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以大宗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农业废弃物、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危险废物为重点,实现源头大幅减量、充分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基本解决固体废物污染问题,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务求试点实效。既解决当前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利用不畅、处置设施不足等突出问题,又探索开展体制改革、制度建设、技术创新,实现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建立“无废城市”建设长效机制。
坚持因地制宜,发挥特色优势。立足九龙坡区工业基础雄厚、旅游餐饮产业发达等特点,找准主要固体废物在产生、收集、转移、利用、处置等过程中的薄弱点和关键环节,清晰定位目标,突出重点任务,完善试点措施,推动固体废物管理地方立法,形成分工明确、权责明晰、协同高效的固体废物综合管理体制机制。
坚持协同联动,提升管理水平。厘清固体废物管理职能职责,加强协同联动,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推进固体废物全过程污染防控体系建设,总结凝练推广固体废物领域亮点工程、好的做法和经验,实现固体废物产生处置全链条高效管理。
坚持共建共创,倡导全民参与。全面增强生态文明意识,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动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公众监督作用,营造全民共建共享良好氛围。
三、试点范围及时间
按照重庆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九龙坡区辖区均属试点范围。试点时间为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
四、试点目标
(一)总体目标。
结合九龙坡区域特色、产业特点与发展趋势,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着力强化制度、技术、市场、监管“四大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实现九龙坡区固体废物产生量逐步减少、资源化利用充分、处置安全的目标,为重庆市“无废城市”建设提供有益的经验或做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加快建设“三高九龙坡、三宜山水城”。
(二)阶段目标。
到2020年,全面完成九龙坡区“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基本理顺固体废物管理体制机制,使全区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全面提升。其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从45%提升至50%,危险废物收贮能力进一步提高,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合格率达到95%以上,废弃农膜有偿回收体系基本建成,废弃农膜回收率达到90%以上,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广泛推行,全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取得良好成效,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系统覆盖率从22.5%提升至5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从22%提升至35%,分类收运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100%,建筑垃圾规范消纳率达到100%,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固体废物管理经验做法。
到2025年,全区将工业、农业、生活等各领域的固体废物纳入全市智慧管理平台,形成协同高效的城市固体废物管理体系,绿色发展质量显著提升,绿色生活方式深入人心,主导产业实现循环化发展,危险废物得到全面安全管控,主要农业废弃物逐步实现全量利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系统覆盖率达到100%,“无废城市”初步建成。
到2035年,我区固体废物管理达到全市先进水平,历史堆存的工业固体废物基本得到安全处置,“无废城市”理念深入贯彻到经济社会各个领域,形成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
五、试点任务
(一)持续强化规划引领。
1.推进农业农村规划。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利用,积极构建多元化的秸秆利用方式。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完善配套设施,建立畜禽养殖业“种养结合”循环发展体系。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引导农民采取简便易行的生活垃圾分类方式,合理配置收集设施,科学配备保洁队伍,健全“户集、村收、镇街转运”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按照 “一处一策”的方式,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合理选择改厕方式,完成新建和改造标准卫生厕所任务,做好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开展农膜生产销售专项执法行动,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农用地膜和棚膜,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农膜的违法行为。开展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建成“村(社区)、镇(街道)回收转运—区集中分拣贮运—区域性加工”的有偿回收利用体系。
2.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规划。拓宽全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覆盖范围,建立简便易行的分类投放方式,引导居民自觉、科学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各环节的管理和配套设施建设,健全有害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规范大件垃圾投放,合理配置(改造)分类收运设施设备。制定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分类评估实施办法,按照全市统一规定,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并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作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重要内容。到2020年,全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取得良好成效,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系统覆盖率达到50%。
