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641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市城市管理局:
现将《关于跨区域统筹协调垃圾问题的建议》(第0641号)的协办意见送上,供答复代表时参考。
近年来,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关于规范城市生活垃圾跨界清运处理的通知》(建城〔2017〕108号)以及《关于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分类监管的通知》(渝环办〔2023〕195号),强化生活垃圾跨省域转移处置污染环境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积极支持并依法办理了湖北省、四川省等邻省的生活垃圾转入我市企业焚烧的审批手续。
生态环境部印发的《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指标评分细则(2024年修订)》对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进行考核。垃圾焚烧飞灰属于危险废物,目前我市垃圾焚烧飞灰处置方式基本上都是采用固化后进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约占全市危险废物填埋总量的50%,直接影响我市危险废物填埋量占比的降低,我市将会同生活垃圾主管部门进一步规范外省生活垃圾转入焚烧处置以及飞灰的利用。
联系人:李习勇,联系电话:88521746。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