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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具体问题第36项完成情况公示

按照中央环保督察整改销号工作要求,现将具体问题第36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整改任务:

历史遗留污染场地和渣场存在环境隐患。截至2015年,部分化工、冶炼、造纸、采矿等企业渣场存在环境安全隐患。

细化措施:

一、下发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渣场(含尾矿库)的排查通知,启动开展全市化工、冶炼、造纸、采矿等企业渣场及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对我市遗留渣场进行全面摸底,建立环境隐患优先整治清单。

二、大力推进秀山18家电解锰渣场整治和风险管控,督促秀山及时编制电解锰渣场整治实施方案和风险管控计划。

三、推进实施历史遗留渣场重点整治工程。对其中境污染及安全隐患较严重的秀山、酉阳、巴南、石柱和9个重金属污染重点渣场实施整治工程,彻底消除污染及环境安全隐患。

四、强化历史遗留渣场监管,相关区县环保局制定渣场现场监管计划,将电解锰渣场巡查纳入日常监察范围,并加大各电解锰渣场巡查频次,防止出现环境污染及安全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及效果

   一是基本完成对我市渣场尾矿库摸底调查,正在编制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渣场(尾矿库)整治实施方案。

二是秀山18家电解锰渣场已完成编制整治实施方案和风险管控方案,其中纳入重点整治的溶溪瑞兴电解锰厂等5个电解锰渣场整治工程已完工,其余渣场的整治及风险管控正在按计划推进,并加强电解锰渣场日常巡查监管严防环境风险。

三是2017年以来,截止2018年12月31日,已完成秀山、酉阳、巴南、石柱14个重点渣场整治工程项目(秀山5个、酉阳5个、巴南3个、石柱1个)。

四是石柱铅锌矿采选渣场(尾矿库)已完成调查评估,石柱恒矿业集团遗留3尾矿库整治工程正在实施,预计2019年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