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909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市发展改革委:
现将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909号《关于资源化处置利用榨菜产业废水规划建设丰都循环经济产业园的建议》的协办意见函告如下,供答复代表时参考。
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系统推进美丽重庆建设。经认真研究,我局原则支持资源化处置利用榨菜产业废水规划建设丰都循环经济产业园的建议。
丰都县后续资源化处置利用榨菜产业废水涉及烧碱、氢气生产等化工项目的,则布局园区及项目准入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重庆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自然资源部“三区三线”管理文件、国家和市级产业发展规划及规划环评、《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的通知》、生态环境部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置换管理文件、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布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文件、《重庆市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产业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等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将服务指导好区县产业发展,强化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守牢生态环境质量底线,确保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联系人:乔 雷,联系电话:88521845。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