容 |
保有50万m³库容 | |
33. |
生活领域固体废物处置 |
生活垃圾填埋量★ |
力争原生生活垃圾基本实现“零填埋” |
原生生活垃圾基本实现“零填埋” |
原生生活垃圾实现“零填埋” | |
34. |
有害垃圾收集体系覆盖率 |
20% |
50% |
75% | ||
35. |
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完成率 |
100% |
100% |
100% | ||
36. |
分类收运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
>50% |
60% |
80% | ||
37. |
城镇污水污泥无害化处置率 |
基本达到100% |
100% |
100% | ||
38. |
保障能力 |
制度体系建设 |
“无废城市”建设政策性文件制定★ |
— |
逐步完善 |
逐步完善 |
39. |
“无废城市”建设协调机制 |
— |
有 |
有 | ||
40. |
“无废城市”建设纳入绩效考核 |
— |
有 |
有 | ||
41. |
市场体系建设 |
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范围的固体废物相关企业数量占比 |
— |
100% |
100% | |
42. |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覆盖率Δ |
12.5% |
100% |
100% | ||
43. |
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覆盖率 |
— |
90% |
100% | ||
44. |
无废城市”建设相关项目绿色信贷余额 |
16.83亿元 |
30.0亿元 |
50.0亿元 | ||
45. |
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骨干企业数量★ |
2个 |
3个 |
3个 | ||
46. |
技术体系建设 |
生活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技术示范★ |
— |
1个 |
1个 | |
47. |
危险废物全面安全管控技术示范★ |
— |
1个 |
1个 | ||
48. |
秸秆“五料化”利用技术示范Δ |
— |
持续推进示范工程建设 |
1个 | ||
49. |
监管体系建设 |
固体废物监管能力建设 |
危险废物实现全过程监管 |
进一步提高监管能力 |
建成高效、联动的监管体系 | |
50. |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 |
95%(产废单位)、100%(经营单位) |
95%(产废单位)、100%(经营单位) |
95%(产废单位)、100%(经营单位) | ||
51. |
发现、处置、侦破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数量★ |
100% |
100% |
100% | ||
52. |
涉固体废物信访、投诉、举报案件办结率 |
100% |
100% |
100% | ||
53. |
群众获得感 |
群众获得感 |
“无废城市”建设宣传教育培训普及率 |
— |
80% |
80% |
54. |
政府、企事业单位、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的参与程度 |
— |
≥90% |
≥90% | ||
55. |
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的满意程度★ |
— |
≥90% |
≥90% |
注:
(1)★表示必选指标,Δ表示特色指标;
(2)“—”表示此值不存在。
1.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
(1)指标解释:指纳入固体废物申报登记范围的工业企业,每万元工业增加值的工业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该指标是用于促进全面降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工业危险废物的源头产生水平的综合性指标。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指未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 5085)、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GB 5086)及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测定方法(GB/T 15555)判定不具有危险特性的工业固体废物。工业危险废物指工业企业产生的、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2)计算方法: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工业增加值。
(3)发展趋势:未来该指标应逐渐降低并趋于平稳。
(4)数据来源:区生态环境局、区统计局。
2.实施清洁生产工业企业占比★
(1)指标解释:指全域内应实行强制清洁生产的工业企业中,达到I级(国际领先水平)和II级(国内先进水平)清洁生产水平的工业企业数量占比。该指标用于推动应实行强制清洁生产的行业企业依法实施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避免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降低固体废物危害性,减少进入最终处置环节的固体废物量。
(2)计算方法:实施清洁生产工业企业占比=达到I级(国际领先水平)和II级(国内先进水平)清洁生产水平的工业企业数量÷应实行强制清洁生产的工业企业数量×100%。
(3)发展趋势:未来该指标应不断提高并趋于最大化。
(4)数据来源: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
3.开展绿色工厂建设的企业数量
(1)指标解释:绿色工厂是指对照《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 36132)和相关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实现了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工厂,可包括国家级、省级、市级等各级绿色工厂。该指标用于促进工厂减少有害物质的使用,提高原材料使用效率和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逐步建成绿色工厂。
(2)发展趋势:该指标应不断增长。
(3)数据来源:区经信委。
