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以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危险废物为重点,实现源头大幅减量、充分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基本解决固体废物污染问题,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务求试点实效。即解决当前新区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利用不充分等存在问题,又探索开展体制改革、制度建设、技术创新,实现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建立新区“无废城市”建设长效机制。
坚持因地制宜,发挥特色优势。立足两江新区汽车产业覆盖全面、电子信息产业发达等特点,找准主要固体废物在产生、收集、转移、利用、处置等过程中的薄弱点和关键环节,清晰定位目标,突出重点任务,完善试点措施,助推固体废物管理地方立法,形成分工明确、权责明晰、协同高效的固体废物综合管理体制机制。
坚持协同联动,提升管理水平。厘清固体废物管理职能职责,加强协同联动,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推进固体废物全过程污染防控体系建设,总结凝练推广固体废物领域亮点工程、好的做法和经验,实现固体废物产生处置全链条高效管理。
坚持共建共创,倡导全民参与。全面增强生态文明意识,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动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公众监督作用,营造全民共建共享良好氛围。
三、试点范围及时间
试点范围:两江新区直管区范围内的工业源、建筑业源;鸳鸯等8个街道生活领域源。
试点时间: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2020年后,分阶段持续推进新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
四、试点目标
(一)总体目标。
结合两江新区区域特色、产业特点与发展趋势,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着力强化制度、技术、市场、监管“四大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实现两江新区固体废物产生量最小、资源化利用充分、处置安全的目标,提供推进长江经济带“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经验做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
(二)阶段目标。
到2020年,两江新区“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目标全面完成,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全面提升。其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从45%提升至80%,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合格率达到95%以上,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广泛推行,两江新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取得良好成效,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系统覆盖率从22.5%提升至5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从22%提升至35%,分类收运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100%,原生生活垃圾基本实现“零填埋”,建筑垃圾规范消纳率达到100%,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固体废物管理经验做法。
到2025年,积极配合市级建成涵盖工业、生活等各个领域的固体废物智慧管理平台,形成协同高效的城市固体废物管理体系,绿色发展质量显著提升,绿色生活方式深入人心,主导产业实现循环化发展,危险废物得到全面安全管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系统覆盖率达到100%,“无废城市”初步建成。
到2035年,新区固体废物管理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无废城市”理念深入贯彻到经济社会各个领域,形成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
五、试点任务
(一)持续强化规划引领。
1.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规划。拓宽两江新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覆盖范围,建立简便易行的分类投放方式,引导居民自觉、科学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贮存、处置各环节的管理和配套设施建设,健全有害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规范大件垃圾投放,合理配置(改造)分类收运设施设备。制定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等公共机构分类评估实施办法。到2020年,两江新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取得良好成效,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系统覆盖率达到50%。强化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并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作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重要内容。
2.推进建筑垃圾治理试点规划。执行建筑垃圾分类、运输车辆、技术规程、消纳场所等配套标准。到2020年,配合市级完成工程渣土填埋场、装修垃圾填埋场及监管平台建设,探索推进布局合理、管理规范、绿色环保、技术先进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体系建设。开展建筑垃圾运输、消纳专项整治行动,打击违法行为,取缔建筑垃圾非法消纳场所。到2020年,政府投融资建设项目使用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产品替代用量不少于30%。建立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部品部件生产等环节的标准体系,开展装配式建筑工程示范。积极推行住宅全装修、菜单式装修,减少装修垃圾产生量。
(二)实施工业绿色生产。
1.强化源头减量。严格环境准入,在新改扩建工业项目中明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限值。推广清洁化生产工艺,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建设绿色制造体系,创建5个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绿色工厂。实施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引导工业园区持续健康发展。
2.聚焦重点产业。依托重庆市汽车工业“产学研”一体技术支撑体系,推进汽车工业循环经济先进适用技术应用与示范,引导企业采用轻量化设计理念,采用水性漆代替油性漆等清洁生产工艺。促进保税区笔电行业清洁生产技术研发和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关键技术利用与示范项目,推进以新型高效包装材料替代传统包装材料。推行干法工业污泥处理工艺及水溶性有机溶剂替代工艺应用与示范项目。推进汽车铸造型砂综合利用、混合有机溶剂再生利用等项目建设,构建汽车、笔电行业“零部件制造—整车(整机)生产—销售—回收—拆解—再生资源利用”循环产业链。配合构建锂电池回收和资源化利用体系。
3.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规范回收网点设置,初步建立再生资源回收统计制度。强化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公共机构产生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管理,配合市级层面探索在社区设置小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站,由具备资质的企业统一回收拆解。
