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全面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围绕“创新生态圈、智能制造基地、国际航空港”三大功能定位,努力把渝北建设成为长江经济带上创新智能绿色产业集聚地和高品质人居环境模范城区。
1.2 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渝北特色。围绕“创新生态圈、智能制造基地、国际航空港”三大功能定位,针对固体废物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制定措施,细化任务,并确保各项任务的针对性、实用性和长效性。
坚持统筹协调,提升管理水平。借助“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进一步理清各部门固体废物管理职能职责,加强跨领域、部门间、跨区域协同联动,推进实现固体废物处理与利用全链条高效管理。统筹政府、企业、公众各方力量,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公众监督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紧扣重点领域,全面推进试点。以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农业废弃物、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危险废物为重点,实现固体废物源头大幅减量、充分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源自生态环境保护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开展共建共创,倡导全民参与。全面增强生态文明意识,树立循环、绿色、低碳的生态理念,推动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障危险废物全过程安全管控,保护生态环境安全。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公众监督作用,加大政府信息公开,营造全民共建共享良好氛围。
1.3 编制依据
1.3.1 国家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7.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8.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9.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
10.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1.3.2 国家政策标准
1.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
2.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17号)
3. 《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1〕9号)
4. 《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
5.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5号)
6.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国务院公报〔2015〕28号)
7. 《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5〕21号)
8.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08〕105号)
9.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0〕36号)
10.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国办发〔2015〕59号)
1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99号)
1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
1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
1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128号)
15. 《关于印发〈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的通知》(发改环资〔2016〕2635号)
16. 《“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发改环资〔2016〕2851号)
17. 《循环发展引领行动》(发改环资〔2017〕751号)
18. 《关于印发〈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9〕293号)
19. 《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关于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19〕689号)
20.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进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集聚发展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9〕44号)
21.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发改环资〔2020〕80号)
22. 《关于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方案编制指南〉和〈“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试行)〉的函》(环办固体函〔2019〕467号)
23. 《关于坚决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 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8〕266号)
24. 《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
25. 《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环规财〔2017〕88号)
26.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工信部规〔2016〕225号)
27. 《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科技部关于加快推进再生资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节〔2016〕440号)
28.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开发银行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 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的通知》(工信厅联节〔2019〕16号)
29. 《关于制定〈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的公告》(工信部公告〔2018〕26号)
30. 《关于协同推进快递业绿色包装工作的指导意见》(国邮发〔2017〕86号)
31. 《国家邮政局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国邮发〔2018〕96号)
32. 《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快递业绿色包装指南(试行)〉的通知》(国邮发〔2018〕121号)
33. 《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国邮发〔2019〕14号)
34. 《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7〕30号)
35. 《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7〕32号)
36. 《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建村〔2015〕170号)
37. 《关于开展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城函〔2018〕65号)
38.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 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19〕56号)
39.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7年第8号)
40. 《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2015—2020)》(商流通发〔2015〕21号)
41. 《农业部关于印发〈农膜回收行动方案的通知〉》(农科教发〔2017〕8号)
1.3.3 重庆市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1.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2018修订)
2. 《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修订)
3. 《重庆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26号)
4. 《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4号)
5.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环境保护税税目中“其他固体废物”具体范围的决定》(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五届〕第53号)
1.3.4 重庆市地方政策
1. 《重庆市(主城区)“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渝无废组〔2019〕1号)