4.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循环化改造的工业园区数量★
(1)指标解释:指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循环化改造的各级各类工业园区数量。该指标用于促进对现有工业园区开展改造升级,建成循环化园区或生态工业园区,同时对新建园区,应按照生态工业园区、循环化园区建设标准开展建设。
(2)发展趋势:未来,所有园区应达到生态工业园区、循环化园区建设标准。
(3)数据来源: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
5.开展绿色矿山建设的矿山数量
(1)指标解释:指城市大中型生产矿山中开展绿色矿山建设的新建矿山和生产矿山数量。开展绿色矿山建设的新建矿山和生产矿山,指按照自然资源部发布的各类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开展绿色矿山建设的矿山。该指标用于促进降低矿产资源开采过程固体废物产生强度和环境影响,加快矿业转型与绿色发展。
(2)发展趋势:未来,所有矿山应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3)数据来源:江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6.开展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数量(特色指标)
(1)指标解释:指符合行业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指标体系的企业数量。2018年11月,工信部发布了《机械行业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指标体系》、《汽车行业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指标体系》、《电子电器行业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指标体系》,以推动上下游企业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改善环境绩效,达到资源利用高效化、环境影响最小化,链上企业绿色化的目标。该指标用于促进试点城市的企业建立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导向的采购、生产、营销、回收及物流体系,是促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重要抓手。
(2)指标说明: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中,《绿色供应链企业自评价报告和第三方评价报告》附件为参考,结合新区相关文件,对新区内的汽车、电子电器、通信、纺织服装、建材等行业中代表性强、影响力大、经营实力雄厚、绿色供应链管理基础好的核心制造业企业进行绿色供应链审核,审核通过的企业被认定为绿色供应链企业。
(3)发展趋势:该指标应该不断提高。
(4)数据来源:区经信委。
7.无废园区创建(特色指标)
(1)指标解释:指完成创建的无废园区数量。
(2)指标说明:根据无废(绿色)园区标准,经区无废办验收通过的无废园区数量。
(3)数据来源:区经信委。
8.农药使用量
(1)指标解释:指城市农村地区当年农药使用量。该指标主要是推动控制和减少农业生产中农药使用量,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不断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支撑能力。
(2)发展趋势:该指标应不断降低。
(3)数据来源:区农业农村委、区统计局。
9.化肥使用量
(1)指标解释:指城市农村地区当年化肥的使用量。该指标主要是推动控制和减少农业生产中化肥使用量,促进应用有机肥,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不断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支撑能力。
(2)发展趋势:该指标应不断降低。
(3)数据来源:区农业农村委、区统计局。
10.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种植推广面积占比
(1)指标解释:指城市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的种植面积占全市种植土地面积的比率。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种植推广面积的不断扩大,是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发展的重要体现,有利于促进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促进种养平衡和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
(2)计算方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种植推广面积占比=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的种植面积÷全市种植土地面积×100%。
(3)发展趋势:该指标应不断提高。
(4)数据来源:区农业农村委。
11.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特色指标)
(1)指标解释:指运用测土配方技术,补充作物所需的营养元素,调节和解决作物需肥与土壤供肥之间的矛盾,实现各种养分平衡供应,满足作物的需要,达到提高肥料利用率和减少用量,提高作物产量,改善农产品品质,节省劳力,节支增收的目的。
(2)计算方法: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已开展测土配方的行政村÷全区行政村×100%。
(3)发展趋势:该指标应不断提高。
(4)数据来源:区农业农村委。
12.特色无废乡村数量(特色指标)
(1)指标解释:指完成创建的无废乡村(行政村)数量。
(2)指标说明:根据无废乡村标准,经区无废办验收通过的无废乡村数量。
(3)数据来源:区农业农村委。
13.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
