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号:丰都长江2号
1.主要问题:重庆市报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丰都县第一分公司经营汽车报废拆解工作,无环评审批手续,部分地面无硬化,汽车拆解后废旧零件废物总量估计为120吨。
2.清理情况:已完成该点位的清理整治。措施如下:企业编制了整治方案,一是企业将废旧零件清运至重庆渝商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二是该公司已停止生产,并不在此经营。
3.溯源情况:私人废旧报废汽车,运至该公司进行废旧汽车拆解。
4.处罚情况:针对上述问题,丰都县环保局依法立案调查,丰都县环境执法支队下达“丰都环支罚〔2018〕28”号,停止建设(报废汽车拆解),并责令恢复原状。罚款20000元(丰都环支罚〔2018〕29号)的行政处罚。
5.问责情况:中共丰都县纪律监察委员会针对该企业废旧汽车零件随意堆放等问题,对县商务局副调研员刘宪权、副局长唐甜、副局长夏祥华做出诫勉决定。
6.信息公开:该点位整改进展情况在“丰都网”进行信息公开直至整改完成。
(二)编号:117-新2号
1.主要问题:丰都县名山街道白沙沱村战备码头存在距河岸最近40米,河沙堆放400多吨,未采取有效苫盖。
2.清理情况:已完成该点位的清理整治。措施如下:一是新砌围堰高约40厘米,防止河沙外漏。二是对堆放河沙进行有效苫盖,防止扬尘污染。三是对地面进行碎石铺垫,防止河沙渗透。
3.溯源情况:该战备码头为县公路局下属单位,由名山街道白沙沱村租用谭双全个人,经营河沙石子等买卖,堆放河沙为从枝江购买用于当地销售。
4.处罚情况:针对上述问题,丰都县环保局依法立案调查,丰都县环境执法支队对三合街道白沙沱村战备码头沙场经营者谭双全下达(丰环支改〔2018〕47号)责令采取相应防范措施,罚款10000元(丰环支罚〔2018〕54号)的行政处罚。
5.问责情况:丰都县环委会针对该点位河沙随意堆放未采取有效苫盖问题,对丰都县公路局战备渡口管理所所长陈明、丰都县名山街道白沙沱党委书记秦小龙、企业合伙人熊顺权进行提醒谈话。丰都县监察委员会,约谈县交委副主任徐本福。
6.信息公开:该点位整改进展情况在“丰都网”进行信息公开直至整改完成。
(三)编号:117-新3号
1.主要问题:丰都县三合街道东经107度42分17.8秒,北纬29度51分48.4秒处,李军个人堆放煤渣20吨,未进行覆盖。
2.清理情况:已完成该点位的清理整治。措施如下:5月10日李军个人通过车辆运输将煤渣全部清运回老家铺路。
3.溯源情况:李军个人于5月6日从万兴绢纺厂购买煤渣20吨,准备运回南沱老家铺路,因运输车故障临时存放于此(此场地是水泥硬化地面)。
4.处罚情况:针对上述问题,丰都县环保局依法立案调查,丰都县环境执法支队对个人李军下达(丰环支改〔2018〕49号)责令临时固废堆存点立即恢复原状,罚款300元(丰环支罚〔2018〕55号)的行政处罚。
5.问责情况:丰都县环境执法支队针对该点位煤渣堆放的问题,对个人李军进行约谈,丰都县监察委员会约谈县三合街道主任周登昌。
6.信息公开:该点位整改情况在“丰都网”进行信息公开直至整改完成。
(四)编号:117-新6号
1.主要问题:丰都县龙河镇观音寺居委二组小河沟垃圾、轮胎等随意堆放。
2.清理情况:已完成该点位的清理整治。措施如下:一是对生活垃圾清运至垃圾处理厂,二是将废旧轮胎进行规范堆存。
3.溯源情况:为个别人员将部分龙河镇石庙梁子生活垃圾及废旧轮胎转存于未投入使用垃圾中转站内。
4.处罚情况:针对上述问题,丰都县环保局依法立案调查,丰都县环境执法支队对个人周红海作出罚款10000元(丰环支罚〔2018〕33号)的行政处罚。
5.问责情况:丰都县环委会针对该点位生活垃圾、轮胎随意堆放的问题,对县供销社资产管理科科员何秦彬进行提醒谈话,丰都县监察委员会对县供销社副主任彭小军进行约谈。
6.信息公开:该点位整改进展情况在“丰都网”进行信息公开,直至整改完成。
(五)编号:117-新23号
1.主要问题:重庆江都建材有限公司距长江边50米左右,堆放碎石粉与沙土混合物约20吨。
2.清理情况:已完成该点位的清理整治。措施如下:一是新砌围堰高约70厘米,防止雨水冲刷外漏。二是混合物进行清运,清运至水天坪新建厂址回填建设。
3.溯源情况:碎石粉与沙土混合物为江都公司进行生产所购买的原材料,在生产运输过程雨水冲刷散落。
4.处罚情况:针对上述问题,丰都县环保局依法立案调查,丰都县环境执法支队已对重庆江都建材有限公司下达(丰环支改〔2018〕46号)责令清运沙石骨料,采取相应防范措施,罚款10000元(丰环支罚〔2018〕53号)的行政处罚。
5.问责情况:丰都县环委会针对该企业堆放碎石粉与沙土混合物的问题,对县城乡建委建管科科员郎雪峰进行提醒谈话,丰都县监察委员会对县经信委副主任吴坤进行约谈。
6.信息公开:该点位整改进展情况在“丰都网”进行信息公开,直至整改完成。