2. 《重庆市(主城区)“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宣传工作方案》(渝无废办〔2019〕2号)
3. 《关于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的意见》
4. 《重庆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
5. 《重庆市实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
6. 《重庆市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
7. 《重庆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渝委发〔2018〕1号)
8. 《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6〕20号)
9. 《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渝府发〔2016〕34号)
10. 《重庆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渝委办发〔2018〕35号)
11. 《重庆市全面推行“云长制”实施方案》(渝委办〔2019〕66号)
12. 《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渝府办发〔2017〕166号)
13.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7〕175号)
14. 《关于建立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的意见》(渝府办发〔2018〕186号)
15. 《主城区城市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4号)
16.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57号)
17. 《重庆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方案(2019—2022年)》(渝府办发〔2019〕66号)
18. 《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9〕82号)
19. 《重庆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渝环〔2017〕174号)
20. 《重庆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渝环函〔2019〕119号)
1.3.5 渝北区地方政策和规章
1. 《渝北区以先进制造业为重点的智能制造基地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
2. 《重庆市渝北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
3. 《关于转发<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4. 《渝北区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5. 《渝北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2019—2022年)》
6. 《渝北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工作方案》
7. 《渝北区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建设实施方案》
8. 《渝北区畜禽养殖区域划分及养殖污染控制方案》
9. 《渝北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
10. 《渝北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18—2022年)》
11. 《渝北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12. 《渝北区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处置实施方案》
13. 《重庆市渝北区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方案》
14. 《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
15. 《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处置工作的通知》
1.4 试点范围及时限
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名单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9年 第14号)和《重庆市(主城区)“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渝无废组〔2019〕1号),重庆市(主城区)“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时间为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渝北区“无废城市”建设第一阶段工作时间为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第一阶段建设工作完成后,渝北区将分阶段持续深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
2.1重庆市渝北区城市发展基本情况
2.1.1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重庆市渝北区位于重庆主城北大门,全区幅员面积1452平方公里,辖11个镇19个街道(含两江新区直管区8个街道、悦来街道和王家街道),城市建成区面积17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63万人。2018年,渝北区生产总值1543.09亿元,三产结构比为1.5∶41.1∶57.4。近年来,渝北区社会经济稳步发展,先后获得全国文明城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全国环境保护模范城区、国家卫生区、中国优秀旅游城区等30多项荣誉。
2.1.2生态环境状况
近年来,渝北区委、区政府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上重要议程,推动全区生态文明建设走深走实。不断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组织领导和制度设计,各街道、镇学好用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两山论”,走深走实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两化路”,做大金山银山的价值,努力实现百姓富与生态美有机统一。2018年,渝北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09天,平均PM2.5浓度38μg/m3。完成污水处理设施技术工艺改造,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实地核查、“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监察和疑似污染地块调查评估等专项工作。
2.1.3工业产业发展现状
渝北区是重庆市工业经济第一大区,工业经济在全区GDP中占50%左右,主要包括汽车、电子两大主导产业。2018年完成规上工业总产值2753.3亿元,工业投资156.7亿元,其中技改投资58.6亿元。近年来,渝北区深入贯彻新发展与企业转型理念,着重构建工业智能化化、产业生态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加快发展以资源节约、清洁生产为重点的循环经济,深入谋划实施智能终端和软件信息两个千亿级产业集群,努力推动工业经济平稳运行。
2.1.4农业农村发展现状
渝北区农村主要分布在东、北区域,农村人口约33.63万人,占全区人口的24.6%。2018年全区农作物总播种面积62.1万亩,其中粮食播种面积31.06万亩,约占总播种面积的50%。2018年全区农业生产总值约32.86亿元。
2018年,渝北区务实精准推进乡村振兴,持续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发展特色高效农业,深入推进农产品绿色行动,取得积极成效。着力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努力实现养殖废弃物“零污染、零排放”。围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厕所革命等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快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2018年,渝北区行政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比例达100%。截至2019年底新改造无害化卫生户厕7225户,其中新建4907户、升级改造2318户,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39.67%
2.2重庆市渝北区固体废物管理与利用处置现状
2.2.1固体废物管理成效显著
(一)生活垃圾分类体制机制不断完善
印发了《渝北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2019—2022年)》,组建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区、镇街、社区三级联动管理机制,设立垃圾分类专门机构,统筹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包括管理员、指导员、督导员和志愿者的生活垃圾分类“四支队伍”,不定期对专业队伍进行培训教育,优化队伍结构,提升专业能力。针对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和处置,在示范街道探索出以政府投入为主、以社会单位投入为主和完全由政府投入等三种运行模式,在此基础上,将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委托给市环卫集团,打造全流程闭环式分类模式,实现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全过程精准管理。
(二)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不断推进。