4.培育产业集群。依托全市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网络健全优势,鼓励废旧玻璃、废旧纺织物等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以重大生态环境保护工程为依托,在资源综合利用和环保技术装备领域,配合市级培育一批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骨干企业。配合大渡口区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行业龙头地位和国家环境保护垃圾焚烧处理与资源化工程技术中心技术装备研发与人才培养优势,建设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基地。
(三)践行绿色生活方式。
1.加强引导。贯彻落实重庆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制品管理意见,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销售和使用,积极推广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替代产品,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发布重庆市酒店、餐饮行业限制一次性消费用品使用倡议书,深入推进宣传“光盘行动”,推广小份菜、分餐制等,引导餐饮企业免费提供剩餐打包服务。根据市级“无废城市细胞”建设标准,在新区热门景点、商场、饭店、党政机关、社区、公园、学校各建1个,共创建7个“无废城市细胞”。
2.协同处置。统筹开展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厨余垃圾、装修垃圾等6个重点领域收运网络建设,完善生活垃圾和社会源固体废物分类收运体系,合理布局转运设施,配合市级建立统一的物流调配信息管理中心。建设以生活垃圾二次转运站为关键节点、物流调配为关键手段、资源化和处置设施为关键支撑的城市固体废物分类收运处置体系,推进“六网”协同发展。
3.强化监督。探索“互联网+垃圾分类”方式,建立垃圾分类“绿色账户”,对主动、准确分类的居民给予可兑换积分奖励,鼓励居民参与分类工作。加强施工场地源头监管,确保具有可资源化潜力的建筑垃圾分类存放和统一收运。将建筑渣土减量纳入建设规划和市政规划,鼓励采用基坑回填、园林绿化等方式进行渣土消纳,减少余土总量。
(四)不断完善体制机制。
1.开展管理创新。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执行及规范化管理情况等纳入“重庆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
创新城市生活源固体废物管理制度。配合并执行核算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等政府购买服务或补贴成本,完善费用核定和调整标准,适时合理调整购买服务或补贴价格。探索实施非居民类产生源垃圾处置费差异化计量收费制度并逐步扩大到居民产生源,探索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大型酒店(餐馆)等餐厨垃圾产生源餐厨垃圾计量收费制度,推动形成“多产生、多付费”的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制度。
推行房屋拆除垃圾产生和综合利用一体化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工程垃圾再生产品强制使用押金制度,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推广应用。
2.推动技术创新。依托国家环境保护危险废物处理(重庆)中心,以新区奥特斯科技(重庆)有限公司、重庆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电子信息产业产废大户为基础,打造危险废物源头减量、充分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示范,配合推动危险废物资源化关键技术突破。
3.提升智慧管理水平。配合市级层面建立“云长制”,整合新区工业源、城乡生活源等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完善各领域固体废物全生命周期的信息收集、统计、数据采集等规范,建立“固废云”,实现工业源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城镇污水污泥等流转信息全过程追溯,生活源固体废物全流程统一管理。
配合市级探索建设“固体废物虚拟产业园”。鼓励固体废物产生、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技术研发等企业联合建设以信息交换为重点的“固体废物虚拟产业园”,以信息化带动产业化,打造智慧型固体废物全链条循环利用新格局。
2.强化风险管控。各直属企业、街道落实属地巡查机制,加强日常巡查,确保非法倾倒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扼杀在萌芽状态;各部门强化协作,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堆存、倾倒环境违法行为。完善以预防为主的风险管控制度,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建设高效的风险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总结凝练试点经验。
1.全面梳理经验做法。生活垃圾处理方面,全面实施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执行公众缴纳处置费、政府购买服务的运营资金筹措机制。到2020年,两江新区八个街镇生活垃圾稳定实现无害化处理,原生生活垃圾基本实现“零填埋”。
餐厨垃圾处理方面。进一步完善“区收运—市处理”的餐厨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健全部门分工协作和市、区联合执法的餐厨垃圾管理机制。到2020年,两江新区餐厨垃圾收运处理实现全覆盖,分类收运的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100%。
城镇污水污泥处置方面。鼓励以水泥窑协同处置、燃煤电厂协同处置、堆肥等处置方式为主的城镇污水污泥多元处置方式,到2020年,两江新区污泥无害化处置率基本达到100%。推进鱼嘴升上源二期等污泥处置项目建设。
2.系统总结试点成果。危险废物“一物一码”方面,根据重庆市危险废物“一物一码”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数据采集等技术规范,建立“定位、查询、跟踪、预警、考核”的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监管体系,不断扩大新区应用范围,实现新区产废100吨以上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全覆盖。
充分发挥危险废物收集暂存运维试点项目的作用。以小微企业、教育科研机构、小型医疗机构、机动车维修行业企业等非工业源危险废物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收集网络。到2020年,补齐社会源危险废物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确保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
生活垃圾分类方面。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制,加快形成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配套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新区成立由分管副主任任组长,组成的两江新区“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具体要求,统筹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生态环境分局,由生态环境分局刘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蔡建宁同志、建设局副局长万佳能同志、产业促进局副局长徐杰科同志、城市管理局副局长易吉林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事务;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研究 “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重要事项,解决“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中的问题;统筹协调推进新区有关部门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相关工作。
