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99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市能源局:
现将《关于加强重庆市源网统筹规划,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1099号)的协办意见函告如下,供答复代表时参考。
市生态环境局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重庆市源网统筹规划,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工作。下一步工作及建议:
一是该项目需符合相关规划环评要求,优先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如涉及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时,需满足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政策和管控要求。
二、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和《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目录(2021年修订)》规定,应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建设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市生态环境局将根据项目建设情况,指导建设单位编制项目环评文件,及时跟进服务,为项目顺利通过环评审批奠定基础,大力支持我市新能源项目建设。
联系人:陈启刚;联系方式:88521052。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