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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02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 2026-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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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动全市微塑料治理的建议》(第1202号)收悉。经与市经济信息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市场监管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

一、关于完善监测体系事项

微塑料是四类主要新污染物中的一类,也是塑料污染的一种形式。高度重视微塑料治理工作,“十四五”期间,持续开展微塑料等新污染物监测能力建设和塑料污染治理工作

(一)强化机制顶层设计

一是建章立制,完善新污染物治理制度体系。我市印发《重庆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重庆市落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国家实施计划(增补版)》实施方案》等重要文件,将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纳入我市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目标;通过全面推进美丽重庆建设实施意见、重庆市长江经济带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攻坚战行动方案(九治方案)等顶层设计,将新污染物治理工作作为现代化新重庆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美丽重庆建设体系;通过治水、治气、治废、治塑、治乡系统布局,推动新污染物治理与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中有毒有害污染物协同治理、系统谋划。二是联防联控,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建立14个部门组成的新污染物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年组织市级相关部门召开全市新污染物治理联席会议,总结当年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建立全国首个跨省域新污染物治理联防联控机制川渝两地签署《川渝新污染物环境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协议》,联合印发实施《川渝新污染物联合调查工作方案》,强化省域协作。

(二)推进微塑料监测能力建设

微塑料监测是掌握污染底数、评估环境风险的重要抓手,强化微塑料监测能力建设是我市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新污染物治理决策部署的重要体现。一是我市微塑料监测能力基本形成。通过配备傅立叶变换显微红外光谱仪等关键设备,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已形成了涵盖地表水、废水、沉积物等多介质的微塑料监测能力,检测范围覆盖聚丙烯、聚乙烯等多种常见塑料聚合物,检测灵敏度可达1微米级别,相关监测项目由300余项提升至近400项。二是我市微塑料监测方法体系初步构建。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已完成地表水环境中微塑料监测技术研究,构建地表水体和沉积物中微塑料的监测方法体系,可为我市微塑料监测提供技术指引。

(三)开展微塑料环境监测调查

一是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2023以来连续三年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建立并更新重点管控新污染物企业管理清单。二是开展新污染物调查监测。连续三年参加国家新污染物环境监测试点和优先评估化学物质加密监测,对长寿、荣昌、江津等重点区域和制药、化工、养殖等典型行业开展新污染物调查监测,掌握新污染物赋存情况。三是开展微塑料本底调查。2025年,我局印发《重庆市新污染物专项环境调查监测工作方案》《2025年新污染物环境监测试点工作方案》,开展新污染物专项环境调查监测工作,对我市重点区域地表水、典型饮用水源地及污水处理厂等关键点位的微塑料进行摸底调查,初步掌握了我市水环境中微塑料的污染浓度水平、主要聚合物类型与空间分布特征,为我市微塑料污染状况评估、风险管控及后续治理措施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完善监测体系。一是加强微塑料监测网络建设。我局拟计划在“十五五”期间,优先将微塑料纳入重点流域、水源地等关键区域的常规监测与专项调查,实现所有区县微塑料专项监测点全覆盖,并在典型城市水体以及人口聚集区周边,规划布设更密集的监测点,系统掌握其分布特征与变化趋势,为我市微塑料污染的精准防控与治理决策提供科学支撑。二是构建微塑料梯次化监测能力体系。鉴于当前微塑料监测设备价格昂贵、技术门槛较高,我市目前将着力构建“区县前处理—市级检测分析”体系,强化提升区县采样与前处理能力,统一送样至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集中检测,有效保障区县监测需求,扩大监测范围