(1)指标解释:指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中达到《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或省市级相关标准的绿色建筑面积的总和占全市新建民用建筑面积总和的比例。《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是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系列标准之一。绿色建筑的推广是促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促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提高建筑节能水平,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2)计算方法: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新建绿色建筑面积总和÷全市新建民用建筑面积总和×100%。
(3)发展趋势:该指标应不断提高。
(4)数据来源:区住房城乡建委。
14.人均生活垃圾日产生量★
(1)指标解释:指每人每日的生活垃圾产生量。该指标是反映生活领域固体废物减量工作成效的综合性指标,是城市开展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的基本依据。该指标可根据生活垃圾日清运量、收运系统覆盖率和常住人口计算得到。
(2)计算方法:人均生活垃圾日产生量=生活垃圾日清运量÷(生活垃圾收运系统覆盖率×城乡常住人口)。
(3)发展趋势:该指标应随着生活垃圾清运系统覆盖率的不断提升、垃圾源头分类的不断推进,逐步降低并趋于合理水平。
(4)数据来源:区城市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委。
15.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系统覆盖率(城市建成区)
(1)指标解释:指城市建成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的街道(镇)占城市建成区街道(镇)总数的比率。该指标用于推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系统实现全覆盖,促进有价值物质的回收利用、减少生活垃圾源头产生量。
(2)计算方法: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系统覆盖率=城市建成区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的街道(镇)数量÷城市建成区内街道(镇)总数×100%。
(3)发展趋势: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系统覆盖率应达到100%。
(4)数据来源:区城市管理局。
16.开展“无废城市细胞”建设(机关、企事业单位、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社区、村镇、家庭)
(1)指标解释:指经统计调查达成“无废城市细胞”标准的各类单位数量。“无废城市细胞”是指社会生活的各个组成单元,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社区、村镇、家庭等,是贯彻落实“无废城市”建设理念、体现工作成效的重要载体。城市应因地制宜建立“无废城市细胞”行为守则、倡议、标准等,并推动达成。
(2)发展趋势:该指标应不断增长。
(3)数据来源:区相关部门。
17.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1)指标解释: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包括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的百分率。该指标用于大幅提高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指报告期内企业通过回收、加工、循环、交换等方式,从固体废物中提取或者使其转化为可以利用的资源、能源和其他原材料的固体废物量(包括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城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具体类别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作为自选指标,如煤矸石综合利用率、粉煤灰综合利用率等。
(2)计算方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当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100%。
(3)发展趋势:未来该指标应不断提高并趋于合理水平。
(4)数据来源:区生态环境局。
18.废弃农膜收储运体系覆盖率★
(1)指标解释:指城市纳入废弃农膜收储运体系的行政村数量与行政村总数的比值。城市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管理对象,如秸秆、畜禽粪污、地膜等。该指标用于促进主要农业废弃物的收集、利用水平。
(2)计算方法:废弃农膜收储运体系覆盖率=纳入废弃农膜收储运体系的行政村数量÷行政村总数×100%。
(3)发展趋势:未来该指标应不断提高并最终实现全覆盖。
(4)数据来源:区供销社。
19.秸秆综合利用率
(1)指标解释:指秸秆肥料化(含还田)、饲料化、基料化、燃料化、原料化利用总量与秸秆可收集资源量(测算)的比值。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建设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19〕3号),可收集资源量为理论资源量与收集系数的乘积,其中理论资源量为作物产量与该农作物草谷比的乘积。
(2)计算方法: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秸秆综合利用量÷秸秆可收集资源量×100%。
(3)发展趋势:未来该指标应不断提高并趋于合理水平。
(4)数据来源:区农业农村委。
20.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1)指标解释:指用于生产沼气且沼肥还田利用、堆(沤)肥、肥水、燃料、商品有机肥、垫料、基质等并符合有关标准或要求的畜禽粪污量,占畜禽粪污产生总量的比例。畜禽粪污产生量和综合利用量根据畜禽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确定。
(2)计算方法: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量÷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产生量(测算)×100%。
(3)发展趋势:未来该指标应不断提高并趋于合理水平。
(4)数据来源: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21.农膜回收率
(1)指标解释:指农膜回收量与使用量的比值。
(2)计算方法:农膜回收率=农膜回收量÷农膜使用量×100%。
(3)发展趋势:未来该指标应不断提高。