(二)严格督办考核。建立“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调度督办制度,各项任务牵头单位应按照《实施方案》,结合部门工作,制定细化措施,明确时间节点,并于每月3日前将上月工作进展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工作推进实施情况进行汇总上报市无废办。2020年11月25日前,各项任务牵头单位总结经验做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跟踪督办和评估问效,将试点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新区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并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履行职责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影响试点进度和成效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三)落实资金保障。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资金投入保障体系。区级财政要落实新区层面“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经费保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对接市级部门,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各部门要加强“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资金投入,结合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污水污泥处置设施、建筑垃圾消纳设施等重点工程建设,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统筹支持“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创新重点领域固体废物投融资机制,建立循环经济融资平台,加强政、银、企信息对接,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加大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投入力度。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级宣传工作方案,结合各部门职责分工,针对不同领域“无废城市”建设重点事项,整合宣传资源,通过多渠道、分领域、分阶段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确保宣传进街道、进社区、进商场、进机关、进企业,教育进学校,全方位、大面积提升公众意识,营造良好氛围。
附表1
两江新区“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指标与目标设置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2020年目标 |
1 |
固体废物 源头减量 |
工业源头减量 |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 |
0.05吨/万元 |
2 |
实施清洁生产工业企业占比★ |
30% | ||
3 |
开展绿色工厂建设的企业数量 |
5个 | ||
4 |
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循环化改造的工业园区数量★ |
1个 | ||
5 |
建筑业源头减量 |
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 |
50% | |
6 |
生活领域源头减量 |
人均生活垃圾日产生量★ |
增长率≤7.2% | |
7 |
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系统覆盖率 |
50% | ||
8 |
开展无废城市细胞建设 |
创建1个“无废商场”。 | ||
创建1个“无废饭店”。 | ||||
创建1个“无废机关”。 | ||||
创建1个“无废社区”。 | ||||
创建1个“无废公园”。 | ||||
创建1个“无废学校”。 | ||||
创建1个“无废景区”。 | ||||
10 |
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
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80% |
11 |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
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 |
4% | |
12 |
生活领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
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
35% | |
13 |
再生资源回收量增长率 |
>0 | ||
14 |
固体废物处置 |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 |
工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量★ |
≤5万吨/年 |
15 |
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 |
100% | ||
16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量★ |
≤13万吨/年 | |
17 |
建筑垃圾消纳处置 |
建筑垃圾规范消纳率 |
100% | |
18 |
生活领域固体废物处置 |
生活垃圾填埋量★ |
原生生活垃圾基本实现“零填埋” | |
19 |
有害垃圾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 |
50% | ||
20 |
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堆放点)整治完成率 |
100% | ||
21 |
保障能力 |
制度体系建设 |
“无废城市”建设协调机制 |
有 |
22 |
市场体系建设 |
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范围的固体废物相关企业数量占比 |
80% | |
23 |
监管体系建设 |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 |
95%(产废单位)、100%(经营单位) | |
24 |
发现、处置、侦破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数量★ |
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刑事案件100%处置、侦破 | ||
25 |
涉固体废物信访、投诉、举报案件办结率 |
100% | ||
26 |
群众获得感 |
群众获得感 |
“无废城市”建设宣传教育培训普及率 |
80% |
27 |
政府、企事业单位、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的参与程度 |
≥90% | ||
28 |
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的满意程度★ |
≥90% | ||
29 |
特色指标 |
特色指标 |
分类收运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
100% |
30 |
城镇污水污泥无害化处置率 |
基本达到100% |
注:
(1)★表示必选指标;
(2) “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系统覆盖率”,重庆市目前仅在主城各区(含两江新区)的城区范围公共机构、相关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和居民生活强制分类示范试点,故将该指标的计算方法修改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系统覆盖率=城市建成区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的街道(镇)数量÷街道(镇)总数×100%”;
(3)“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重庆市目前仅在主城各区(含两江新区)的城区范围公共机构、相关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和居民生活强制分类示范试点,故将该指标的计算方法修改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城市建成区未进入生活垃圾焚烧和填埋设施进行处理的可回收物、易腐垃圾的数量÷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产生量×100%”;
(4)特色指标包括1)分类收运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率,采用“分类收运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分类收运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量÷分类收运餐厨垃圾收运量×100%”的计算方法;2)城镇污水污泥无害化处置率,采用“城镇污水污泥无害化处置率=城镇污水污泥无害化处置量÷城镇污水污泥产生量×100%”计算方法。
附表2
两江新区“无废城市”建设试点任务清单及进度安排
序号 |
试点任务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完成时限 |
备注 | |