(六)编号:涪陵长江1
1.主要问题:重庆泽胜船舶洗舱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暂存场管理不规范。
2.清理情况:已进一步规范了危险废物堆存方式。公司管理制度已上墙,并指定专人管理污泥贮存室;更换了污泥贮存室窗户,在窗户上增设了不锈钢防盗网;公司按规定转移危险废物,并做好相应的台账记录。
3.溯源情况:该处为重庆泽胜船舶洗舱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暂存场,环保手续完备。
4.处罚情况:区环保局对基地罚款1万元。
5. 问责情况:驻区环保局纪检组对义和镇建环所长进行了提醒约谈。
6.信息公开:2018年5月12日起在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网站持续公开督查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直至5月19日问题整改完成。
(七)编号:涪陵长江2
1.主要问题:镇安集镇垃圾中转站位于长江边,存在环境风险。
2.清理情况:垃圾中转站内的垃圾箱和柴禾已经清运。区水务局已同意将垃圾中转站房屋改为旁边的农环项目污水处理站的管理用房。
3.溯源情况:该处原搁置有义和场部分居民用垃圾中转箱。
4.处罚情况:义和镇政府对居委会进行了500元罚款。
5.问责情况:驻区环保局纪检组对义和镇分管环保的副镇长进行了提醒约谈。
6.信息公开:2018年5月12日起在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网站持续公开督查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直至5月19日问题整改完成。
(八)编号:涪陵长江3
1.主要问题:百胜镇紫竹村8社存在场外临时固废堆存设施。
2.清理情况:堆存设施已拆除,完成了绿化。
3.溯源情况:该处原为红日升榨菜厂原菜皮存放点。
4.处罚情况:区环保局对红日升榨菜厂罚款2万元。
5.问责情况:驻区环保局纪检组对百胜镇镇长和建环所长进行了提醒约谈。
6.信息公开:2018年5月12日起在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网站持续公开督查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直至5月19日问题整改完成。
(九)编号:彭水乌江2
1.主要问题:该点为彭水县高谷乌江左岸海拔233米狮子居委会场镇中街农贸市场整改不到位,仍有1吨左右的生活垃圾存放在现场。
2.清理情况:已于5月12日23时全面清理完毕,累计硬化地面20平方米,对裸露的地面种植花草进行绿化约100平方米,新增管网20米。
3.溯源情况:高谷镇狮子居委会场镇中街农贸市场生活垃圾随意堆放问题点位位于原高谷镇农贸市场(现已搬迁),系居民乱丢垃圾所造成,在第一阶段整改过程中,整改不到位,仍有1吨左右的生活垃圾存放在现场。
4.处罚情况:无。
5.问责情况:对高谷镇人民政府予以通报批评,高谷镇人民政府副镇长任兵,予以全县通报批评,并责令写出深刻检查。
6.信息公开:5月16 日在彭水县政府网及彭水日报公开督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十)编号:117-新8号
1.主要问题:该点为彭水县高谷镇乌江右岸码头一般工业固废随意堆放,主要该一般工业固废系生产水泥砖所用水泥、石砂及成品砖。
2.清理情况:该项问题于5月12日全部整改完毕,所有设施设备已拆除,现场剩余水泥、石砂已转卖给周边居民修建房屋,成品水泥砖已卖给附近高山移民户做墙体砖。固体废物已进行规范处置并运至县城垃圾填埋场。
3.溯源情况:该一般工业固废系谷镇码头水泥加工厂生产水泥砖堆放在现场的水泥、石砂及成品砖。
4.处罚情况:对彭水县高谷镇码头水泥加工厂作出立即停改、搬迁行政处罚。
5.问责情况:对高谷镇人民政府予以通报批评,高谷镇人民政府副镇长任兵,予以全县通报,并责令作深刻检查。
6.信息公开:于5月11日在彭水县政府网及彭水日报公开督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十一)编号:117-新 9号
1.主要问题:彭水县万足镇小河社区道土堡隧道口出城方向右侧江岸边在江河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储存建筑垃圾和石渣。
2.清理情况:已于5月12日下午4点全部整改完毕,现场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已全部清运规范处置,其中建筑垃圾运至县城建筑垃圾场填埋,生活垃圾运至县城垃圾填埋场处理,并对弃渣场周边进行拉网式清理,设置宣传警示标志,安装公路防护栏,对场地进行封闭。