3.推进建筑垃圾治理试点规划。建设3座工程渣土填埋场,到2020年,完成工程渣土填埋场、装修垃圾分选场及建筑垃圾监管平台建设,探索推进布局合理、管理规范、绿色环保、技术先进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体系建设。开展建筑垃圾运输、消纳专项整治行动,打击违法行为,取缔建筑垃圾非法消纳场所。到2020年,政府投融资建设项目使用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产品替代用量不少于30%,开展装配式建筑工程示范。积极推行住宅全装修、菜单式装修,减少装修垃圾产生量。
4.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规划。强化中梁山煤电气北矿生态修复,促进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统一。到2021年,完成中梁山煤电气北矿地质环境生态修复工程建设。
5.推进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严格执行“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清单),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健全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体系。
(二)实施工业绿色生产。
1.强化源头减量。严格环境准入,在新改扩建工业项目中明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限值。推广清洁化生产工艺,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建设绿色制造体系,创建一批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绿色企业。
2.聚焦重点产业。推进汽车工业循环经济先进适用技术应用与示范,引导企业采用轻量化设计理念,采用水性漆代替油性漆等清洁生产工艺,推行水溶性有机溶剂替代工艺。加强汽车拆解行业规范管理,推动拆解企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3.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规范回收网点设置,初步建立再生资源回收统计制度。鼓励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企业开展塑料深加工、线路板贵金属提取等。强化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产生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管理,探索在社区设置小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站,由具备资质的企业统一回收拆解。引导报废汽车拆解企业升级改造设施设备,提高有色金属、可用件、可再制造件等回收水平,鼓励报废汽车拆解企业入园区。推进九龙园区管委会、西彭园区管委会开展固体废物循环化、资源化试点工作。
4.培育骨干企业。按照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培育扶持和开放引资相结合的原则,以重大生态环境保护工程为依托,在资源综合利用和环保技术装备领域,培育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骨干企业。
(三)践行绿色生活方式。
1.加强引导。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积极推广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替代产品,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发放重庆市酒店、餐饮行业限制一次性消费用品使用倡议书。深入推进“光盘行动”,推广小份菜、分餐制等,引导全区餐饮企业免费提供剩餐打包服务。按照全市“无废城市细胞”建设标准,在全区景点、商场、饭店、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公园、学校创建10处“无废城市细胞”。
2.协同处置。协助开展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厨余垃圾、装修垃圾等6个重点领域收运网络建设,完善生活垃圾和社会源固体废物分类收运体系,合理布局转运设施。建设以生活垃圾转运站为关键节点、物流调配为关键手段、资源化和处置设施为关键支撑的城市固体废物分类收运处置体系,推进“六网”协同发展。推进汽车维修行业废矿物油开展收集、贮存、转移工作试点。
3.强化监督。按照“互联网+垃圾分类”方式,建立垃圾分类“积分账户”,对参与分类的居民给予可兑换积分奖励,鼓励居民参与分类工作。加强施工场地源头监管,确保具有可资源化潜力的建筑垃圾分类存放和统一收运。将建筑渣土减量纳入全区建设规划和市政规划,鼓励采用基坑回填、矿坑修复、土地复耕、园林绿化等方式进行渣土消纳,减少余土总量。
(四)不断完善体制机制。
1.强化总体设计。编制实施《九龙坡区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规划》,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建筑垃圾消纳处置等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按照《重庆市主城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异地补偿暂行办法》开展区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异地补偿机制。
2.开展管理创新。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执行及规范化管理情况等纳入“重庆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依法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推动实现重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全覆盖。按照市级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在餐饮集中区域、大型酒店(餐馆)、机关事业单位和学校等推广餐厨垃圾前端分质分流处理技术。
3.提升智慧管理水平。依托重庆市固体废物管理专题云平台,整合工业源、农业源、城乡生活源等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完善各领域固体废物全生命周期的信息收集、统计、数据采集等规范,实现工业源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城镇污水污泥等流转信息全过程追溯,生活源固体废物全流程统一管理,农业源固体废物信息统一收集管理。鼓励固体废物产生、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处理处置技术研发等企业联合建设以信息交换为重点的“固体废物虚拟产业园”,以信息化带动产业化,打造智慧型固体废物全链条循环利用新格局。
4.强化风险管控。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开展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建立健全举报制度,加强社会监督。完善以预防为主的风险管控制度,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建设高效的风险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总结凝练试点经验。
1.全面梳理经验做法。到2020年,生活垃圾处理方面,全区生活垃圾稳定实现无害化处理;餐厨垃圾处理方面,健全部门分工协作和联合执法的餐厨垃圾管理机制,全区餐厨垃圾收运处理基本实现全覆盖,分类收运的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100%;城镇污水污泥处置方面,建立城镇污水污泥多元处置方式,全区污泥无害化处置率基本达到100%。
