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0742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市住房城乡建委:
现将《关于重庆中心城区“两江四岸”更新提升优化的建议》(第0742号)的协办意见送上,供你们答复提案者时参考。
一、严格控制废气排放方面
我市现已建成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位73个,实现市域范围各区县全覆盖;同时,建有港口码头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位4个,为不断深化船舶废气污染的监测研究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船舶大气污染监控方面
一是不断探索推进船舶废气治理控制。安排大气污染防治“以奖促治”专项资金,支持渝中区生态环境局在2024年完成对7艘“两江游”船舶的尾气深度治理。通过加装尾气后处理装置,削减了船舶尾气氮氧化物排放,改善了两江四岸核心区空气环境质量。该项工作为全国首例,对内河船舶的深度治理提供了可借鉴经验。在此基础上,我市相关部门将持续推进相关工作。
二是在用船舶尾气检测方面。据了解,交通运输部正组织研究编制关于在用船舶尾气排放控制的检测标准,待标准出台实施后,生态环境部门将配合交通运输和海事部门按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三、强化入江口溯源排查,建立实时监测系统方面
一是加强次级河流入江水质日常管理。印发实施《2024年重庆市流域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和“三江”一级支流整治工作方案》,明确280条次级河流整治目标,并全部纳入市区两级日常管理范畴,按照水质现状分类下达定期监测任务,及时发现问题并闭环处理,长期跟踪水质治理成效,持续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
二是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监督管理。印发《重庆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监督管理工作方案》,截至2024年底,已完成全市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三江”干流入河排污口整治完成率98%,正在分步推进次级河流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针对入河排污口数量多、分布散、动态变化快等特性,为解决长效监管问题,我局依托“巴渝治水”平台开发了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系统,已下达2.8亿元用于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和在线视频、水质监测设备建设。下一步,将不断提高重点入河排污口监控、监测设备建设率和数据接入率,不断夯实监管系统上“源—网—厂—口”关联关系,全面提升我市入河排污口数字化监管水平。
联系人:张正玲;联系电话:89181800。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3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