3.溯源情况:万足镇小河社区道土堡隧道口出城方向右侧江岸原系龙门峡电站弃渣场,因龙门峡电站停工多年,场地空置缺乏监管,当地居民偷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
4.处罚情况:无。
5.问责情况:对万足镇人民政府予以通报批评,万足镇人民政府副镇长黄邦德予以全县通报批评,并责令写出深刻检查。
6.信息公开:于5月15 日在彭水县政府网及彭水日报公开督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十二)编号:117-新12
1.主要问题:该点为彭水县保家镇鹿山居委6组彭水三江口石磨加工厂,无环保相关手续,原料堆场无“三防”措施问题,该一般工业固废系生产水泥砖所用水泥、石砂及成品砖。并按相关要求处罚。
2.清理情况:已于6月1日按要求整改完毕,将砂石运至原材料场。
3.溯源情况:保家镇鹿山居委6组彭水三江口石磨加工厂堆放500吨废弃石子系生产石砂的原材料,因该厂取石于河滩,无环保等相关手续。
4.处罚情况:对保家镇鹿山居委6组彭水三江口石磨加工厂出罚款2.16万元的行政处罚。
5.问责情况:对保家镇人民政府予以通报批评,保家镇人民政府副镇长谢成忠,予以全县通报,并责令写出深刻检查。
6.信息公开:于6月2日在彭水县政府网及彭水日报公开督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十三)编号:117-新7
1.主要问题:綦江区永新镇利群村龙门沟社存在堆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约5吨。
2.清理情况:督查组于5月督查交办问题后,綦江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问题整改工作,立即责成永新镇政府牵头负责问题整改,2018年5月11日,永新镇督促永兴木业完成了对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清运、整治工作。
3.溯源情况:经核实,永新镇利群村龙门沟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是綦江永兴木业2011年建厂和生产过程中产生。
4.处罚情况:针对上述问题,重庆市綦江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依法立案调查,已向该企业下达《重庆市綦江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行政处罚决定书》(綦环执罚〔2018〕076号),作出对綦江区永兴木业处罚20万元的决定。
5.问责情况:綦江区人民政府对永新镇镇长王运财、党委副书记郑胜勇、副镇长韩学文进行约谈问责。
6.信息公开:5月15日在綦江区政府网及綦江日报公开督查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十四)编号:117-新10
1.主要问题:綦江区石壕镇羊叉煤矿入口处200米羊叉河右岸堆存一般工业固废(石灰石和尾矿混合物)约20吨。
2.清理情况:督查组于5月督查交办问题后,綦江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问题整改工作,立即责成石壕镇政府牵头负责问题整改,2018年5月11日,石壕镇组织挖机、货车对一般工业固废完成了清运,固体废物全部清运至逢春煤矿670排矸场。
3.溯源情况:经核实,该处堆放的工业固废为石灰石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废料以和部分尾矿渣混合物。
4.处罚情况:无。
5.问责情况:綦江区人民政府对石壕镇镇长李中明、党委副书记李凌、副镇长黄吉亮进行约谈问责。
6.信息公开:5月15日在綦江区政府网及綦江日报公开督查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十五)编号:綦江羊渡河1
1.主要问题:綦江区石壕镇羊叉煤矿沿羊叉河右岸堆放尾矿约1100吨。
2.清理情况:督查组于5月督查交办问题后,綦江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问题整改工作,立即责成石壕镇政府牵头负责问题整改,2018年5月11日至5月15日,石壕镇组织挖机、货车对尾矿进行清运,尾矿全部清运至逢春煤矿670排矸场。
3.溯源情况:经核实,该处堆放的工业固废为羊叉煤矿煤炭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尾矿。
4.处罚情况:羊叉煤矿已于2015年12月关闭,企业已解散,因此未进行处罚。
5.问责情况:綦江区人民政府对石壕镇镇长李中明、党委副书记李凌、副镇长黄吉亮、区煤管局局长李安亮进行约谈问责。