2.系统总结试点成果。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方面,按照重庆市危险废物“一物一码”管理信息系统要求,逐步实现全区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并不断扩大应用范围;危险废物综合收集方面,以小微企业、教育科研机构、小型医疗机构、机动车维修行业企业等非工业源危险废物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收集网络,到2020年,逐步消除危险废物监管盲区;农业废弃物收集方面,在全区废弃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有偿回收处置体系建设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废弃农膜回收处置体系,提升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置水平;生活垃圾分类方面,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制,加快形成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配套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区领导任组长的九龙坡区“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具体要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生态环境局,由“区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任务推进组”和“区落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推进组”统筹推进试点工作,对相关成员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考核,通报工作情况,总结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等。各相关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进一步明专人负责,统筹抓好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的“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
(二)分解落实任务。将“无废城市”建设试点作为全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重要内容,下达试点工作任务,相关责任单位按照职能职责,结合本实施方案和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细化措施,积极探索可推广可借鉴的工作经验。
(三)严格督办考核。区“无废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安排布置工作,开展调度检查,建立健全“无废城市”试点跟踪调度督办机制,各项任务牵头单位于每月3日前将上月工作进展情况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强化考核问责,对相关责任单位试点任务完成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并纳入年度考核,对履行职责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影响试点进度和成效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四)落实资金保障。根据“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需要,切实做好经费保障,确保试点工作落实。
(五)强化宣传引导。坚持共建共享,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宣传方案,相关责任单位要明确宣传重点,整合宣传资源,形成上下同步、精准发力、集中宣传的矩阵模式,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持续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充分依托“无废城市细胞”建设,发挥公众监督作用,大力推动生产方式清洁化、工作方式低碳化、生活方式绿色化。
附件2
重庆市九龙坡区“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指标与目标设置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2020年目标 |
1 |
固体废物 源头减量 |
工业源头减量 |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 |
0.09吨/万元 |
2 |
实施清洁生产工业企业占比★ |
30% | ||
3 |
开展绿色工厂建设的企业数量 |
2个 | ||
4 |
建筑业源头减量 |
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 |
50% | |
5 |
生活领域源头减量 |
人均生活垃圾日产生量★ |
增长率≤7.2% | |
6 |
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系统覆盖率 |
50% | ||
7 |
开展无废城市细胞建设 |
在景点、商场、饭店、党政机关、社区、公园、学校建成10处“无废城市细胞”。 | ||
8 |
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
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50% |
9 |
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
废弃农膜收储运体系覆盖率★ |
85% | |
10 |
秸秆综合利用率 |
90% | ||
11 |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
86% | ||
12 |
农膜回收率 |
90% | ||
13 |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
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 |
4% | |
14 |
生活领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
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
35% | |
15 |
再生资源回收量增长率 |
>0 | ||
16 |
固体废物处置 |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 |
工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量★ |
≤1.5万吨/年 |
18 |
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 |
100% | ||
17 |
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 |
100% | ||
18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量★ |
≤3万吨/年 | |
19 |
建筑垃圾消纳处置 |
建筑垃圾规范消纳率 |
100% | |
20 |
生活领域固体废物处置 |
生活垃圾填埋量★ |
稳定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 |
21 |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
90% | ||
22 |
有害垃圾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 |
50% | ||
23 |
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堆放点)整治完成率 |
100% | ||
24 |
市场体系建设 |
“无废城市”建设协调机制 |
有 | |