一、持续强化规划引领 | ||||||
1 |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规划 |
实施鸳鸯等8个街道范围内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覆盖范围,建立简便易行的分类投放方式,引导居民自觉、科学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
城市管理局 |
建设局、机关事务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
2020年 |
|
2 |
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贮存、处置各环节的管理和配套设施建设,健全有害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规范大件垃圾投放,合理配置(改造)分类收运设施设备。 |
城市管理局 |
生态环境分局、建设局 |
2020年 |
||
3 |
配合并贯彻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等公共机构分类评估实施办法。 |
机关事务中心 |
城市管理局 |
2020年 |
||
4 |
强化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并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 |
城市管理局 |
2020年 |
|||
5 |
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作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重要内容。(社会组织评估指标总分1000分,其中,垃圾分类相关指标为10分,通过评估打分确定等级,推动社会组织开展垃圾分类相关工作。) |
社保局 |
城市管理局 |
2020年 |
||
6 |
推进建筑垃圾治理试点规划 |
编制《两江新区建筑垃圾治理专项规划》,建设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场。 |
城市管理局 |
规划自然资源局、建设局、生态环境分局、两江投资集团 |
2020年 |
|
7 |
两江新区建4座建设工程渣土填埋场。 |
城市管理局 |
2019年 |
|||
8 |
配合市级建立建筑垃圾监管平台。 |
城市管理局 |
产业促进局、经济运行局、公安分局、规划自然资源局、建设局 |
2020年 |
||
9 |
推进建筑垃圾治理试点规划 |
开展建筑垃圾运输、消纳专项整治行动,打击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取缔建筑垃圾违法消纳场所。 |
城市管理局 |
公安分局、生态环境分局、建设局 |
2020年 |
|
10 |
执行重庆市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推广应用意见,政府投融资建设项目使用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产品替代用量不少于30%。 |
建设局 |
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管局 |
2020年 |
||
11 |
建立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部品部件生产等环节的标准体系,开展装配式建筑工程示范。 |
建设局 |
产业促进局 |
2020年 |
||
12 |
积极推行住宅全装修、菜单式装修,减少装修垃圾产生量。加强施工场地源头监管,确保具有可资源化潜力的建筑垃圾分类存放和统一收运。 |
建设局 |
产业促进局 |
2020年 |
||
13 |
推进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 |
严格执行“三线一单”,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健全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体系。 |
生态环境分局 |
产业促进局、规划自然资源局、招商集团 |
2020年 |
|
二、实施工业绿色生产 | ||||||
14 |
强化源头减量 |
根据《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严格环境准入,新区在新改扩建工业项目中明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限值。 |
生态环境分局 |
产业促进局、招商集团、两江投资集团、保税港区公司 |
2020年 |
|
15 |
推广清洁化生产工艺,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
产业促进局 |
经济运行局、生态环境分局 |
2020年 |
||
16 |
建设绿色制造体系,创建5个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绿色工厂。 |
产业促进局 |
2020年 |
|||
17 |
在1个工业园区实施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项目。 |
产业促进局 |
经济运行局、生态环境分局 |
2020年 |
||
18 |
聚焦重点产业 |
推进汽车工业循环经济先进适用技术应用与示范项目,引导企业采用轻量化设计理念,推进水性漆代替油性漆等清洁生产工艺应用与示范项目。 |
科创局 |
产业促进局、生态环境分局 |
2020年 |
|
19 |
促进保税区笔电行业清洁生产技术研发和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关键技术利用与示范项目,推进以新型高效包装材料替代传统包装材料及印刷等行业包装桶等改造升级。 |
科创局 |
产业促进局、生态环境分局、保税港区公司 |
2020年 |
||
20 |
推行干法工业污泥处理工艺及水溶性有机溶剂替代工艺应用与示范项目。 |
生态环境分局 |
产业促进局 |
2020年 |
||
21 |
推进汽车铸造型砂综合利用、混合有机溶剂再生利用等项目建设,构建汽车、笔电行业“零部件制造—整车(整机)生产—销售—回收—拆解—再生资源利用”循环产业链。 |
产业促进局 |
科创局、生态环境分局、现代服务业局 |
2020年 |
||
22 |
配合推动汽车拆解企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
现代服务业局 |
生态环境分局 |
2020年 |
||
23 |
配合构建锂电池回收和资源化利用体系。 |
产业促进局 |
2025年 |
|||
24 |
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
规范回收网点设置,初步建立再生资源回收统计制度。 |
现代服务局 |
生态环境分局、城市管理局、各直属企业、各街道办事处 |
2020年 |
|
25 |
强化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公共机构产生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管理。 |
机关事务中心 |
产业促进局、经济运行局、生态环境分局、各直属企业、各街道办事处 |
2020年 |
||
26 |
配合市级层面探索在社区设置小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站,由具备资质的企业统一回收拆解。 |
现代服务局 |
生态环境分局、城市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 |
2020年 |
||
27 |
培育产业集群 |
依托全市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网络健全优势,鼓励废旧玻璃、废旧纺织物等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 |
现代服务局 |
经济运行局、产业促进局、城市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 |
2020年 |
|
28 |
以重大生态环境保护工程为依托,在资源综合利用和环保技术装备领域,配合市级培育一批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骨干企业。 |
生态环境分局 |
产业促进局、科创局、城市管理局 |
2025年 |
||
29 |
配合大渡口区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行业龙头地位和国家环境保护垃圾焚烧处理与资源化工程技术中心技术装备研发与人才培养优势,建设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基地。 |
生态环境分局 |
产业促进局、科创局、城市管理局 |
2025年 |
||
三、践行绿色生活方式 | ||||||
30 |
加强引导 |
贯彻落实重庆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制品管理意见,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销售和使用,积极推广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替代产品,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 |
