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9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钟小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研究制定〈重庆市化工生产建设项目入园指引〉的建议》(第1294号)收悉。经与市经济信息委共同研究办理,对《重庆市水污染防治条例》进行修订或司法解释、支持出台化工生产建设项目入园指引等事项已经解决。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重庆市水污染防治条例》进行修订或司法解释事项
对于建议中提及的《重庆市水污染防治条例》有关条款规定问题,《重庆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仅规定新建化工项目应当进入全市统一布局的“化工产业集聚区”,未提及“化工园区”,在4月15日与您见面沟通中已向您作解释说明。
二、关于支持出台化工生产建设项目入园指引事项
2024年8月19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6部门联合印发了《四川省化工生产建设项目入园指引(试行)》(川经信规〔2024〕4号)。按照“一清单管两地”的精神,市经济信息委将《四川省化工生产建设项目入园指引(试行)》作为重要参考,牵头推进《重庆市化工生产建设项目入园指引(试行)》的编制工作。目前,征求意见稿已征求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区县意见。
2025年3月26日,市政府办公厅召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司法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等相关部门,专题研究我市化工生产建设项目入园管理规定有关问题。会议明确,由市经济信息委牵头继续加快推进《重庆市化工生产建设项目入园指引(试行)》编制工作,并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意见后按程序报批。
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此答复函已经余国东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场景进行评价。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4月30日
联 系 人:阳春
联系电话:13883575870
邮政编码:40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