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1184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市能源局:
现将《关于加大三峡电入渝对库区区县支持的建议》(第1184号)的协办意见送上,供你们答复代表时参考。
市生态环境局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重庆市电力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做好审批服务工作,助推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
按照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100千伏以上输变电建设项目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为支持库区电力发展,市生态环境局将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和进展情况,及时跟进服务,协调解决遇到的环境保护问题,指导项目环评文件编制,动态跟踪项目进展,推动项目顺利通过环评审批,全力支持库区输变电项目建设。
联系人:陈启刚,联系电话:88521052。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