二、关于“技术+政策”突破治理瓶颈事项

(一)聚焦科学研究,强化技术支撑

我局正在推进基于铁基材料-微生物脱卤的氯代烃污染水土共治技术、采用复合水基泡沫对石油烃污染地块土壤的原位修复及风险管控技术等新污染物治理、原位修复相关技术研究,为高效管控地块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风险提供技术支持。我局将强化科学研究基础支撑作用,深化微塑料污染特征与来源解析,系统开展我市重点水域微塑料的赋存水平、分布格局及动态演变研究,精准识别污染热点,并利用“指纹”图谱等技术解析其本地来源与输入路径,为源头管控提供直接靶点;强化生态与健康风险评估,评估塑料污染物对本地水生生物的生态风险水平,重点研究从“水源地”到“水龙头”全过程中微塑料的迁移与去除效能,开展人群健康风险评估,明确关键风险因子,为保障饮用水安全提供科学依据。

(二)完善政策指引,深化污染治理

一是加强治塑源头控制。20247月,我局联合10部门印发《重庆市“无废指数”指标体系及测算说明(试行)》,将塑料污染治理水平纳入其中,包含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完成率、农膜回收利用率2项指标,每季度发布一次排名情况,构建全市“无废”跑道“赛马”机制。二是完善回收体系。印发《重庆市加快推进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包含微塑料在内的全品类可回收物回收利用工作,在两江新区试点打造集科普宣传、可回收物分拣和大件垃圾暂存三大功能于一体的绿色驿站,探索建立“小区回收+绿色驿站+分拣利用中心”三级回收利用体系,实现生活源可回收物应收尽收。三是推广优质地膜使用。我市开展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推广试点,按照加厚高强度地膜补助30/亩,全生物降解地膜补助60/亩的标准,2025年推广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150万亩。四是构建废弃地膜回收体系。全市供销系统建立废弃地膜贮运中心40个、村(社区)回收网点8146个,形成废弃地膜回收网络,实现废弃地膜有效回收处置。

三、关于打造全链条数字治理平台事项

我市以“巴渝治废”数字化平台为依托,正在积极开展危险废物数智化管理体系建设,推动重点监管单位完成物联设备安装、工况数据联网,实现危险废物从产生到处置全流程智能监管与信息可追溯。截至目前,“巴渝治废”数字化平台新增纳管企业6190家,服务企业近4万家,实现危险废物、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全流程闭环管理,有效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为进一步加强新污染物环境管理,“巴渝治废”数字化平台已将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生产使用企业重点监管率纳入数智化体系。下一步我局将借鉴“巴渝治废”等数字化应用经验,探索我市新污染物数字化、信息化管理,推动实现数据信息报送和业务工作信息化,整合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环境监测涉及新污染物数据,智能识别异常信息,提示环境风险。

四、关于健全健康研究与社会共治机制事项

(一)强化部门联合监管

市级相关部门加强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的协作配合,形成治理监管合力,坚决筑牢生态环境安全防线。市生态环境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将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及新污染物事项纳入环境执法年度工作计划,每年开展现场检查,督促企业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市市场监管局严格执行玩具、学生用品等相关产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含量控制强制性国家标准,将可触及的塑料件中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的限量等项目列为重点检测指标,2025年,抽检童车玩具、学生书包、文具等相关产品659批次,发现邻苯二甲酸酯、游离甲醛等指标不合格产品15批次,对不合格产品依法处理,防止流入市场,将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告和相关部门通报,积极助力微塑料污染治理。市农业农村委加强地膜推广技术培训,规范蔬菜、烟叶、水果、马铃薯等主要农作物覆膜技术加强部门联合执法,防止非标地膜进入市场。

(二)加强社会宣传引导

我市通过多种方式开展新污染物科普宣传。一是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全国首个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省级联防联控机制。二是在市政府网站、市生态环境局网站、美丽重庆融媒体矩阵等平台发布新污染物科普短视频、推文等开展政策解读和科普宣传。三是市环境科学学会举办水污染控制与新污染物治理分论坛,对新污染治理技术进行交流推广。我局将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依托“美丽重庆”政务微信、微博、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通过推文解读、话题讨论、科普视频等形式,多维度开展微塑料科普宣传,提升公众和青少年对微塑料治理的意识,引导公众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参与垃圾分类,减少二次包装,形成全民参与微塑料治理的文化自觉。

此答复函已经余国东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场景进行评价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65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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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40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