经济运行局 |
生态环境分局、现代服务局、市场监管局 |
2020年 |
|
31 |
发布重庆市酒店、餐饮行业限制一次性消费用品使用倡议书。 |
现代服务业局 |
市场监管局、各街道办事处 |
2020年 |
||
32 |
深入推进宣传“光盘行动”,推广小份菜、分餐制等,引导餐饮企业免费提供剩餐打包服务。 |
现代服务业局 |
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各街道办事处 |
2020年 |
||
33 |
创建1个“无废商场”。 |
现代服务业局 |
2020年 |
|||
34 |
创建1个“无废饭店”。 |
现代服务业局 |
2020年 |
|||
35 |
创建1个“无废机关”。 |
机关事务中心 |
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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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创建1个“无废社区”。 |
社保局 |
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 |
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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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创建1个“无废公园”。 |
城市管理局 |
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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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创建1个“无废学校”。 |
教育局 |
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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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创建1个“无废景区”。 |
市场监管局 |
城市管理局 |
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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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协同处置 |
配合市级开展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厨余垃圾、装修垃圾等6个重点领域收运网络建设,完善生活垃圾和社会源固体废物分类收运体系,合理布局转运设施,配合市级建立统一的物流调配信息管理中心。建设以生活垃圾二次转运站为关键节点、物流调配为关键手段、资源化和处置设施为关键支撑的城市固体废物分类收运处置体系,推进“六网”协同发展。 |
城市管理局 |
生态环境分局、建设局、规划自然资源局 |
202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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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强化监督 |
配合市级探索“互联网+垃圾分类”方式,建立垃圾分类“绿色账户”,对主动、准确分类的居民给予可兑换积分奖励,鼓励居民参与分类工作。 |
城市管理局 |
各街道办事处 |
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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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将建筑渣土减量纳入新区建设规划和市政规划,鼓励采用基坑回填、园林绿化等方式进行渣土消纳,减少余土总量。 |
规划自然资源局 |
建设局 |
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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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加强施工场地源头监管,确保具有可资源化潜力的建筑垃圾分类存放和统一收运。 |
建设局 |
城市管理局 |
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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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不断完善体制机制 | ||||||
44 |
强化总体设计 |
根据《重庆市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规划》,将建筑垃圾消纳处置等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
城市管理局 |
产业促进局、经济运行局、规划自然资源局、建设局、生态环境分局、两江投资集团 |
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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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配合市级总结《重庆市主城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异地补偿暂行办法》实施经验,完善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异地补偿机制。 |
城市管理局 |
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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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开展管理创新 |
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执行及规范化管理情况等纳入“重庆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 |
生态环境分局 |
产业促进局 |
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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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配合并执行核算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等政府购买服务或补贴成本,完善费用核定和调整标准,适时合理调整购买服务或补贴价格。 |
城市管理局 |
市场监管局、财政局 |
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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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配合市级探索非居民类产生源垃圾处置费差异化计量收费制度并逐步扩大到居民产生源,配合探索并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大型酒店(餐馆)等场所餐厨垃圾产生源餐厨垃圾计量收费制度,推动形成“多产生、多付费”的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制度。 |
城市管理局 |
市场监管局、财政局 |
202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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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执行建立工程垃圾再生产品强制使用押金制度。 |
建设局 |
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管局 |
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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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推动技术创新 |
依托国家环境保护危险废物处理(重庆)中心,以新区奥特斯科技(重庆)有限公司、重庆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电子信息产业产废大户为基础,打造危险废物源头减量、充分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示范,配合推动危险废物资源化关键技术突破。 |