6.信息公开:5月15日在綦江区政府网及綦江日报公开督查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十六)编号:綦江羊渡河2
1.主要问题:綦江区石壕镇松川兴煤矿沿羊叉河右岸堆放尾矿约1500吨。
2.清理情况:督查组于5月督查交办问题后,綦江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问题整改工作,立即责成石壕镇政府牵头负责问题整改,2018年5月11日至5月15日,石壕镇责成李后飞组织挖机、货车对尾矿(煤矸石)进行清运,尾矿全部清运至逢春煤矿670排矸场。
3.溯源情况:经核实,松川兴煤矿关闭后,李后飞利用原煤矿煤炭临时堆场贮存煤矸石。
4.处罚情况:针对上述问题,重庆市綦江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依法立案调查,已向该企业下达《重庆市綦江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行政处罚决定书》(綦环执罚〔2018〕079号),作出对李后飞处罚20万元的决定。
5.问责情况:綦江区人民政府对石壕镇镇长李中明、党委副书记李凌、副镇长黄吉亮、区煤管局局长李安亮进行约谈问责。
6.信息公开:5月15日在綦江区政府网及綦江日报公开督查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十七)荣昌清升河2
1.主要问题:荣昌区重庆嘉陵益民特种装备有限公司贮存场所未张贴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信息,张贴场所位置不明显,张贴信息未能明确表明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危险特性、去向或责任人。危险废物识别不规范,缺少应急演练记录的图像资料。危险废物台账记录不规范,应急预案中要求配置的应急装备及物资有所缺失。
2.清理情况:已完成该点位的整治。措施如下:重庆嘉陵益民特种装备有限公司在危废贮存间显著位置张贴了污染防治责任信息,张贴信息明确表明了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危险特性、去向或责任人;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要求设置了规范的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完善了应急装备及物资;规范了企业危废管理档案及台账。
3.溯源情况:该点为重庆嘉陵益民特种装备有限公司内部的危废暂存间,公司有相关管理制度及记录台账,与有资质的经营单位签有处置协议,并按相关要求转移处置。
4.处罚情况:针对上述问题,重庆市荣昌区环保局依法立案调查,于2018年7月6日,针对该公司2018年尚未进行应急培训及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演练进行立案,拟对其处罚一万元。
5.问责情况:荣昌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约谈了重庆嘉陵益民特种装备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重庆嘉陵益民特种装备有限公司对吴双全等6位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行政警告。
6.信息公开:该点位整改进展情况已分别于2018年5月14日、5月15日、5月17日、7月5日在“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网”和“荣昌日报”进行信息公开。
(十八)编号:117-新14号
1. 主要问题:万盛区光亮建材厂堆料场距丛林河20米处,堆放有石灰粉约100吨,现场无防渗、无围挡。
2.清理情况:5月16日,该厂在石灰粉堆场用水泥砖修建了长约40米、高约1.5米的围挡,解决了堆场无防渗、无围挡问题,并安排专人进行管理。
3.溯源情况:经核实,距丛林河20米处、约100吨石灰粉是万盛区光亮建材厂堆放的。
4.处罚情况:对万盛区光亮建材厂物料堆场未修建围挡设施的环境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予以处罚,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万盛经开环执罚﹝2018﹞032号),作出了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5.问责情况:丛林镇作为环境监管三级网格,未认真落实《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行政办公室关于印发〈万盛经开区环境监管网格化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严格履行环境监管职责,及时发现上述环境问题。7月6日,区纪工委给予丛林镇经发办主任(主持工作)、环保办负责人戴光平党内警告处分。
