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环保督察整改销号工作要求,现将具体措施第15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整改任务:推进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建成投运3个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设施,基本满足全市危险废物处置需求
细化措施:
1.加强危废处置设施能力建设。推进江津区、合川区、丰都县3个水泥窑协同处置设施建成投运,推进永川集中焚烧处置设施建成投运。
2.完善危险废物收运体系。推进我市八个危险废物综合收集贮存试点,启动危险废物应急处置,有效缓解了我市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积压情况;新批准一家含汞废物收集贮存单位,积极协调省外含汞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及时转移处置我市含汞废物。
3.实施精细化管理。深入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对全市18个区县的100余家重点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督查考核;推进我市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开发,完成和全国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的对接,实现和国家数据的互联互通;组织10个区县共24家企业开展危险废物精细化管理试点工作;将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纳入全市“零容忍、出重拳”专项执法行动;召开土壤环境管理工作会、4大片区工作会、经营单位培训会、土壤环境管理业务培训会、信息系统应用培训会等,强化区县和企业的管理水平。
整改完成情况及效果:已完成整改
1.组织编制《重庆市“十三五”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规划》,按程序完成部门及公众征求意见后报市政府批准印发;
2.江津的华新、丰都的东方希望和合川的太富等3个水泥窑协同处置设施已建成投运,同时建成投运永川集中焚烧处置设施,提升全市危险废物处置能力;
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试点取得积极进展,目前全市共有危险废物收集设施18个(含8个危险废物综合收集试点、1个含汞废物收集贮存设施),经营能力3.4万吨,有效缓解了我市小微企业及非工业源危险废物收运难题;
4.启动危险废物应急处置,新增应急处置能力1.5万吨,有效解决了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不足时期的处置问题;
5.新增1个废含汞灯管的收集单位,缓解我市含汞废物收集处置问题,并鼓励市场资金介入,推进含汞处置设施建设,目前已有企业申报在双桥经开区投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