(4)数据来源:区供销社。
22.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
(1)指标解释:指该城市建筑垃圾经分拣、剔除或粉碎后,作为新型建筑材料重新利用量与建筑垃圾产生总量的比值。建筑垃圾,指新建、改(扩)建、拆除各类建(构)筑物、管网、道桥以及房屋装饰装修过程中所产生的工程渣土、废弃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等。建设期间,建筑垃圾产生量可根据施工面积估算,相关系数取值由城市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2)计算方法: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量÷建筑垃圾产生量(估算)×100%。
(3)发展趋势:未来该指标应不断提高。
(4)数据来源:区城市管理局。
23.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1)指标解释:指生活垃圾进入焚烧和填埋设施之前,可回收物和厨余垃圾的回收利用量占生活垃圾产生量的百分率。该指标用于提高生活垃圾中可回收物和厨余垃圾的回收利用水平,减少生活垃圾焚烧和填埋量。
(2)计算方法: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量÷生活垃圾产生量×100%。
生活垃圾产生量=生活垃圾清运量+生活垃圾回收量
(3)发展趋势:该指标应不断提高并趋于合理水平。
(4)数据来源:区城市管理局。
24.再生资源回收量增长率
(1)指标解释:指当年再生资源回收量相对于上一年再生资源回收量的增长率。再生资源类别包括报废汽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钢铁、废铜、废铝、废铅蓄电池、废塑料、废纸、废玻璃、废油、废旧轮胎等。该指标用于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水平提升。
(2)计算方法:再生资源回收量增长率=(当年再生资源回收量-上一年再生资源回收量)÷上一年再生资源回收量×100%。
(3)发展趋势:建设期间,该指标应大于零。
(4)数据来源:区商务委。
25.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资源回收率★
(1)指标解释:指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的回收量与可回收物产生量的比值。医疗机构可回收物主要包括未经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塑料类包装袋、包装盒、包装箱、纸张,纸质外包装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经过擦拭或熏蒸方式消毒处理后废弃的病床、轮椅、输液架等。该指标用于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的回收水平。
(2)计算方法: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资源回收率=可回收物的回收量÷可回收物产生量×100%。
(3)发展趋势:未来该指标应不断提高并趋于合理水平。
(4)数据来源:区卫生健康委、区商务委。
26.工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量★
(1)指标解释:指工业危险废物自行安全处置和由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的工业危险废物量。该指标用于促进提高工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水平。
(2)发展趋势:未来该指标应稳定于合理水平,在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化的前提下,实现全部安全处置。
(3)数据来源:区生态环境局。
27.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
(1)指标解释:指城市纳入医疗废物收运管理范围(包括城市和农村地区),并由持有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进行处置的医疗卫生机构占医疗卫生机构总数的百分比。该指标用于推动和引领提高医疗废物收集能力。
(2)计算方法: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纳入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的医疗卫生机构数量÷医疗卫生机构总数×100%。
(3)发展趋势:该指标应不断提高并最终实现全覆盖。
(4)数据来源:区卫生健康委。
28.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
(1)指标解释:指纳入危险废物收集处置体系的社会源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建设期间可以高校及研究机构实验室、汽修企业为主)数量占社会源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总数的百分率。
(2)计算方法: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纳入危险废物收集处置体系的社会源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数量÷社会源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总数×100%。
(3)发展趋势:未来该指标应不断提高并最终实现全覆盖。
(4)数据来源:涉及社会源危险废物的主管部门。
29.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量★
(1)指标解释:指城市贮存处置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量。该指标用于严格控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量增长。
(2)发展趋势:该指标是严格控制指标,建设期间,应以现有贮存处置总量不增长为目标,合理设定当年新增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量控制目标。未来,该指标应逐步下降,并趋于稳定。
(3)数据来源:区生态环境局。
30.规模场病死猪集中专业无害化处理率
(1)指标解释:指采取焚烧、化制等工厂化方式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的病死猪占全部无害化处理的病死猪的比例。
(2)发展趋势:该指标应达到100%。
