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渡口区“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指标与目标设置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2020年目标 |
1 |
固体废物 源头减量 |
工业源头减量 |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 |
0.09吨/万元 |
2 |
实施清洁生产工业企业占比★ |
30% | ||
3 |
开展绿色工厂建设的企业数量 |
1个 | ||
4 |
开展绿色矿山建设 |
保留大中型矿山全部建成绿色矿山 | ||
5 |
建筑业源头减量 |
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 |
50% | |
6 |
生活领域源头减量 |
人均生活垃圾日产生量★ |
增长率≤7.2% | |
7 |
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系统覆盖率 |
50% | ||
8 |
开展无废城市细胞建设 |
在热门景点、商场、饭店、党政机关、社区、公园、学校建成一批“无废城市细胞”。 | ||
9 |
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
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50% |
10 |
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
废弃农膜收储运体系覆盖率★ |
85% | |
11 |
秸秆综合利用率 |
90% | ||
12 |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
86% | ||
13 |
农膜回收率 |
82% | ||
14 |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
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 |
4% | |
15 |
生活领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
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
35% | |
16 |
再生资源回收量增长率 |
>0 | ||
17 |
固体废物处置 |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 |
工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量★ |
≤5000吨/年 |
18 |
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 |
100% | ||
19 |
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 |
100% | ||
20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量★ |
≤13万吨/年 | |
21 |
建筑垃圾消纳处置 |
建筑垃圾规范消纳率 |
100% | |
22 |
生活领域固体废物处置 |
生活垃圾填埋量★ |
原生生活垃圾基本实现“零填埋” | |
23 |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
90% | ||
24 |
有害垃圾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 |
50% | ||
25 |
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堆放点)整治完成率 |
100% | ||
26 |
保障能力 |
制度体系建设 |
“无废城市”建设地方性法规或政策性文件制定★ |
逐步完善 |
27 |
“无废城市”建设协调机制 |
有 | ||
市场体系建设 |
||||
28 |
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骨干企业数量★ |
1个 | ||
29 |
监管体系建设 |
固体废物监管能力建设 |
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完善固体废物管理制度体系 | |
30 |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 |
95%(产废单位) | ||
31 |
发现、处置、侦破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数量★ |
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刑事案件100%处置、侦破 | ||
32 |
涉固体废物信访、投诉、举报案件办结率 |
100% | ||
33 |
群众获得感 |
群众获得感 |
“无废城市”建设宣传教育培训普及率 |
80% |
34 |
政府、企事业单位、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的参与程度 |
≥90% | ||
35 |
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的满意程度★ |
≥90% | ||
36 |
特色指标 |
特色指标 |
分类收运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
100% |
37 |
快递包装废物源头/过程减量控制 |
电子运单使用基本实现全覆盖;力争80%以上的电商快件不再进行二次包装;循环中转袋使用基本实现全覆盖;在50个快递服务营业网点设置包装废弃物回收再利用装置。 | ||
38 |
城镇污水污泥无害化处置率 |
基本达到100% |
注:
(1)★表示必选指标;
(2)原“农业废弃物收储运体系覆盖率”,结合城市情况,确定管理对象为废弃农膜,特修改为“废弃农膜收储运体系覆盖率”;“地膜回收率”修改为“农膜回收率”;
(3)“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系统覆盖率”,重庆市目前仅在主城各区(含两江新区)的城区范围公共机构、相关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和居民生活强制分类示范试点,故将该指标的计算方法修改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系统覆盖率=城市建成区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的街道(镇)数量÷街道(镇)总数×100%”;
(4)“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重庆市目前仅在主城各区(含两江新区)的城区范围公共机构、相关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和居民生活强制分类示范试点,故将该指标的计算方法修改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城市建成区未进入生活垃圾焚烧和填埋设施进行处理的可回收物、易腐垃圾的数量÷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产生量×100%”;
(5)特色指标包括1)分类收运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率,采用“分类收运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分类收运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量÷分类收运餐厨垃圾收运量×100%”的计算方法;2)快递包装废物源头/过程减量控制,采用“电子运单使用率=电子运单使用数量÷运单总量”的计算方法;“不再二次包装电商快件占比=不再二次包装电商快件数量÷电商快件数量总量”计算方法;“循环中转袋使用率=循环中转袋使用数量÷中转袋使用总量”的计算方法;3)城镇污水污泥无害化处置率,采用“城镇污水污泥无害化处置率=城镇污水污泥无害化处置量÷城镇污水污泥产生量×100%”计算方法。
大渡口区“无废城市”建设试点任务清单及进度安排
序号 |
试点任务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完成时限 | |||
一、持续强化规划引领 | |||||||
1 |
推进农业农村规划 |
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利用,积极构建多元化的秸秆利用方式。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生态环境局、各镇街 |
2020年 | ||
2 |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86%。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各镇街 |
2020年 | |||
3 |