25 |
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范围的固体废物相关企业数量占比 |
50% | ||
26 |
重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覆盖率 |
100% | ||
27 |
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骨干企业数量★ |
1个 | ||
28 |
技术体系建设 |
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技术示范 |
1个 | |
29 |
危险废物全面安全管控技术示范★ |
1个 | ||
30 |
监管体系建设 |
固体废物监管能力建设 |
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完善固体废物管理制度体系 | |
31 |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 |
95%(产废单位)、100%(经营单位) | ||
32 |
发现、处置、侦破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数量★ |
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刑事案件100%处置、侦破 | ||
33 |
涉固体废物信访、投诉、举报案件办结率 |
100% | ||
34 |
群众获得感 |
群众获得感 |
“无废城市”建设宣传教育培训普及率 |
80% |
35 |
政府、企事业单位、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的参与程度 |
≥90% | ||
36 |
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的满意程度★ |
≥90% | ||
37 |
特色指标 |
特色指标 |
分类收运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
100%(具备2100吨/日的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能力) |
38 |
城镇污水污泥无害化处置率 |
基本达到100% |
注:(1)★表示市级明确试点的指标与目标;
(2)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系统覆盖率=城市建成区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的街道(镇)数量÷街道(镇)总数×100%;
(3)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城市建成区未进入生活垃圾焚烧和填埋设施进行处理的可回收物、易腐垃圾的数量÷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产生量×100%;
(4)分类收运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分类收运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量÷分类收运餐厨垃圾收运量×100%;
(5)城镇污水污泥无害化处置率=城镇污水污泥无害化处置量÷城镇污水污泥产生量×100%。
附件3
重庆市九龙坡区“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
试点任务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完成时限 | |
一、持续强化规划引领 | |||||
1 |
推进农业农村规划 |
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利用,积极构建多元化的秸秆利用方式。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生态环境局、有关镇街 |
2020年 |
2 |
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完善配套设施,建立畜禽养殖业“种养结合”循环发展体系。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有关镇街 |
2020年 | |
3 |
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引导农民采取简便易行的生活垃圾分类方式,合理配置收集设施,科学配备保洁队伍,健全“户集、村收、镇转运”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 |
区城管局 |
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有关镇街 |
2020年 | |
4 |
按照 “一处一策”的方式,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 |
区城管局 |
区生态环境局、有关镇街、园区 |
2020年 | |
5 |
合理选择改厕方式,完成新建和改造标准卫生厕所任务,做好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 |
区卫生健康委 |
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有关镇街 |
2020年 | |
6 |
开展农膜生产销售专项执法行动,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农用地膜和棚膜,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农膜的违法行为。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委、区供销社、有关镇街 |
2020年 | |
7 |
开展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建成“村(社区)、镇(街道)回收转运—区县集中分拣贮运—区域性加工”的有偿回收利用体系。 |
区供销社 |
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有关镇街 |
2020年 | |
8 |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规划 |
拓宽全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覆盖范围,建立简便易行的分类投放方式,引导居民自觉、科学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
区城管局 |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机关事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局、各镇街 |
2020年 |
9 |
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各环节的管理和配套设施建设,健全有害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规范大件垃圾投放,合理配置(改造)分类收运设施设备。 |
区城管局 |
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商务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教委、各镇街 |
2020年 | |
10 |
制定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分类评估实施办法。 |
区机关事务局 |
区城管局 |
2020年 | |
11 |
按照全市统一规定,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 |
区城管局 |
2020年 | ||
12 |
按照全市统一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作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重要内容。 |
