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59号建议的协办意见的函
市能源局:
现将《关于将巫山大溪抽水蓄能电站纳入2023-2028年项目实施清单的建议》(第1359号)的协办意见函告如下,供答复代表时参考。
市生态环境局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大力支持巫山大溪抽水蓄能电站申报纳规工作。下步工作及建议:
一是在编制相关规划时,需同步开展规划环评工作,该项目需符合规划环评要求。
二是优先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如涉及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时,需满足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政策和管控要求。
三是抓好项目环评咨询服务机制,提前对接项目业主和咨询机构,项目单位在开展可行性研究工作时同步开展项目环评,为项目环评文件编制和审批预留必要时间,确保工作进展顺利。
联系人:王玉学;联系方式:88920779。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