生态环境分局 |
产业促进局、科创局 |
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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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配合开展餐厨垃圾源头分质分流处理技术可行性研究。 |
城市管理局 |
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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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配合在餐饮集中区域、大型酒店(餐馆)、机关事业单位和学校等实施餐厨垃圾前端分质分流处理技术示范。 |
城市管理局 |
科创局、生态环境分局 |
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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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配合开展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技术示范。 |
生态环境分局 |
科创局 |
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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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配合健全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产品质量标准,促进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市场应用。 |
建设局 |
市场监管局 |
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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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提升智慧管理水平 |
配合市级层面建立“云长制”,整合新区工业源、城乡生活源等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完善各领域固体废物全生命周期的信息收集、统计、数据采集等规范,建立“固废云”,实现工业源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城镇污水污泥等流转信息全过程追溯,生活源固体废物全流程统一管理。 |
生态环境分局 |
产业促进局、经济运行局、建设局、城市管理局等 |
202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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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配合市级层面打造智慧型固体废物全链条循环利用新格局。 |
生态环境分局 |
产业促进局、经济运行局、现代服务业局 |
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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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强化风险管控 |
各直属企业、街道落实属地巡查机制,加强日常巡查,确保非法倾倒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扼杀在萌芽状态;各部门强化协作,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堆存、倾倒环境违法行为。完善以预防为主的风险管控制度,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建设高效的风险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
生态环境分局 |
产业促进局、现代服务业局、公安分局、城市管理局、建设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规划自然资源局、各直属企业、各街道办事处等 |
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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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总结凝练试点经验 | ||||||
58 |
生活垃圾处理方面 |
全面实施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执行公众缴纳处置费、政府购买服务的运营资金筹措机制。 |
城市管理局 |
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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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餐厨垃圾处理方面 |
进一步完善“区收运—市处理”的餐厨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健全部门分工协作和市、区联合执法的餐厨垃圾管理机制。 |
城市管理局 |
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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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城镇污水污泥处置方面 |
推行城镇污水污泥交由其他区以水泥窑协同处置、燃煤电厂协同处置、堆肥等处置方式为主的多元处置方式。 |
建设局 |
生态环境分局 |
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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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推进鱼嘴升上源二期污泥处置中心(200吨/日)建设。 |
建设局 |
产业促进局、经济运行局、生态环境分局 |
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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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危险废物“一物一码”试点成果 |
危险废物“一物一码”方面,根据重庆市危险废物“一物一码”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数据采集等技术规范,建立“定位、查询、跟踪、预警、考核”的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监管体系,不断扩大新区应用范围,实现新区产废100吨以上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全覆盖。 |
生态环境分局 |
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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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危险废物综合收集试点成果 |
充分发挥危险废物收集暂存运维试点项目的作用。以小微企业、学校、教育科研机构、监测检验机构、小型医疗机构、机动车维修行业企业等非工业源危险废物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收集网络。 |
生态环境分局 |
教育局、城市管理局、社发局、机关事务中心、市场监管局 |
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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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
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成果 |
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制,加快形成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配套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 |
城市管理局 |
教育局、建设局、市场监管局、机关事务中心等 |
202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