一是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2017年以来,先后制定出台《渝北区畜禽养殖区域划分及养殖污染控制方案》《渝北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渝北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18—2022年)》等文件,加强畜禽养殖污染过程管控、末端治理,努力实现养殖废弃物“零污染、零排放”。截止2019年底,全区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90%,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85.84%。
二是着力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印发了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年度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2019年,农作物秸秆可收集资源总量约7.64万吨,采用秸秆粉碎还田、腐熟剂处理还田等方式,综合利用量约6.77万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8.6%。
三是扎实推进农资废弃物回收利用。2017年实施“以旧换新”农膜回收利用试点,以2公斤废旧地膜无偿调换1公斤新地膜进行回收。2018年以来制定出台《渝北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工作方案》,建成1个区级农膜回收中心和统景、王家等19个涉农镇街废弃农膜回收站(点),全区农膜使用量逐年下降,2019年回收利用率达到72%。2019年制定了《渝北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在全区主要农药经营门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30个,配备专用回收箱,已回收130公斤农药包装废弃物,并作无害化处理。
(三)危险废物风险管控保障有力
一是以专项行动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印发《重庆市渝北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渝北辖区内40家工业危险废物监管重点源企业开展了专项检查。经排查,各危废重点源企业考核基本达标,对部分企业存在的相关问题责令整改。贯彻落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转发<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对全区危险废物年产生量在10吨以上的产废企业、报废汽车拆解企业和规模以上的机动车维修企业以及危险废物经营企业进行了排查,并将发现的问题填报“危废专项治理APP”。
二是以信息化推动危险废物精细化管理。印发《渝北区2019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计划》和《渝北区2019年工业危险废物监管重点源企业名单》,对全区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开展规范化管理,并将规范化管理考核结果在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对全区危废产生量大于100吨的产废单位以及危废经营单位开展精细化管理,全部纳入“一物一码”管理体系,目前全部开展精细化联单使用,采用规范包装、电子标签、智能秤、移动APP等工具,通过物联网技术手段,实现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全过程的信息追踪。
2.2.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与利用处置情况
2018年,重庆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总量2469万吨,渝北区产生48122吨,占重庆市总量0.2%。渝北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来自汽车摩托车制造业、电子行业及装备制造业,种类主要包括废钢材、废金属渣及其他废物等。渝北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39881吨,综合利用率82.70%。实现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钢材、废金属渣、废旧包装材料等。
2.2.3危险废物产生与利用处置情况
2018年,全区共产生危险废物3746吨(不含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综合利用量37吨,综合利用率1%,处理处置量3682吨(含处置往年贮存量),贮存量100吨。危险废物主要来自汽车零部件制造、机械加工、医药化工等行业,共涉及22个大类,产生量较大的危险废物主要有表面处理废物、废溶剂、沾染性废物等。2018年,全区454家医疗机构共产生医疗废物924.65吨,全部交由重庆同兴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安全处置。
2.2.4城市生活领域固体废物产生和处理情况
(1)生活垃圾
2018年,全区生活垃圾清运量43万吨(含餐厨垃圾和果蔬垃圾),人均生活垃圾日产生量0.72公斤(含餐厨垃圾和果蔬垃圾),其中城区人均生活垃圾日产生量在0.8-1公斤之间,农村人均生活垃圾日产生量在0.6-0.8公斤之间。渝北区生活垃圾主要采取焚烧方式处置,目前生活垃圾主要运往同兴垃圾焚烧厂,处理规模约1100吨/天,无害化处理率达100%,焚烧发电资源化利用90%以上。正在建设处理规模3000吨/日的洛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成后,渝北区生活垃圾将主要由该厂进行处置。在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方面已建生活垃圾二次分拣基地1个,大件垃圾处理场3个。
(2)餐厨垃圾
截至2019年,全区与4700余家餐馆签订了餐厨垃圾收运协议,配备餐厨垃圾专用收运车辆29台、专业作业人员87名,共收运处理餐厨垃圾7.5万吨左右,基本实现餐厨垃圾收运体系全覆盖。餐厨垃圾主要依托黑石子餐厨垃圾处理厂,采用“厌氧消化、热电联产”技术处理。正在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全力推进洛碛餐厨垃圾处理厂建设,其中餐厨垃圾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规模为2100吨/日,厨余垃圾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规模为1000吨/日,预计2020年投入使用。
(3)建筑垃圾
初步建立建筑垃圾运输体系。2019年,全区建筑垃圾产生量2800万立方米,核准运输车辆7000余台次。渣土消纳能力不断提升。现有鹿山村渣场,容量110万立方米,2019年9月填埋量饱和并移交重庆空港新城公司。新建木耳石鞋弃土场和沙坪村23、26社弃土场,建成后总容量将达到662万立方米。
2.2.5农业废弃物产生回收与利用处置情况
全区有乡镇11个,农村人口33.63万人,2019年农村生活垃圾日清运处理量约为100吨,人均生活垃圾日清运量0.30千克。农村生活垃圾采取“户分类-村分拣-镇街管理-区分类运输-区域分类处理”模式,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全覆盖。2019年,全区农膜使用量约为81吨,其中地膜用量约71吨;农作物秸秆可收集资源总量约7.64万吨,综合利用总量约6.77万吨,综合利用率达88.61%;畜禽养殖废弃物产生总量为140244.15吨,其中资源化利用总量为120379.84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为85.84%。
3.1总体目标
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立足渝北是重庆内陆开放高地建设的重要阵地,是重庆自贸试验区、中新互联互通项目重要承载地,是两江新区开发建设的主战场的区位优势,充分结合区域特色、产业特点与发展趋势,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最终实现全区固体废物产生量最小、资源化利用充分、处置安全的目标。
3.2试点目标与指标设置
结合重庆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指标要求,制定渝北区相关的指标及目标。到2020年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目标全面完成,基本理顺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健全跨领域、跨部门、跨区域固体废物管理体系,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全面提升。其中,工业绿色发展全面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合格率达到100%;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广泛推行,渝北区公共机构全部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原生生活垃圾实现“零填埋”,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系统覆盖率达到5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分类收运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100%,建筑垃圾(弃土)实现100%规范化消纳;农业绿色发展体系逐步完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6%,废弃农膜回收率达到82%,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5%。
渝北区“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指标与目标设置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现状 |
2020年目标 |
1. |
固体废物 源头减量 |
工业源头减量 |
2018年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48122吨,工业增加值516.65亿元,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0.0093吨/万元。 |
小于0.009吨/万元。 | |
2. |
