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872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市发展改革委:
现将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872号《关于统筹全市用能支持重点项目节能审查的建议》的协办意见函告如下,供答复代表时参考。
市生态环境局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坚持守好生态环境底线,全力做好重大项目环评服务保障。
一是深化环评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抓住生态环境部赋予环评改革试点机遇,积极推进在两江新区龙盛新城产业园区等3个产业园区探索实施取消部分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环评。在优化环评分类管理方面先行先试,将豁免环评管理范围由24大类78小类扩大至44大类138小类,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实施范围由44大类100小类扩大至45大类104小类,累计惠及市场主体超6200余家。推进“规划环评+项目环评”联动,深化“两简一优”(简化环评内容、简化公众参与、优化环评分类)联动举措,推行优化生物医药类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打捆”审批、带条件“容缺”审批等措施,大幅降低企业经济成本、时间成本。《2024中国百座城市生态环保营商竞争力研究报告》显示,重庆生态环保政务服务排名位列全国前五。
二是强化环评保障,助推重大项目落地。建立4本重大项目环评服务台账(市级重大项目、百项重点关注项目、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重大项目、各区县投资1亿以上项目台账),分行业分类别安排专人跟踪、全程指导。采取环评提前介入、靠前服务、“清单化”指导、全程调度等举措,提前帮助项目业主研判选址选线、污染物总量指标等重点难点。定期召开全市重大项目环评调度视频会议,全面了解区县困难诉求,对区县审批的重大项目进行专项指导帮扶。
三是优化政务服务,重塑企业服务流程。精简环评申报材料,推行“无纸化”申报、“数字化”审批,将全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承诺办结时限(不含法定公示时间)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压减率35%。实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超时早预警,在环评审批系统设置“无故不予受理”、“不予审批申诉”“二次申诉”功能,接受群众监督和意见反馈。
联系人:冯永超;联系电话:88920779。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