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引导农民采取简便易行的生活垃圾分类方式,合理配置收集设施,科学配备保洁队伍,健全“户集、村收、乡镇转运、区域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 |
区城市管理局 |
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各镇街 |
2020年 | |||
4 |
采取就地简易封场、规范封场、搬迁处理等方式,“一处一策”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 |
区城市管理局 |
区生态环境局、各镇街 |
2020年 | |||
5 |
合理选择改厕方式,完成新建和改造标准卫生厕所任务,做好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 |
区卫生健康委 |
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各镇街 |
2020年 | |||
6 |
开展农膜生产销售专项执法行动,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农用地膜和棚膜,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农膜的违法行为。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供销合作社)、各镇街 |
2020年 | |||
7 |
开展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建成“村、乡镇(街道)回收转运—区县集中分拣贮运—区域性加工”的有偿回收利用体系。 |
区商务委(区供销合作社) |
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各镇街 |
2020年 | |||
8 |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规划 |
拓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覆盖范围,建立简便易行的分类投放方式,引导居民自觉、科学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
区城市管理局 |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机关事务局、各镇街 |
2020年 | ||
9 |
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贮存、处置各环节的管理和配套设施建设,健全有害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规范大件垃圾投放,合理配置(改造)分类收运设施设备。 |
区城市管理局 |
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各镇街 |
2020年 | |||
10 |
制定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等公共机构分类评估实施办法。 |
区机关事务局 |
区城市管理局、区经济信息委 |
2020年 | |||
11 |
强化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并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 |
区城市管理局 |
2020年 | ||||
12 |
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作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重要内容。 |
区民政局 |
区城市管理局 |
2020年 | |||
13 |
推进建筑垃圾治理试点规划 |
编制《大渡口区建筑垃圾治理专项规划》。 |
区城市管理局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 |
2020年 | ||
14 |
保障建筑垃圾分类、运输车辆、技术规程、消纳场所等配套标准实施。 |
区城市管理局 |
区住房城乡建委、各镇街 |
2020年 | |||
15 |
建设工程渣土填埋场,其中,大渡口区建2座。 |
区城市管理局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2019年 | |||
16 |
建立建筑垃圾监管平台。 |
区城市管理局 |
区发展改革委、区公安分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分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 |
2020年 | |||
17 |
开展建筑垃圾运输、消纳专项整治行动,打击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取缔建筑垃圾违法消纳场所。 |
区城市管理局 |
区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各镇街 |
2020年 | |||
18 |
制定大渡口区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推广应用年度计划,推进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推广应用试点。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区城市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 |
2020年 | |||
19 |
积极推行住宅全装修、菜单式装修,减少装修垃圾产生量。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区发展改革委、各镇街 |
2020年 | |||
20 |
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和废弃矿山生态修复规划 |
有序推进大中型生产矿山绿色矿山建设,保留大中型矿山全部建成绿色矿山。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区应急局、区林业局、各镇街 |
2020年 | ||
21 |
完成跳蹬镇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等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工程建设。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跳磴镇、区生态环境局 |
2020年 | |||
22 |
推进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 |
严格执行“三线一单”,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健全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体系。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2020年 | ||
二、实施工业绿色生产 | |||||||
23 |
强化源头减量 |
严格环境准入,在新改扩建工业项目中明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限值。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 |
2020年 | ||
24 |
推广清洁化生产工艺,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
区发展改革委 |
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 |
2020年 | |||
25 |
加强汽车拆解行业规范管理,推动拆解企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
区商务委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0年 | |||
26 |
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
规范回收网点设置,初步建立再生资源回收统计制度。 |
区商务委 |
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 |
2020年 | ||
27 |
改造或新建再生资源分拣中心。 |
区商务委 |
区规划自然局、区生态环境局 |
2022年 | |||
28 |
强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公共机构产生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管理。 |
区机关事务局 |
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委、区经济信息委 |
2020年 | |||
29 |
探索在社区设置小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站,由具备资质的企业统一回收拆解。 |
区商务委 |
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各镇街 |