按照国家指标解释,实施清洁生产工业企业占比=达到I级(国际领先水平)和II级(国内先进水平)清洁生产水平的工业企业数量÷应实行强制清洁生产的工业企业数量×100%。但是应实行强制清洁生产的工业企业概念比较宽泛,基数非常大。该项工作一般是由市里发名单,区里落实。 |
100%完成市级所下达的任务。 | |||
3. |
开展绿色工厂建设的企业数量 |
2017年、2018年、2019年分别申报成功1家企业。 |
鼓励2家以上企业申报,创成1家。 | ||
4. |
建筑业源头减量 |
截止2019年底,进行建筑节能专项审查项目16个,总建筑面积51万平方米,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项目11个(设计阶段),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新建绿色建筑占比超过90%。若以竣工验收阶段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数据计算,新建绿色建筑占比仅为20%左右。 |
60%以上。 | ||
5. |
生活领域源头减量 |
2018年渝北区全区生活垃圾清运量43万吨,常住人口163万,生活垃圾收运系统覆盖率100%,人均生活垃圾日产生量0.72公斤。 |
2020年人均生活垃圾日产生量同比增长率≤5%。 | ||
6. |
2019年底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系统覆盖率已达40%以上。 |
2020年预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系统覆盖率达50%。 | |||
7. |
/ |
1个景点 3个商场 3个饭店 11个党政机关 15个小区 7个公园 10个学校 3个医院 | |||
8. |
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
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
2018年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约为82.70%。 |
85%以上。 | |
9. |
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
2019年建成区级废旧农膜回收中心1个,建成废旧农膜回收站(点)19个,已覆盖全区14个涉农镇(街)。 |
100%。 | ||
10. |
2019年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 |
90%。 | |||
11. |
2019年全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82.34%。 |
86%。 | |||
12. |
2019年渝北区废弃农膜回收率达72%以上。 |
82%以上。 | |||
13. |
2019年开始展开的工作,仅统计回收量: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130公斤。 |
80%以上。 | |||
14. |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
暂无。 |
4%。 | ||
15. |
生活领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
2019年底已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率达28%。 |
预计2020年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 | ||
16. |
暂未统计再生资源回收量。 |
>0。 | |||
17. |
固体废物处置 |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 |
2019年渝北危险废物产生量3800吨,全部安全处置。 |
在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化的前提下,实现100%安全处置。 | |
18. |
全区医疗机构医疗废物规范收集、储存、交接、转运100%。 |
全区医疗机构医疗废物规范收集、储存、交接、转运100%。 | |||
19. |
目前废油和废铅蓄电池、学校科研机构及小型医疗机构、小微企业等产生的危险废物等均由有资质的危废收集经营公司或者铅蓄电池生产单位回收。 |
100%。 | |||
20.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 |
17年底遗留贮存量103.453吨,18年底遗留贮存量为256.3792吨。2020年受疫情影响,可能有企业未能及时处置,导致年底积存量增大。 |
小于1000吨。 | ||
21. |
建筑垃圾消纳处置 |
100%。 |
100% | ||
22. |
生活领域固体废物处置 |
重庆市主城区已初步实现原生生活垃圾近零填埋 |
原生生活垃圾基本实现“零填埋”。生活垃圾处置由全市统筹处理。 | ||
截至2019年底,渝北区累计完成改厕23165户,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64.78%。2020年应改厕11238户,截至2020年3月31日,已完成改厕934户。 |
85%。 | ||||
24. |
暂无。 |
50%。 | |||
25. |
渝北区现无非正规垃圾堆放点。 |
完成率100%。 | |||
26. |
保障能力 |
制度体系建设 |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渝北区“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渝北府办﹝2019﹞90号) |
完成渝北区“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和“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宣传方案。 | |
“无废城市”建设协调机制 |
已成立渝北区“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
加强各部门、镇街和相关单位之间的协同合作,共同完成渝北区“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 | |||
28. |
市场体系建设 |
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范围的固体废物相关企业数量占比 |
2018年度开展环境信用评价共计企业78家,其中环保诚信企业12家,环保良好企业66家。 |
完成市级下达任务。 | |
29. |
/ |
完成市级下达任务。 | |||
30. |
技术体系建设 |
目前垃圾填埋场基本建成;洛碛餐厨垃圾处理厂已完成进度90%,正在进行主体工程和设备采购;洛碛垃圾焚烧发电厂已完成总进度60%,明年底并网发电。 |
2020年配合市级部门建成投用洛碛资源循环利用基地。 | ||
31. |
监管体系建设 |
主要依托市生态环境局局的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外加对重点监管企业的规范化考核以及行政执法支队日常检查。 |
2020年继续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以及固废系统使用,另根据市级要求将医疗废物转运电子联单使用。 | ||
32. |
根据2018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结果,产废企业达标率100%,经营单位达标率100%。 |
预计2020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结果,产废企业达标率100%,经营单位达标率100%。 | |||
33. |
/ |
根据市级案件移交情况进行办理,确保100%处置、侦破。 | |||
34. |
目前暂未接到涉固体废物信访、投诉、举报。 |
接到的涉固体废物信访、投诉、举报100%处置。 | |||
35. |
群众获得感 |
群众获得感 |
/ |
编制并印发渝北区“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宣传方案,使“无废城市”建设宣传教育培训普及率达到80%。 | |
36. |
/ |
编制并印发渝北区“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宣传方案,在现有垃圾分类工作有效推进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无废城市"的宣传力度,提升垃圾分类意识,知晓率≥90%。 | |||
37. |
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的满意程度★ |
/ |
≥90%。 | ||
38. |
特色指标 |
特色指标 |
100% |
100%。 | |
39. |
目前渝北区电子运单使用率达到99%,循环中转袋使用率达到73%,55%以上的电商快件不再使用二次包装,配备快递包裹回收装置210余个。 |
落实9571工程,电子运单使用基本实现全覆盖;力争80%以上的电商快件不再进行二次包装;循环中转袋使用基本实现全覆盖;90%以上的快递服务营业网点设置包装废弃物回收再利用装置。 | |||
城镇污水污泥无害化处置率 |
100%。 |
100%。 |
4.1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实现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结合渝北区产业特色,从清洁生产、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循环产业链建设等方面提出“无废城市”建设任务,扎实推进危险废物全流程管理,在保障生态环境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主导产业绿色发展。
4.1.1优化产业制度,推进绿色生产
落实《重庆市绿色制造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建设绿色制造体系,组织2个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企业申报绿色工厂。
落实《重庆市清洁生产水平提升三年行动计划》《重庆市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计划(2018—2020年)》和《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推广清洁化生产工艺,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确保市级部门下达任务100%完成,促进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4.1.2聚焦特色产业,优化产业链条
