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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0916号提案答复的函

日期: 2026-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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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学社市委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优化我市气候投融资的提案》(第0916号)收悉。经与市委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大数据发展局人行重庆市分行重庆金融监管局重庆证监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气候投融资是指为实现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和低碳发展目标,引导和促进更多资金投向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投资和融资活动,是绿色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环境部牵头配套制定了气候投融资领域系列政策文件,并组织推进全国首批地方试点。我市两江新区是全国首批22个国家级气候投融资试点地方之一。

、工作推进情况

(一)深化要素改革创新。一是强化“双碳”工作顶层设计构建碳达峰碳中和1+2+6+N”政策体系,加快推动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二是推进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培育环境权益金融市场。完成全市首笔规模化碳配额回购1775万元,稳步推进跨履约周期碳配额质押融资,全市碳配额融资总额增至6.87亿元。三是完善市场机制体制,升级扩容重庆碳市场,有效发挥碳定价作用截至2025年底,重庆碳市场累计交易碳排放指标5422万吨,交易金额13.2亿元。是建好用活碳惠通平台,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动能。截至2025年底,重庆碳惠通核证减排量(CQCER)累计交易515万吨,交易金额1.43亿元。五是加快打造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国际互认标志性成果。出台以出口外贸为导向的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实施方案,谋划建设重点产品碳足迹公共服务平台,聚焦渝新欧、中欧合作等场景,探索推进笔记本电脑、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等重点产品碳足迹标识国际互认。

(二)有序推进国家试点是指导两江新区国家试点,构建1+3试点政策体系。策划银企对接,支持两江燃机发电、龙兴赣锋分布式能源站等一批示范项目落地,树立标杆。二是建成投用全市气候投融资项目库,入驻企业1.5家,入库项目维持在500以上,意向融资需求4000亿元。截至2025年底,推动146个项目实现融资430亿元。三扩展政策覆盖面,全面推动包括万州、黔江、涪陵等区县在内的首批市级11个地方气候投融资试点,带动地方绿色高质量发展。四是强化各类机构绿色低碳募资能力。2025年,绿色领域上市企业三峰环境发行绿色公司债3亿元、中节能太阳能发行可转换公司债29.5亿元。开源创新城市运营管理公司发行绿色公司债5亿元。西南证券获得西部地区首批碳排放权入场交易资格,销售ESG、绿色低碳等主题基金规模超50亿元,通过债券、股权投资绿色项目超17亿元。

(三)提升绿色融资规模。一是协同推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截至2025年底,全市绿色贷款余额1.1万亿元,是2019年改革初期的6.17倍。全市绿色债券余额296亿元。支持私募基金投资绿色项目,截至2025年底,全市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投资绿色低碳类项目111个,累计在投金额77亿元。二是扩大绿色保险规模,截至2025年底,全市绿色保险提供风险保障达3.55万亿元。全市环境污染责任险保障企业226家,同比上升7.6%,签单保费287万元,为企业提供保障金额4.78亿元,同比上升10.4%。三是创设“渝绿融”专项货币政策工具,支持700余家企业实施减排改造,累计创新绿色转型金融产品330余项。引导融资担保、融资租赁服务绿色低碳项目,2025年底全市绿色产业担保余额同比增长7.78%,融资租赁机构服务节能环保设备等领域超4亿元。四是积极开展全国转型金融与生物多样性金融标准试用,迭代升级“长江绿融通”等数字化智能平台,推动气候投融资平台与“长江绿融通”实现互联互通。

、下一步打算

市生态环境局将会同市级有关部门根据生态环境部等国家部委关于深化气候投融资试点有关安排,进一步健全机制体制、巩固试点成效,更好推动气候投融资发展,服务我市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一)深化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的安排部署,聚焦碳市场、碳足迹、环境权益金融、碳惠通等维度,逐项打表推进重点举措落地见效,打造标志性成果。深度参与全国碳市场联建联维,积极参与相关政策标准制定。升级扩容重庆碳市场,把交通运输、公共机构、大数据等领域碳排放量较高的主体纳入碳市场交易,持续扩大地方碳市场规模,提高交易活跃度探索开发碳指数产品,支撑碳资产管理业务。围绕“渝车出海”等典型应用场景,加快打造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国际互认标志性成果。健全“碳惠通”自愿减排量管理机制体制,常态化推动“两山”价值转化。为碳金融发展创造基础条件。深化资源环境要素与资本要素之间的衔接联动,围绕金融领域碳普惠场景打造、普惠金融减排方法学遴选等形成典型案例。

(二)构建气候投融资1+N”试点格局引导资金向绿色低碳领域聚集,进一步强化气候投融资领域技术标准、绩效评估体系建设。支持指导气候投融资试点区县推动碳金融产品(工具)应用,创新碳金融业态。推动气候投融资与产业深度融合,强化对绿色低碳、节能环保、降碳减碳、清洁能源等领域产业和项目的支持力度。健全发展改革、经济信息、生态环境、金融监管等部门间绿色低碳项目征集和推送机制。推动金融机构积极开展气候投融资业务,支持金融机构开发创设专门化的气候投融资金融工具和产品。

(三)不断拓展绿色融资渠道。进一步抓好气候投融资项目统筹和银企对接。支持指导做好绿色项目(企业)、碳减排重点项目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重点项目申报,拓宽绿色融资渠道。积极争取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投资,支持我市绿色发展示范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策划、储备,支持符合条件的气候友好型项目申报政府债券。常态化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发行绿色公司(企业)债券。推动融资担保、融资租赁、基金等机构围绕绿色低碳领域开展多元化金融服务。

(四)加强气候投融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绿色低碳领域科技创新,支持创建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基础平台。迭代升级“长江绿融通”系统,指导区县依托“长江绿融通”和重庆气候投融资项目库开展气候投融资项目申报、项目储备。拓展气候投融资平台功能,完善服务支持功能。打造环境权益金融智慧服务平台,实现包括气候投融资在内的环境权益关联事项“一站式”便捷服务,助力市场主体高效率、低成本融资。

(五)强化气候投融资宣传和推广。衔接六五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全国生态日等重点宣传结点,推动绿色金融和气候投融资等惠企政策进园区、进企业,提升市场主体绿色低碳意识,增强转型主观能动性。扩展跨区域、跨境绿色金融合作,遴选并推出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

感谢您对重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在实际工作中进一步研究吸纳贵单位的建议,更好推动工作开展。

此复函已经余国东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你们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5520

人:许

    联系电话:88563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