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 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21—2025年)》 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为做好我市“十四五”固体废物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重庆市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布局规划(2018—2022年)》自本规划实施后废止。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