做大做强汽车零部件循环再生产业。以现有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为基础,推动形成报废汽车拆解-零部件再制造-零部件销售产业链。配合市级部门加强汽车拆解行业规范管理,推动拆解企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引导报废汽车拆解企业升级改造设施设备,提高有色金属、可用件、可再制造件等回收水平。
推进汽车工业循环经济先进适用技术应用与示范,引导企业采用轻量化设计理念,推进水性漆代替油性漆等清洁生产工艺应用与示范。推进汽车铸造型砂综合利用、混合有机溶剂再生利用等项目建设。
4.1.3加强危废管理,保障环境安全
严格执行“三线一单”,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健全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体系。配合市级部门探索实施危险废物“点对点”豁免管理制度,开展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技术示范,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执行及规范化管理情况等纳入“重庆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
以“互联网+”平台延伸“一物一码”管理流程,将管理系统与综合利用和处置企业生产单元对接,实现综合利用或处理处置信息及时反馈,逐步建立“定位、查询、跟踪、预警、考核”的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监管体系,逐步扩大应用范围,实现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全覆盖。以小微企业、教育及科研机构、小型医疗机构、机动车维修行业企业等非工业源危险废物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收集网络。
开展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完善以预防为主的风险管控制度,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建设高效的风险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4.2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推动源头减量、分类和收运
在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和餐厨垃圾收运处理技术体系较完善、污泥无害化程度高的基础上,以践行绿色生活方式为目标,推动城市固体废物源头减量,促进分类及资源化,完善各类固体废物收运体系,提高无害化处理能力等。
4.2.1打造生活垃圾管理新名片
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贮存、处置各环节配套设施建设,健全有害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规范大件垃圾投放,合理配置(改造)分类收运设施设备。配合市级部门推进洛碛静脉产业园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厨余垃圾、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推进装修垃圾填埋场建设,加快洛碛二期厨余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建设,实施夏家坝生活垃圾二次转运站改造,为全市“六网”协同发展奠定基础。
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制。加快形成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配套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拓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覆盖范围,建立简便易行的分类投放方式,引导居民自觉、科学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探索“互联网+垃圾分类”方式,建立垃圾分类“绿色账户”,对主动、准确分类的居民给予可兑换积分奖励,鼓励居民参与分类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作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重要内容。
培育生活垃圾处置良性市场环境。配合市级部门完善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异地补偿机制,全面实施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完善公众缴纳处置费、政府购买服务的运营资金筹措机制。完成核算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等政府购买服务或补贴成本,完善费用核定和调整标准,适时合理调整购买服务或补贴价格。
4.2.2推动服务行业绿色发展
配合市级部门开展餐厨垃圾源头分质分流处理技术可行性研究,在餐饮集中区域、大型酒店(餐馆)、机关事业单位和学校等实施餐厨垃圾前端分质分流处理技术示范,实现餐厨垃圾油、水、渣资源化分流,完善餐厨垃圾源头减量技术。进一步完善“区收运—市处理”的餐厨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健全部门分工协作和市、区联合执法的餐厨垃圾管理机制。
发布渝北区酒店、餐饮行业限制一次性消费用品使用倡议书。禁止在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推动酒店、餐饮行业限制或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全面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城市建成区、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倡导绿色消费,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
深入推进“光盘行动”,督促餐饮企业在醒目位置张贴“适量点餐、剩餐打包”等提示牌或宣传画,主动提醒消费者适度消费、按需就餐;大力推广小份菜、分餐制等,减少浪费;推行免费打包服务,引导消费者剩餐打包。
4.2.3促进源头减量与资源再生
落实《重庆市邮政管理局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开展“绿色快递邮政城市”试点,全面推进邮政业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积极推进“9571”工程实施,通过鼓励引导快递行业使用电子运单、循环中转袋,减少二次包装,设置包装废弃物回收再利用装置等措施推动快递包装减量化和循环利用。
规范回收网点设置,初步建立再生资源回收统计制度。针对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公共机构产生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探索实施特许经营管理制度。探索在社区设置小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站,由具备资质的企业统一回收拆解。鼓励废旧玻璃、废旧纺织物等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补齐产业链,培育1-2家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骨干企业。
依托“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创建,探索废弃矿渣无害化处置及资源化综合利用模式。完成渝北区石船镇—玉峰山镇片区(除矿山公园)、茨竹镇—龙兴镇片区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等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工程建设。
4.2.4推进建筑垃圾综合整治
加强施工场地源头监管,确保具有资源化潜力的建筑垃圾分类存放和统一收运。配合市级部门探索建立工程垃圾再生产品强制使用押金制度,健全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产品质量标准,促进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市场应用,建立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部品部件生产等环节的标准体系,开展装配式建筑工程示范。
积极推行住宅全装修、菜单式装修,减少装修垃圾产生量。推行房屋拆建和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一体化管理。按照“谁产生、谁负责”原则,实施房屋拆除工程与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并行制度。
建立建筑垃圾监管平台,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建筑垃圾运输、消纳专项整治行动,打击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取缔建筑垃圾违法消纳场所。在2020年底前,新建成1座工程渣土填埋场,总空置容量不低于200万立方米,建设1座装修垃圾分选场,配合市级部门建设1座装修垃圾填埋场。鼓励采用基坑回填、矿坑修复、土地复耕、园林绿化等方式进行渣土消纳,减少余土总量。
4.3推进农业绿色发展,促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
将绿色发展导向贯穿到农业生产全过程,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水平,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加快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4.3.1推进畜禽养殖循环化发展
落实《重庆市渝北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18-2022年)》,优化畜禽养殖空间布局,完善配套设施,推进畜禽养殖业“种养结合”循环发展,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严格执行禁养区划定管理规定,落实限养区养殖总量零增长,引导适养区畜禽养殖健康发展。
4.3.2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落实《重庆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通过机械粉碎、腐熟剂处理等方式,重点推进农作物秸秆肥料化利用。同时,积极探索农作物秸秆饲料化、燃料化利用,确保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