6.信息公开: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将督查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分别于2018年5月15日、5月17日、5月24日、5月31日、6月7日、6月14日、6月21日、6月28日、7月5日、7月12日、7月19日、7月26日在万盛经开区门户网站上进行了信息公开。
(十九)编号:117-新16号
1.主要问题:万盛经开区丛林镇红岩村老风井距丛林河20米处,重庆市潜龙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堆放有约1吨废塑料,现场无防雨防渗设施。
2.清理情况:5月14日,我局责成重庆市潜龙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已对该处塑料废渣进行了彻底清理,并转运至公司厂内堆存和综合利用。
3.溯源情况:经核实,该处塑料废渣是重庆市潜龙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堆存的。
4.处罚情况:对重庆市潜龙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擅自倾倒工业固体废物的违法行为,按照《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一百零四条第三项的规定予以处罚,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万盛经开环执罚〔2018〕015号),作出了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5.问责情况:丛林镇作为环境监管三级网格,未认真落实《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行政办公室关于印发〈万盛经开区环境监管网格化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严格履行环境监管职责,及时发现上述环境问题。7月6日,区纪工委给予丛林镇经发办主任(主持工作)、环保办负责人戴光平党内警告处分。
6.信息公开: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将督查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分别于2018年5月15日、5月17日、5月24日、5月31日、6月7日、6月14日、6月21日、6月28日、7月5日、7月12日、7月19日、7月26日在万盛经开区门户网站上进行了信息公开。
(二十)编号:117-新19号
1.主要问题:万盛经开区万东镇福耀路堆放有约400吨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2.清理情况:5月13日,万东镇已对该处附近村民乱倾倒的约30公斤生活垃圾进行了清理,并转运至塔山垃圾中转站处置,再由区环卫所二次转运至万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进行了处理。建筑垃圾清理后集中转运至南桐镇广沙湾建筑垃圾处置场;同时表面采用泥土覆盖,种植农作物复垦。
3.溯源情况:经核实,该处的生活垃圾是由于周边和平小组居民对环境不够重视,乱倾倒垃圾而产生;建筑垃圾是由于某些运渣车辆为了节约成本偷倒垃圾在此处而产生。
4.处罚情况:无。
5.问责情况:万东镇建新社区作为环境监管四级网格,未认真落实《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行政办公室关于印发〈万盛经开区环境监管网格化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严格履行环境监管职责,及时发现上述环境问题。7月6日,区纪工委给予万东镇建新社区主任张成书党内警告处分。
6.信息公开:将督查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分别于2018年5月15日、5月17日、5月24日、5月31日、6月7日、6月14日、6月21日、6月28日、7月5日、7月12日、7月19日、7月26日在万盛经开区门户网站上进行了信息公开。