(3)数据来源: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31.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量
(1)指标解释:指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量。该指标用于促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和集中处置体系建设,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态环境安全。
(2)发展趋势:该指标应不断提高,未来应实现全部规范回收处置。
(3)数据来源: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
32.建筑垃圾消纳量
(1)指标解释:指进入规范的城镇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建筑垃圾总量。
(2)发展趋势:该指标应控制在合理水平,在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化的前提下,逐步实现全部规范消纳。
(3)数据来源:区城市管理局。
33.生活垃圾填埋量★
(1)指标解释:指全区(包括城市和农村)范围内采用填埋方式处置生活垃圾的总量。该指标用于促进生活垃圾填埋量不断降低,最终实现“零填埋”。
(2)发展趋势:该指标是严格控制指标,在合理、适度分类的前提下,生活垃圾填埋量应不断降低并最终趋近于零。
(3)数据来源:区城市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委。
34.有害垃圾收集体系覆盖率
(1)指标解释:指城市建成区内纳入有害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体系的居民小区数量占城市建城区居民小区总数的百分率。根据《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计算方法:有害垃圾收集体系覆盖率=城市建成区纳入有害垃圾收集体系的居民小区数量÷城市建成区居民小区总数×100%。
(3)发展趋势:该指标应不断提高。
(4)数据来源:区城市管理局。
35.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完成率
(1)指标解释:指完成治理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数量占全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数量的比率。
(2)计算方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完成率=已完成治理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全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数量×100%。
(3)发展趋势:该指标应不断提高并达到100%。
(4)数据来源:区城市管理局。
36.分类收运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1)指标解释:指城市分类收运后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情况。
(2)计算方法:采用“分类收运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分类收运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理量÷分类收运厨余垃圾收运量×100%”的计算方法
(3)数据来源:区城市管理局。
37.城镇污水污泥无害化处置率
(1)指标解释:指城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情况。
(2)计算方法:采用“城镇污水污泥无害化处置率=城镇污水污泥无害化处置量÷城镇污水污泥产生量×100%”计算方法。
(3)数据来源:区住房城乡建委。
38.“无废城市”建设政策性文件制定★
(1)指标解释:指城市涉及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相关内容的政策性文件、统计制度的制定和出台情况。
(2)数据来源:区无废办。
39.“无废城市”建设协调机制
(1)指标解释:指市委市政府牵头组织成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负责,生态环境、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综合执法、商务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组织协调机构,以及部门责任清单和协作机制建设情况。
(2)数据来源:区无废办。
40.“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情况★
(1)指标解释:指将“无废城市”建设重要指标及完成成效纳入政府及其组成部门政绩考核情况。
(2)数据来源:区委组织部门、监察部门。
41.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范围的固体废物相关企业数量占比
(1)指标解释:指城市纳入环境信用评价的固体废物相关企业占全部固体废物相关企业的比例。固体废物相关企业指固体废物产生企业,以及从事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等经营活动的各类企业。
(2)计算方法: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范围的固体废物相关企业数量占比=纳入环境信用评价的固体废物相关企业数量÷全部固体废物相关企业数量×100%。
(3)发展趋势:该指标应不断提高,最终实现全覆盖。
(4)数据来源:区生态环境局。
42.重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覆盖率
(1)指标解释:纳入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数量占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总数的比例。
(2)发展趋势:该指标应不断提高,并实现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全覆盖。
(3)数据来源:区生态环境局、江津银保监分局。
43.重点危险废物产废单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覆盖率
(1)指标解释:纳入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重点危险废物产废单位数量占重点危险废物产废单位总数的比例。