4.3.3建立健全农业废弃物回收体系
落实《重庆市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管理办法(试行)》和《渝北区农膜回收利用方案》,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强化宣传引导,每个赶集场镇至少建设1个废弃农膜回收点(站),全区至少建成1个贮运中心,建成“村、乡镇(街道)回收转运—区县集中分拣贮运—区域性加工”的有偿回收利用体系,提升废弃农膜回收处置水平。开展农膜生产销售专项执法行动,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农用地膜和棚膜,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农膜的违法行为。
落实“市场主体回收、专业机构处置、公共财政扶持”要求,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网点回收、集中处理”原则,统一回收物分类及价格补助标准,规范回收设施及回收流程等,力争到 2020 年底,全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 80%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率达100%,农民满意度达到85%以上,基本实现农药包装废弃物的有效回收。
4.3.4推进农村卫生厕所改造
落实《重庆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和《渝北区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建设实施方案》,全面摸清底数,实施精细化管理,完善台账,合理选择改厕模式,完成新建和改造无害化卫生厕所任务,做好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
4.3.5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整治
打造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与收运处置模式,建立“户分类-村分拣-镇街管理-区分类运输-区域分类处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合理配置收集设施,配备稳定的保洁队伍,引导农户采取简便易行的生活垃圾分类方式,实现就地分类、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
开展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排查,采取就地简易封场、规范封场、搬迁处理等方式,“一处一策”完成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整治,加强日常监管,杜绝新增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
4.4“无废城市”建设专题
4.4.1“无废机场”建设
重庆市江北机场坐落在渝北区辖区内,由重庆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运营,作为重庆市的窗口单位,在江北机场开展“无废机场”创建工作,具有重要的示范与宣传作用,也可为国内其他机场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提供经验。
(一)建设目标
到2020年底,江北机场生活垃圾全面实施分类处理,国际航空航班生活垃圾按照海关检验检疫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江北机场辖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率达到90%。
(二)现有工作基础
一是宣传方面,印制了《重庆江北机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手册》,开展了“城市垃圾装置艺术文化周”等系列活动,面向职工开展了生活垃圾分类宣讲、演示、答疑活动,有效提高了旅客和员工生活垃圾分类意识。
二是基础设施保障方面。在垃圾中转站增设了国际航班生活垃圾转运区、疫区航班生活垃圾转运区、车辆停放区等,日均垃圾处理能力达到30吨以上。
三是垃圾处置工作方面。可回收垃圾交由专业废弃物回收公司处置;其他垃圾由压缩车转运至渝北区城南中转站,进入市政转运处置系统;国际和疫区入境航班垃圾消毒后专车运至北碚区同兴焚烧站进行焚烧处置;有害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专业的回收公司处置。飞机机械维护产生的废油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集中处置。
(三)主要措施
一是编制专门的“无废机场”建设实施方案,统筹加大宣传力度,编制宣传方案、制作宣传标语,开展全面垃圾分类的普及宣传,引导旅客养成垃圾分类、源头减量的习惯;实施青年志愿者制度,定期举办与旅客互动的公益活动,营造“垃圾分类人人有责,践行分类人人担责”的良好氛围。
二是深化基础设施保障。加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投放保障,落实分类投放、规范分流收运。对机场现有垃圾中转站进行升级改造,增设生活垃圾分拣环节,扩大规模,提升自动化水平,加强与生活垃圾焚烧处置单位合作,实现生活垃圾全量处置。
三是加强内部管理。针对驻场单位要求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推进再生资源回收,推广无纸化办公和电子支付手段;机场餐饮门店安装油水分离器,餐厨垃圾密闭收集;实现“无废机场”建设宣传全覆盖、执行全覆盖。
4.4.2“无废细胞”创建
“无废细胞”是“无废城市”建设的重要成果体现,紧扣重庆市“无废细胞”建设相关指标要求,围绕渝北区城市环境管理和固体废物管理优势领域,全面开展“无废细胞”创建工作。
(一)充分发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带头作用。按照市“无废机关”建设指标要求,以“无废城市”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基础,创建11个“无废机关”;选择10所硬件设施好,管理规范的学校创建“无废学校”;在“美丽医院”创建的基础上,选择3家条件成熟的医院,创建“无废医院”。
(二)将“无废细胞”建设深入到居民生活领域。以“双凤桥、仙桃、龙山、回兴”等4个城区街道为基础,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选择15个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基础较好的小区创建“无废小区”;在商业区域全面宣传贯彻无废理念,创建3个“无废商场”和3个“无废饭店”。
(三)充分发挥渝北区美丽生态环境优势。选择7个条件成熟的公园,按照市“无废公园”建设指标要求,创建“无废公园”;选择热门景点创建1个“无废景区”。
4.4.3“无废氛围”营造
编制“无废城市”宣传工作方案,针对不同领域“无废”城市建设重点,明确宣传对象,创新宣传形式,实现“共建共享”,增强居民获得感、幸福感。
在工业生产领域,以落实企业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主体责任为重点,加大先进清洁生产技术、综合利用技术、再生资源产品以及二手零部件使用等的宣传力度,打消企业顾虑,促进企业主动提升清洁生产和综合利用水平,推动再生资源产品和二手零部件再利用。
在城市生活领域,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以推广“无废理念”为根本出发点,普及教育与成效宣传相结合,不断提高各参与方获得感。组织实施“一区(社区)一课”培训活动,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纳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责任,发挥妇联、工会、文艺团体等组织的作用,多形式、多渠道宣传垃圾分类工作。
在农业农村领域,积极发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大力宣传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环境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秸秆等主要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等。
5.任务清单及进度安排
序号 |
试点任务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推广清洁化生产工艺,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确保市级部门下达任务100%完成。 |
区发展改革委 |
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 |
2020年 |
2. |
配合市级部门推进洛碛静脉产业园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厨余垃圾处理处置设施,推进洛碛二期厨余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建设。 |
区发展改革委 |
区城市管理局、洛碛镇 |
2020年 |
3. |
选择10所硬件设施好,管理规范的学校创建“无废学校”。 |
区教委 |
2020年 | |
4. |
推进汽车工业循环经济先进适用技术应用与示范,引导企业采用轻量化设计理念,推进水性漆代替油性漆等清洁生产工艺应用与示范。 |
区科技局 |
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 |
2020年 |
5. |
建设绿色制造体系,组织2个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企业申报绿色工厂。 |
区经济信息委 |
2020年 | |
6. |
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作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重要内容。 |
区民政局 |
区城市管理局 |
2020年 |
7. |
配合市级部门完善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异地补偿机制。 |
区财政局 |
区城市管理局 |
2020年 |
8. |
完成渝北区石船镇—玉峰山镇片区(除矿山公园)、茨竹镇—龙兴镇片区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等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工程建设。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0年 |
