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211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市住房城乡建委:
现将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211号《关于加强城市老旧小区房屋质量安全隐患整治的建议》的协办意见函告如下,供答复代表时参考。
市生态环境局坚持守好生态环境底线,助力重大项目落地,统筹推进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增强人民群众生态环保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依据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危房改造项目(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敏感区的除外)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无需办理环评手续。建设单位在实施危房改造项目时,主动履行生态环保主体责任,做好相关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防治工作,生态环境部门将做好指导服务和环境监管。
联系人:冯永超;联系电话:88920779。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