(2)发展趋势:该指标应不断提高,并实现重点危险废物产废单位全覆盖。
(3)数据来源:区生态环境局、江津银保监分局。
44.“无废城市”建设相关项目绿色信贷余额
(1)指标解释: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发改环资〔2019〕293号)投放在“无废城市”建设相关项目的绿色信贷余额。
(2)发展趋势:该指标应不断提高。
(3)数据来源: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人行江津中心支行、江津银保监分局。
45.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骨干企业数量★
(1)指标解释:指城市在固体废物回收、资源化利用、处置领域的骨干企业数量。骨干企业应为自主创新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够提供较多就业机会的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企业,具体评价标准由建设城市自行确定。
(2)数据来源: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经信委、区生态环境局。
46.生活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技术示范★
(1)指标解释:指城市在生活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方面,形成的可在一定区域内推广、复制的技术示范。例如,结合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和处置现实需求与长远趋势,在垃圾填埋减量、利用等方面形成的技术示范。
(2)数据来源:区城市管理局。
47.危险废物全面安全管控技术示范★
(1)指标解释:指城市在危险废物全面安全管控方面,形成的可在全国、全省或一定区域内推广、复制的技术示范。例如,在危险废物源头减量、预处理、综合利用、终端处置等全过程的安全管控技术等。
(2)数据来源:区生态环境局。
48.农业固体废物(秸秆)高值化利用技术示范(造纸企业)Δ(特色指标)
(1)指标解释:指开展农业固体废物(秸秆)高值化利用技术示范企业数量。
(2)数据来源:区经信委、区生态环境局。
49.固体废物监管能力建设
(1)指标解释:指城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固体废物监管人员、信息化管理系统、业务培训、执法监管设备设施、监管工作经费、信息公开等固体废物相关监管工作的制度体系、技术体系能力建设情况。
(2)数据来源:区无废办。
50.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
(1)指标解释:指按照《“十三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对全市域范围内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进行规范化管理抽查考核评估得到的合格率。
(2)计算方法:
产生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合格率=(经抽查考核达标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数量+0.7×经考核基本达标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数量)÷纳入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抽查考核单位数量×100%。
经营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合格率=(经抽查考核达标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数量+0.7×经考核基本达标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数量)÷纳入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抽查考核数量×100%。
(3)发展趋势:该指标应不断提高。
(4)数据来源:区生态环境局。
51.发现、处置、侦破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数量★
(1)指标解释:指城市全区域范围内发现、处置、侦破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数量。目前阶段,该指标可反映对固体废物环境污染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和工作成效,用于促进加大监管执法力度,震慑和防范固体废物相关违法违规活动。
(2)数据来源:区公安局、区生态环境局。
52.涉固体废物信访、投诉、举报案件办结率
(1)指标解释:指城市全区域内涉固体废物信访、投诉、举报案件中,经及时调查处理、回复的案件占比。该指标用于反映固体废物信访、投诉、举报案件的应对和处理的效率、质量。
(2)发展趋势:未来该指标应不断提高并达到100%。
(3)数据来源:区生态环境局。
53.“无废城市”建设宣传教育培训普及率
(1)指标解释:指“无废城市”建设宣传教育培训开展情况,例如通过电视、广播、网络、客户端等方式,以及针对党政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公众等开展宣传教育培训等的情况。目的是增加公众对本城市“无废城市”建设的了解程度,对绿色生产方式、绿色生活方式、绿色消费方式的了解程度等。
(2)发展趋势:该指标应不断提高。
(3)数据来源:第三方调查。
54.政府、企事业单位、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的参与程度
(1)指标解释:反映政府、企事业单位、公众参与绿色生产方式、绿色生活方式、绿色消费方式的程度,例如参加生活垃圾分类、塑料包装制品的替代和重复利用、厨余垃圾减量等情况,根据调查结果综合反映“无废城市”的全民参与程度。
(2)发展趋势:该指标应不断提高。
(3)数据来源:第三方调查。
55.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的满意程度★
(1)指标解释:反映公众对所在城市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农业废弃物的减量、回收利用、处置、整治等管理现状的满意程度。根据调查结果综合反映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的满意程度。
(2)发展趋势:该指标应不断提高。
(3)数据来源:第三方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