9. |
依托“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创建,探索废弃矿渣无害化处置及资源化综合利用模式。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0年 |
10. |
配合市级部门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执行及规范化管理情况等纳入“重庆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发展改革委 |
2020年 |
11. |
配合市级部门探索实施危险废物“点对点”豁免管理制度。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0年 | |
12. |
配合市级部门开展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技术示范。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科技局 |
2020年 |
13. |
开展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完善以预防为主的风险管控制度,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建设高效的风险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分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等 |
2020年 |
14. |
构建环境违法案件高效处置体系。在现有12369环保举报平台、公安环保执法总队、环境资源审判庭的基础上,在生态环境、公安、检察院和法院等部门间建立有效协调合作机制,加强信息沟通与交流,打通环境违法案件线索追踪、违法人员抓捕、环境损害评估、违法案件审判各个环节,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公安分局、区人民检察院、区人民法院 |
2020年 |
15. |
严格执行“三线一单”,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健全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体系。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等 |
2020年 |
16. |
以“互联网+”平台延伸“一物一码”管理流程,将管理系统与综合利用和处置企业生产单元对接,实现综合利用或处理处置信息及时反馈,逐步建立“定位、查询、跟踪、预警、考核”的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监管体系,逐步扩大应用范围,实现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全覆盖。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0年 | |
17. |
编制“无废城市”宣传工作方案,针对不同领域“无废”城市建设重点,明确宣传对象,创新宣传形式,实现“共建共享”,增强居民获得感、幸福感。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农业农村农委、区商务委、区供销合作社 |
2020年 |
18. |
以小微企业、教育及科研机构、小型医疗机构、机动车维修行业企业等非工业源危险废物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收集网络。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教委、区科技局、区交通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区机关事务中心 |
2020年 |
19. |
以“双凤桥、仙桃、龙山、回兴”等4个城区街道为基础,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选择15个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基础较好的小区创建15个“无废小区”。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区民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 |
2020年 |
20. |
配合市级部门探索建立工程垃圾再生产品强制使用押金制度。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区城市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 |
2020年 |
21. |
配合市级部门健全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产品质量标准,促进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市场应用。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区市场监管局 |
2020年 |
22. |
加强施工场地源头监管,确保具有可资源化潜力的建筑垃圾分类存放和统一收运。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区城市管理局 |
2020年 |
23. |
配合市级部门建立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部品部件生产等环节的标准体系,开展装配式建筑工程示范。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区发展改革委 |
2020年 |
24. |
积极推行住宅全装修、菜单式装修,减少装修垃圾产生量。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区发展改革委 |
2020年 |
25. |
进一步完善“区收运—市处理”的餐厨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健全部门分工协作和市、区联合执法的餐厨垃圾管理机制。 |
区城市管理局 |
区市场监管局 |
2020年 |
26. |
区城市管理局 |
2020年 | ||
配合市级部门完成核算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等政府购买服务或补贴成本,完善费用核定和调整标准,适时合理调整购买服务或补贴价格。 |
区城市管理局 |
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商务委 |
2020年 | |
28. |
配合市级部门开展餐厨垃圾源头分质分流处理技术可行性研究。 |
区城市管理局 |
区市场监管局 |
2020年 |
29. |
区城市管理局 |
区科技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 |
2020年 | |
30. |
探索“互联网+垃圾分类”方式,建立垃圾分类“绿色账户”,对主动、准确分类的居民给予可兑换积分奖励,鼓励居民参与分类工作。 |
区城市管理局 |
区商务委、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 |
2020年 |
31. |
区城市管理局 |
区财政局 |
2020年 | |
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制,加快形成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配套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 |
区城市管理局 |
区教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商务委、区区机关事务中心、各镇街 |
2020年 | |
33. |
配合市级部门建设1座装修垃圾填埋场。 |
区城市管理局 |
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委、洛碛镇、区渝港公司 |
2020年 |
34. |
建设1座装修垃圾分选场。 |
区城市管理局 |
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渝港公司、空港经济开发公司 |
2020年 |
建立建筑垃圾监管平台。 |
区城市管理局 |
区委政法委、区发展改革委、区公安分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 |
2020年 | |
36. |
打造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与收运处置模式,建立“户分类-村分拣-镇街管理-区分类运输-区域分类处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合理配置收集设施,配备稳定的保洁队伍,引导农户采取简便易行的生活垃圾分类方式,实现就地分类、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 |
区城市管理局 |
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相关镇街 |
2020年 |
37. |
开展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排查,采取就地简易封场、规范封场、搬迁处理等方式,“一处一策”完成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整治,加强日常监管,杜绝新增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 |
区城市管理局 |
区生态环境局、各镇街 |
2020年 |
38. |
区城市管理局 |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机关事务中心、各镇街 |
2020年 | |
39. |
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贮存、处置各环节的管理和配套设施建设,健全有害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规范大件垃圾投放,合理配置(改造)分类收运设施设备。 |
区城市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局 |
区住房城乡建委、各镇街 |
2020年 |
40. |
配合市级部门推进夏家坝生活垃圾二次转运站改造,为全市“六网”协同发展奠定基础。 |
区城市管理局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双凤桥街道 |
