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76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市经济信息委:
现将《关于支持电解铝产能转移黔江盘活闲置资产的建议》(第0176号)的协办意见送上,供你们答复代表时参考。
一、2021年8月26日,国务院召开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电视电话会议,明确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要严格整改,增量项目要坚决严控,不符合能耗双控要求的新项目不再审批。
二、电解铝属于产能过剩行业,新增电解铝产能需符合产能置换相关文件规定。
三、根据《重庆市材料工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全市电解铝产能规模应控制在82万吨以内。
四、按照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黔江区空气质量为达标区,电解铝项目主要污染物应进行“等量置换”。
五、按照国务院《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要求,新建改扩建电解铝须达到能效标杆水平和环保绩效A级水平。
在符合以上要求前提下,市生态环境局原则支持天泰铝业按市场化原则在黔江实施易地技改,并将积极做好相关的审批服务工作。
联系人:叶兆木;联系电话:88521845。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