2020年 | |||
30 |
培育产业集群 |
鼓励废旧玻璃、废旧纺织物等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补齐产业链,培育一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骨干企业。 |
区商务委 |
区经济信息委、区城市管理局、区商务委(区供销合作社) |
2020年 | ||
31 |
按照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培育扶持和开放引资相结合的原则,以重大生态环境保护工程为依托,在资源综合利用和环保技术装备领域,培育一批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骨干企业。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城市管理局 |
2025年 | |||
32 |
发挥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行业龙头地位和国家环境保护垃圾焚烧处理与资源化工程技术中心技术装备研发与人才培养优势,建设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基地。 |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城市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局 |
2025年 | |||
三、践行绿色生活方式 | |||||||
33 |
加强引导 |
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积极推广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替代产品,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 |
区发展改革委 |
区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 |
2020年 | ||
34 |
发布大渡口区酒店、餐饮行业限制一次性消费用品使用倡议书。 |
区商务委 |
区发展改革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市场监管局 |
2020年 | |||
35 |
深入推进“光盘行动”,推广小份菜、分餐制等,引导餐饮企业免费提供剩餐打包服务。 |
区商务委 |
区城市管理局、区文化旅游委、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 |
2020年 | |||
36 |
开展“绿色快递邮政城市”试点,持续推进“9571”工程,鼓励引导快递行业使用电子运单、循环中转袋,减少二次包装,在快递网点设置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 |
市邮政管理局四分局 |
区交通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 |
2020年 | |||
37 |
全面创建“无废学校”。 |
区教委 |
各镇街 |
2020年 | |||
38 |
全面创建“无废机关”。 |
区机关事务局 |
各镇街 |
2020年 | |||
39 |
创建“无废商场”2个。 |
区商务委 |
各镇街 |
2020年 | |||
40 |
创建“无废饭店”2个。 |
区商务委 |
各镇街 |
2020年 | |||
41 |
创建“无废社区”2个。 |
区民政局 |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各镇街 |
2020年 | |||
42 |
创建“无废公园”2个。 |
区城市管理局 |
各镇街 |
2020年 | |||
43 |
协同处置 |
统筹开展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厨余垃圾、装修垃圾等6个重点领域收运网络建设,完善生活垃圾和社会源固体废物分类收运体系,合理布局转运设施。 |
区城市管理局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商务委、区大数据发展局、各镇街 |
2022年 | ||
44 |
强化监督 |
探索“互联网+垃圾分类”方式,建立垃圾分类“绿色账户”,对主动、准确分类的居民给予可兑换积分奖励,鼓励居民参与分类工作。 |
区城市管理局 |
、各镇街 |
2020年 | ||
45 |
将建筑渣土减量纳入各级建设规划和市政规划,鼓励采用基坑回填、矿坑修复、土地复耕、园林绿化等方式进行渣土消纳,减少余土总量。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2020年 | |||
46 |
加强施工场地源头监管,确保具有可资源化潜力的建筑垃圾分类存放和统一收运。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区城市管理局、各镇街 |
2020年 | |||
四、不断完善机制体制 | |||||||
47 |
开展管理创新 |
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执行及规范化管理情况等纳入“重庆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发展改革委 |
2020年 | ||
48 |
开展工业窑炉协同处置危险废物试点,探索实施危险废物“点对点”豁免管理制度。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0年 | ||||
49 |
探索建立工程垃圾再生产品强制使用押金制度。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2020年 | ||||
50 |
配合市级部门开展餐厨垃圾源头分质分流处理技术可行性研究。 |
区城市管理局 |
2020年 | ||||
51 |
配合市级部门在餐饮集中区域、大型酒店(餐馆)、机关事业单位和学校等实施餐厨垃圾前端分质分流处理技术示范。 |
区城市管理局 |
2020年 | ||||
52 |
强化风险管控 |
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开展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建立健全举报制度,加强社会监督。完善以预防为主的风险管控制度,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建设高效的风险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分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 |
2020年 | ||
五、总结凝练试点经验 | |||||||
53 |
生活垃圾处理方面 |
全面实施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完善公众缴纳处置费、政府购买服务的运营资金筹措机制。 |
区城市管理局 |
2020年 | |||
54 |
餐厨垃圾处理方面 |
进一步完善“区收运—市处理”的餐厨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健全部门分工协作和市、区联合执法的餐厨垃圾管理机制。 |
区城市管理局 |
2020年 | |||
55 |
城镇污水污泥处置方面 |
建立以水泥窑协同处置、燃煤电厂协同处置、堆肥等处置方式为主的城镇污水污泥多元处置方式。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0年 | ||
56 |
危险废物“一物一码”试点成果 |
推进重庆市危险废物“一物一码”管理信息系统应用,不断扩大应用范围,实现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全覆盖。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0年 | |||
57 |
危险废物综合收集试点成果 |
以小微企业、教育科研机构、小型医疗机构、机动车维修行业企业等非工业源危险废物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收集网络。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教委、区交通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机关事务局 |
2020年 | ||
58 |
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成果 |
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制,加快形成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配套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 |
区城市管理局 |
区教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商务委、区机关事务局 |
2020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