区民政局 |
区城管局 |
2020年 | |
13 |
推进建筑垃圾治理试点规划 |
建设3座工程渣土填埋场(空置容量原则上不低于200万立方米)。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区城管局、渝隆集团、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有关镇街、园区 |
2020年 |
14 |
建立建筑垃圾监管平台。 |
区城管局 |
区发展改革委、区公安分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 |
2020年 | |
15 |
开展建筑垃圾运输、消纳专项整治行动,打击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取缔建筑垃圾违法消纳场所。 |
区城管局 |
区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各镇街 |
2020年 | |
16 |
政府投融资建设项目使用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产品替代用量不少于30%,开展装配式建筑工程示范。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区发展改革委 |
2020年 | |
17 |
积极推行住宅全装修、菜单式装修,减少装修垃圾产生量。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区发展改革委 |
2020年 | |
18 |
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规划 |
有序推进中梁山煤电气北矿生态修复。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局、区农业农村委等、华岩镇等 |
2021年 |
19 |
推进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 |
严格执行“三线一单”,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健全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体系。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等 |
2020年 |
二、实施工业绿色生产 | |||||
20 |
强化源头减量 |
按照最新版《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严格环境准入,在新改扩建工业项目中明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限值。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 |
2020年 |
21 |
推广清洁化生产工艺,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
区发展改革委 |
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 |
2020年 | |
22 |
创建一批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绿色工厂。 |
区经济信息委 |
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各镇街、园区 |
2020年 | |
23 |
聚焦重点产业 |
推进汽车工业循环经济先进适用技术应用与示范,引导企业采用轻量化设计理念,推进水性漆代替油性漆等清洁生产工艺应用与示范。 |
区科技局 |
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 |
2020年 |
24 |
推行水溶性有机溶剂替代工艺。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经济信息委 |
2020年 | |
25 |
加强汽车拆解行业规范管理,推动拆解企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
区商务委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0年 | |
26 |
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
规范回收网点设置,初步建立再生资源回收统计制度。 |
区商务委 |
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局 |
2020年 |
27 |
鼓励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企业开展塑料深加工、线路板贵金属提取等,延长拆解产品产业链。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科技局、区商务委 |
2020年 | |
28 |
强化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产生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管理。 |
区机关事务局 |
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委、各镇街、园区 |
2020年 | |
29 |
探索在社区设置小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站,由具备资质的企业统一回收拆解。 |
区商务委 |
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局、各镇街 |
2020年 | |
30 |
引导报废汽车拆解企业升级改造设施设备,提高有色金属、可用件、可再制造件等回收水平。 |
区商务委 |
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 |
2020年 | |
31 |
鼓励报废汽车拆解企业入园区。 |
区商务委 |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各园区 |
2020年 | |
32 |
推进九龙园区管委会、西彭园区管委会开展固体废物循环化、资源化试点。 |
九龙园区管委会、西彭园区管委会 |
区经济信息委 |
2025年 | |
33 |
培育产业集群 |
按照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培育扶持和开放引资相结合的原则,以重大生态环境保护工程为依托,在资源综合利用和环保技术装备领域,培育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骨干企业。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城管局 |
2025年 |
三、践行绿色生活方式 | |||||
34 |
加强引导 |
按照重庆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制品管理意见,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积极推广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替代产品,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 |
区发展改革委 |
区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 |
2020年 |
35 |
发放重庆市酒店、餐饮行业限制一次性消费用品使用倡议书。 |
区商务委 |
区发展改革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 |
2020年 | |
36 |
深入推进“光盘行动”,推广小份菜、分餐制等,引导餐饮企业免费提供剩餐打包服务。 |
区商务委 |
区城管局、区文化旅游委、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 |
2020年 | |
37 |
创建“无废商场”。 |
