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13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131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关问题的建议》(第0131号)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农业农村委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的主要内容,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国家机构改革以来,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摸底数、抓重点、定标准、强支撑、推示范、严监管、建机制”的工作步骤,牵头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截至2023年底,全市累计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700余座,设计处理能力18万吨/天,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由2020年的28.6%提升至2023年的61.8%,位于全国中上游水平。其中,忠县50座,设计处理能力6043吨/天。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农村生活污水资金投入情况。财政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高度重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中央层面,设立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2023年,下达农环整治资金10665万元、2024年提前下达4570万元。市级层面,市财政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每年选取一批生态环保问题整治、统筹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的成熟项目,通过“以奖促治”转移支付下达区县,支持区县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例如:2023年,市级下达预算资金2500万元,支持区县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改造污水管网、改造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等。国家和市级2023年共支持忠县306万元,支持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农村生活污水设施建设等。
(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综合考虑我市山区库区、山地丘陵环境敏感程度、环境承载力、排放去向等因素,因地制宜采用改厕暨户厕粪污管控、集中资源化利用、集中达标处理、纳管处理利用模式。“十四五”期间,以“五区五沿”区域为重点,分区分类持续推进农村常住人口200户(或500人)以上的聚居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截至2023年底,已累计完成277座设施及601公里配套管网建设。忠县2023年新建各类管网共计约12km,新建农村户厕475户,全年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村社20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社76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提升至66.4%,高于全市平均水平4.6个百分点。
(三)农村生活污水设施运营情况。市、区县印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和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保障设施正常运行。区县对运行负荷异常、水质不达标、管网破损等问题,按照“一站一策”要求整改,做好标识标牌。出台《重庆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核算细则(试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绩效评估指南(试行)》,委托第三方按年度抽查评估设施运行情况,将核算结果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并与资金项目安排挂钩。2023年国家现场抽查我市集中达标处理设施30座,均未被认定为非正常运行,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未扣分。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在农村生活污水资金投入上,强化设施建设市级以上财政投入责任,通过调整优化资金结构、做好资金整合,坚持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以市级以上资金投入为主,投入重点放在存量设施补短板上,发挥现有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最大功效;在设施运维上,指导区县落实投入责任,结合区县实际,分类指导降本增效、控制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成本,做好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避免照搬城市生活污水治理工艺造成维护成本升高。此外,积极探索引导和带动社会投入,通过资源化利用项目,激发种植大户等受益者自建自管自营的内生动力,辐射带动周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通过社会投资建设和运营。
二是在农村生活污水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上,以行政村社为基本单元,开展农村常住人口现状和污水治理情况摸底调查,真实摸清治理缺口,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四种模式治理;开展已建设施提质增效,结合当地自然经济及环境现状,设施运行情况,对现有设施实施提质增效,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常态化调研评估,确保治理完成的行政村社满足“基本看不到污水横流、基本闻不到臭味、基本听不到群众反映”的要求,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感谢您对重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在实际工作中进一步研究吸纳您的建议,更好推动工作开展。
此函已经我局余国东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建议,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块”进行评价。
附件: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24日
联 系 人:于波
联系电话:13637804514
邮政编码:40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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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承诺事项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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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分项列出) |
承诺落实时间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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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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