2022年 |
41. |
按照市级部门安排,开展建筑垃圾运输、消纳专项整治行动,打击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取缔建筑垃圾违法消纳场所。 |
区城市管理局 |
区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各镇街 |
2020年 |
建成1座工程渣土填埋场,总空置容量不低于200万立方米。 |
区城市管理局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局、相关镇街、区渝港公司 |
2020年 | |
43. |
通过机械粉碎、腐熟剂处理等方式,重点推进农作物秸秆肥料化利用。同时,积极探索农作物秸秆饲料化、燃料化利用,确保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生态环境局、相关镇街 |
2020年 |
44. |
优化畜禽养殖空间布局,完善配套设施,推进畜禽养殖业“种养结合”循环发展,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严格执行禁养区划定管理规定,落实限养区养殖总量零增长,引导适养区畜禽养殖健康发展。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生态环境局、相关镇街 |
2020年 |
45. |
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网点回收、集中处理”原则,统一回收物分类及价格补助标准,规范回收设施及回收流程等,力争到 2020 年底,全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 80%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率达100%,农民满意度达到85%以上,基本实现农药包装废弃物的有效回收。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生态环境局、相关镇街 |
2020年 |
46. |
发布渝北区酒店、餐饮行业限制一次性消费用品使用倡议书。禁止在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推动酒店、餐饮行业限制或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全面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城市建成区、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倡导绿色消费,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 |
区商务委 |
区发展改革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市场监管局 |
2020年 |
47. |
深入推进“光盘行动”,督促餐饮企业在醒目位置张贴“适量点餐、剩餐打包”等提示牌或宣传画,主动提醒消费者适度消费、按需就餐;大力推广小份菜、分餐制等,减少浪费;推行免费打包服务,引导消费者剩餐打包。 |
区商务委 |
区城市管理局、区文化旅游委、区市场监管局 |
2020年 |
48. |
创建3个“无废商场”。 |
区商务委 |
2020年 | |
49. |
创建3个“无废饭店”。 |
区商务委 |
2020年 | |
50. |
配合市级部门加强汽车拆解行业规范管理,推动拆解企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
区商务委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0年 |
51. |
区商务委 |
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 |
2020年 | |
区商务委 |
区经济信息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供销合作社 |
2020年 | ||
53. |
区商务委 |
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 |
2020年 | |
54. |
探索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公共机构产生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特许经营管理制度。 |
区商务委 |
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国资委、区机关事务中心 |
2020年 |
55. |
区商务委 |
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 |
2020年 | |
56. |
区文化旅游委 |
区城市管理局 |
2020年 | |
57. |
全面摸清底数,实施精细化管理,完善台账,合理选择改厕方式,完成新建和改造无害化卫生厕所任务,做好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 |
区卫生健康委 |
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农业农村委、相关镇街 |
2020年 |
58. |
在“美丽医院”创建的基础上,选择3家条件成熟的医院,创建“无废医院”。 |
区卫生健康委 |
2020年 | |
开展农膜生产销售专项执法行动,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农用地膜和棚膜,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农膜的违法行为。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委、区供销合作社、相关镇街 |
2020年 | |
充分发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带头作用。按照市“无废机关”建设指标要求,以“无废城市”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基础,创建11个“无废机关”。 |
区机关事务中心 |
2020年 | ||
61. |
开展“绿色快递邮政城市”试点,全面推进邮政业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积极推进“9571”工程实施,通过鼓励引导快递行业使用电子运单、循环中转袋,减少二次包装,设置包装废弃物回收再利用装置等措施推动快递包装减量化和循环利用。 |
市邮政管理局五分局 |
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 |
2020年 |
62. |
每个赶集场镇至少建设1个废弃农膜回收点(站),全区至少建成1个贮运中心,建成“村、乡镇(街道)回收转运—区县集中分拣贮运—区域性加工”的有偿回收利用体系,提升废弃农膜回收处置水平。 |
区供销合作社 |
区农业农村委、相关镇街 |
2020年 |
63. |
开展废弃农膜回收利用,从建设标准、资金筹措、激励制度等方面,健全废弃农膜回收处置方式,建成“村、乡镇(街道)回收转运—区县集中分拣贮运—区域性加工”的有偿回收利用体系,提升废弃农膜回收处置水平。 |
区供销合作社 |
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相关镇街 |
2020年 |
64. |
“无废机场”建设 |
重庆机场集团 |
区城市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委 |
2020年 |
6.1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渝北区“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作用。一是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生态环境局,负责“无废城市”建设各项工作的总体协调和督导落实。二是确定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时间表和路线图,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与协调会,及时总结创建经验,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做好“无废城市”建设过程中的组织领导、实施推动、综合协调以及措施保障等工作。
6.2落实资金保障
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资金投入保障体系。一是设立“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生活垃圾、污泥处置设施、建筑垃圾消纳设施等“无废城市”建设重点工程的建设。二是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积极争取国家有关财政专项资金,统筹支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三是强化政策性补贴及奖励资金执行情况的审计和监督检查制度,确保资金合法依规高效使用。
6.3强化监督考核
加强监督考核,推动政策落实。一是开展农业废弃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危险废物工作落实情况效果评估和专项督查,完善问责机制,促进重点工作有效落实。二是建立方案实施跟踪评估制度,强化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做好分析评估。三是开展工作任务阶段考核和综合考核,确保“无废城市”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各项指标达到目标要求。
6.4构建执法体系
构建环境违法案件高效处置体系。在现有12369环保举报平台、公安环保执法总队、环境资源审判庭的基础上,在生态环境、公安、检察院和法院等部门间建立有效协调合作机制,加强信息沟通与交流,打通环境违法案件线索追踪、违法人员抓捕、环境损害评估、违法案件审判各个环节,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6.5加强宣传推广
加强对“无废城市”试点建设工作的宣传。一是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协同运作,企业与公众积极参与的宣传体系;二是拓宽宣传渠道及形式,以媒体、广告、展会、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向各类受众普及“无废城市”试点建设基本知识、工作重点及工作成效;三是丰富宣传内容,结合企业及公众的信息需求,及时推介优质、诚信、放心的技术、产品和企业,形成高效的市场终端推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