区商务委 |
杨家坪商圈办 |
2020年 | |
38 |
创建“无废饭店”。 |
区商务委 |
区城管局、区文化旅游委、区市场监管局 |
2020年 | |
39 |
创建“无废机关”。 |
区机关事务局 |
区级机关单位 |
2020年 | |
40 |
创建“无废社区”。 |
区民政局 |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局、各镇街、园区 |
2020年 | |
41 |
创建“无废公园”。 |
区城管局 |
各镇街 |
2020年 | |
42 |
创建“无废学校”。 |
区教委 |
区城管局 |
2020年 | |
43 |
创建“无废景区”。 |
区文化旅游委 |
区城管局 |
2020年 | |
44 |
协同处置 |
协助开展全市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厨余垃圾、装修垃圾等6个重点领域收运网络建设,完善生活垃圾和社会源固体废物分类收运体系,合理布局转运设施。建设以生活垃圾转运站为关键节点、物流调配为关键手段、资源化和处置设施为关键支撑的城市固体废物分类收运处置体系,推进“六网”协同发展。 |
区城管局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商务委、区大数据发展局等 |
2022年 |
45 |
推进汽车维修行业废矿物油开展收集、贮存、转移工作试点。 |
区交通局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2年 | |
46 |
强化监督 |
按照“互联网+垃圾分类”方式,建立垃圾分类“积分账户”,对参与分类的居民给予可兑换积分奖励,鼓励居民参与分类工作。 |
区城管局 |
各镇街 |
2020年 |
47 |
将建筑渣土减量纳入区建设规划和市政规划,鼓励采用基坑回填、矿坑修复、土地复耕、园林绿化等方式进行渣土消纳,减少余土总量。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2020年 | |
48 |
加强施工场地源头监管,确保具有可资源化潜力的建筑垃圾分类存放和统一收运。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区城管局 |
2020年 | |
四、不断完善体制机制 | |||||
49 |
强化总体设计 |
编制实施《九龙坡区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规划》,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建筑垃圾消纳处置等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 |
2020年 |
50 |
开展管理创新 |
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执行及规范化管理情况等纳入“重庆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发展改革委 |
2020年 |
51 |
依法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推动实现重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全覆盖。 |
区生态环境局 |
陶家镇、西彭园区管委会 |
2020年 | |
52 |
按照市级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在餐饮集中区域、大型酒店(餐馆)、机关事业单位和学校等推广餐厨垃圾前端分质分流处理技术。 |
区城管局 |
区科技局、区生态环境局 |
2020年 | |
53 |
提升智慧管理水平 |
依托“云长制”,整合工业源、农业源、城乡生活源等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完善各领域固体废物全生命周期的信息收集、统计、数据采集等规范,实现工业源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城镇污水污泥等流转信息全过程追溯,生活源固体废物全流程统一管理,农业源固体废物信息统一收集管理。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大数据发展局、区供销社等 |
2022年 |
54 |
鼓励固体废物产生、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处理处置技术研发等企业联合建设以信息交换为重点的“固体废物虚拟产业园”,以信息化带动产业化,打造智慧型固体废物全链条循环利用新格局。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商务委 |
2025年 | |
55 |
强化风险管控 |
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开展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建立健全举报制度,加强社会监督。完善以预防为主的风险管控制度,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建设高效的风险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分局、区城管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园区等 |
2020年 |
五、总结凝练试点经验 | |||||
56 |
生活垃圾处理方面 |
稳定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
区城管局 |
各镇街 |
2020年 |
57 |
餐厨垃圾处理方面 |
健全部门分工协作和联合执法的餐厨垃圾管理机制,全区餐厨垃圾收运处理基本实现全覆盖。 |
区城管局 |
区生态环境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委 |
2020年 |
58 |
城镇污水污泥处置方面 |
建立城镇污水污泥多元处置方式。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0年 |
59 |
危险废物“一物一码”试点成果 |
按照重庆市危险废物“一物一码”管理信息系统要求,逐步实现全区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并不断扩大应用范围。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经济信息委、相关镇街、园区 |
2020年 |
60 |
危险废物综合收集试点成果 |
以小微企业、教育科研机构、小型医疗机构、机动车维修行业企业等非工业源危险废物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收集网络。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教委、区交通局、区卫生健康委 |
2020年 |
61 |
农业废弃物收集试点成果 |
以区废弃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有偿回收处置体系建设为基础,进一步健全废弃农膜回收处置方式,提升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置水平。 |
区供销社 |
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 |
2020年 |
62 |
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成果 |
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制,加快形成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配套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 |
区城管局 |
区教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商务委、区机关事务局等、各镇街 |
202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