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环保督察整改销号工作要求,现将具体问题第45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整改任务:
全市有62家危化品生产企业未进入工业园区,其中位于主城区的6家处于人口密集区,主城区有临江油库16座,环境风险压力大
细化措施:
一是加强部门协作。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委办发〔2017〕19号)要求和任务分工,市生态环境局、市经济信息委、市商务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应急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作配合,按照环境保护、产业政策、行业管理、国土使用、安全监管等方面的具体要求,专题组织研究未入园危化品生产企业需采取的整改措施,并从可行性、必要性、法律依据、政策规定、社会需求等方面提出相关依据。
二是扎实推进整治工作。印发《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学品环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渝环办〔2017〕346号)及《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具体问题整改有关工作的通知》(渝环〔2018〕51号)等,明确整治措施、时限等具体要求,推进相关区县采取关闭、搬迁、入园、转型以及原地整改等方式,对62家危化品生产企业实施整治,降低或消除环境风险,油库的行业主管部门市商务委按照行业管理要求牵头推进油库问题整治工作。同时,将推进情况作为日常督察的重要内容,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终身追责”,落实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的责任,并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整改完成情况及效果:
截至2018年底,62家危化品生产企业,已关闭17家,搬迁8家,由生产型转型为经营型或取消危化品生产工艺的11家,调整进入园区的7家,其余19家通过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整改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完善环境应急预案等,继续保留原址生产。主城区16座临江危化品库全部原址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