(二十一)编号:117-新20号
1.主要问题:万盛经开区万东镇耀皮大桥旁堆放有约100吨建筑垃圾。(问题编号:117-新20号)
2.清理情况:5月13日,万东镇已对建筑垃圾进行了清理,并转运至南桐镇广沙湾建筑垃圾处置场;同时表面采用泥土覆盖,种植农作物复垦。
3.溯源情况:经核实,该处建筑垃圾是由于某些运渣车辆为了节约成本偷倒垃圾在此处而产生。
4.处罚情况:无。
5.问责情况:万东镇建新社区作为环境监管四级网格,未认真落实《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行政办公室关于印发〈万盛经开区环境监管网格化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严格履行环境监管职责,及时发现上述环境问题。7月6日,区纪工委给予万东镇建新社区主任张成书党内警告处分。
6.信息公开:将督查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分别于2018年5月15日、5月17日、5月24日、5月31日、6月7日、6月14日、6月21日、6月28日、7月5日、7月12日、7月19日、7月26日在万盛经开区门户网站上进行了信息公开。
(二十二)编号:116-新19
1.主要问题:垫江县桂溪街道三合村80吨建筑垃圾随意堆放。
2.清理情况:已完成该点位的清理整治。措施如下:1.对该处建筑垃圾用泥土进行覆盖并碾平;2.在该处地块附近用围墙进行隔档,并用绿色草坪全面覆盖围墙;3.对县城其它区域的建筑垃圾用防尘网覆盖,并用围墙进行隔档。
3.溯源情况:经查,该地块因招商引进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入驻,由重庆渝翔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进行房屋拆除。该处80吨建筑垃圾为原址房屋拆除建筑弃料,不属于外来倾倒建筑垃圾。
4.处罚情况:针对重庆渝翔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未及时清运80吨建筑垃圾问题,根据《重庆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对重庆渝翔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桂溪街道罚〔2018〕1号)。
5.问责情况:提醒约谈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刘新和桂溪街道党工委委员王云(垫纪函〔2018〕31号、32号),要求其提高认识,严格履职,进一步落实监管要求。
6.信息公开:该点位整改进展情况已于2018年5月25日分别在“垫江县环境保护局网站”和“垫江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信息公开。
(二十三)编号:116-新35号
1.主要问题: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危废暂存间封闭不完全,非危险废物混放在危废贮存库内。部分包装容器无标识(空容器全部无标识)。现有标识、标志不正确、不规范。
2.清理情况:已完成该点位的清理整治。措施如下:(1)已对危废贮存库内进行了封闭处理;(2)已对危险废物容器张贴标识;(3)危废暂存间外危废标识已更换。(4)将暂存间中放置的推车等工具移出。(5)在暂存间内修建了应急池和围堰。
3.溯源情况: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产生的固废物。
4.处罚情况:针对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暂存间内有非危险废物处罚情况:针对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暂存间内有非危险废物混放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规定,依据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七项,处罚款10000元。
5.问责情况:提醒约谈了重庆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处长助理周富基,要求其提高认识,严格履职,进一步落实监管要求。
6.信息公开:该点位整改进展情况已分别于2018年5月17日、5月24日、5月31日、6月7日、6月15日、6月29日、7月5日、7月13日、7月20日、7月27日在“重庆忠县人民政府网”进行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