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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0779号提案答复的函

日期: 2024-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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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0779

提案答复的函

陈泳霖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新污染物监测能力的建议》(第0779号)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委、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药监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新污染物监测技术体系基本情况

截至20244月,国家对于新污染物开展监测工作依据的化合物名单主要有《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生态环境部令第28号)、《第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环办固体〔202232号)、《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一批)》(生态环境部公告2017年第83号)及《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二批)》(生态环境部公告2020年第47号)。

经梳理,上述名单共涉及6项技术规范、182项分析标准方法。6项技术规范均在研或拟制定阶段;182项分析标准方法已发布48项,在研13项,拟制定121项。

二、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一)2023年新污染物环境监测试点工作。

重庆市是国家2023年新污染物环境监测试点10个省市之一。我局根据国家工作要求,基于重庆市实际情况,结合现场踏勘情况,选取长寿区(化工、农药与医药行业)、荣昌区(畜禽养殖行业)作为试点区县,并依据规模、工艺及涉及新污染物情况,选取7家企业(石化、医药、畜禽养殖业)和3个污水处理厂作为污染源监测对象,共设置39个监测点位开展监测,监测指标共计87种。我局按期完成了监测任务并报送了相关数据和报告,在一定程度上摸清了我市新污染物污染的基本情况。

(二)新型污染物(抗生素)现状调查评估。

新型污染物(抗生素)现状调查评估项目基于长江、嘉陵江、乌江等三江干流及其重要支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重点行业企业,典型工业园区,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排放及周边环境等点位的新污染物(抗生素类)开展了环境调查及评估工作。该项工作基本摸清了重庆市抗生素分布现状,识别了常见抗生素的环境风险并展开评估,初步建立了重点管控地表水抗生素类清单,并提出了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三)新污染物监测能力建设。

2023年我局以试点监测和抗生素调查项目为契机,大力推进新污染物监测能力建设。

积极开展《土壤中新污染物监测技术体系研究》《场地土壤污染成因与治理技术》等10个涉及新污染物课题的研究工作,有力推进水和土壤中抗生素、全氟化合物、喹啉等新污染物监测能力建设工作。2023年新增全氟化合物、抗生素等新污染物监测能力近百项,新污染物监测能力由原来300余项提升至近400项,目前已经具备了84种抗生素、8种全氟化合物、31种苯胺类、18种邻苯二甲酸酯类、64种挥发性有机物等的监测能力。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于20239月组织开展新污染物环境监测实验室能力验证工作,重庆市参加了全部化合物(4种全氟化合物,4种挥发性有机物5种抗生素)的测试,所有项目考核综合评定结果均为“满意”

在标准制定方面,2023年我市发布氯霉素类、喹诺酮类、磺胺类等抗生素地方标准5项,制定甲基叔丁基醚、喹啉等团标2项,参与微囊藻毒素国标分析方法建立,编制作业指导书6份,极大地提升了新污染物监测技术体系完善度。

(四)其他方面工作

其他市级部门近年也在新污染物监测领域开展了相关工作。自2016年起,我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参与国家重点流域饮用水新污染物监测项目,在以长江为水源的大型水厂开展采样监测;20182019年,对我市大型河流型水源地及其沉积物、集中式供水出厂水和末梢水开展多溴联苯醚污染调查;20212022年,对我市饮用水中抗生素、部分药品和个人护理用品的水平进行了调查,并初步建立了快速筛查和高通量分析方法。同时,市疾控中心于2021年获批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饮用水新污染风险监测项目重点实验室,于2023年获批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城市污水公共卫生风险监测试点单位,积极开展新污染物监测。

二、下一步工作

(一)稳步推进,持续开展监测。

通过能力建设,我局新污染物监测能力已基本能覆盖重庆市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名单;通过连续两年选取重点涉及新污染物区县参与监测,新污染物监测工作已经能够覆盖全市60%的新污染物分布范围。2024年将在三个方面持续深入开展新污染物监测工作,加强我市新污染物污染态势掌控,为我市管控政策制定提供数据支撑。

一是严格按照《第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以下简称《优评计划》)实施工作方案的有关任务及时限要求开展工作。选取长寿区作为重庆市《优评计划》加密监测区县,选取重庆市特定优先评估化学物质潜在环境排放水平或赋存水平较高的区域开展加密监测,监测污染源排放及其周边环境影响情况。

二是持续深入做好2024年新污染物环境监测试点工作。选取长寿区、江津区、涪陵区作为2024年重庆市新污染物环境监测试点区县,每个区县选取1类以上(全市至少覆盖2类)有代表性的重点行业或典型工业园区等区域开展监测。

三是大力推进新污染物川渝联合调查监测工作。2024年拟对我市部分“三江”干流重要断面和部分跨域(重庆、四川)的一级支流重点断面、重要饮用水源地、典型涉及新污染物企业、典型工业园区、生活污水处理厂以及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开展新污染物环境监测工作。

(二)务求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2024年将进一步加强新污染物监测能力建设,通过技术研发、交流沟通、专班学习等方式,全方位提升技术人员监测能力,加强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和培养,提升对国家新污染物管控清单、《优评计划》的覆盖度,满足重庆市新污染物监管需求。

一是加强硬件能力建设。2024年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计划进行新污染物监测仪器设备的购置,强化新污染物监测能力硬件支撑。

二是积极开展监测技术研发。按照国家新污染物管控要求以及我市新污染物地方污染特征,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积极开展相关监测技术研发。重点针对抗生素、全氟化合物、微塑料、溴代阻燃剂等新污染开展监测能力建设。在完善水质新污染物监测能力基础上,大力提升土壤和沉积物监测能力研发。

(三)成果凝练,完善制度体系。

进一步加强新污染物技术成果凝练,开展相关监测技术研究与体系构建工作。

一是完善技术体系。针对目前尚无适用监测方法标准的,制定相关地标、团标或技术指南,进一步完善技术支撑体系,力争在2025年底,编制完成至少30种新污染物监测作业指导书,制定35项地标或团标,基本建成水质、土壤新污染物监测技术体系。

二是构建监测体系。充分吸纳试点监测和加密监测工作经验,基于重庆市新污染物污染实际情况,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制度,制定专项监测工作方案,考虑从市级和区县两个层级着手构建新污染物监测体系,满足我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需求。第一,进一步加强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监测能力建设,以期在“十四五”末期或“十五五”初期,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监测能力可以全面满足“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和“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等新污染物管控工作要求;第二,通过专项能力建设和项目协作,逐步带动分中心、区县新污染物监测能力提升,拟在“十五五”末期,建立“分中心分析检测+区县现场采样”的新污染物监测体系,满足我市新污染物常态化监测工作需求。

(四)科研立项,多渠道争取资金。

争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申报科研创新项目,多渠道获取资金,优化现有资金使用效能。

一是积极争取市财政局对新污染物监测相关工作的支持,取得财政资金保障。2024年市财政局通过部门预算新增安排相应资金,一方面用于加强实验室分析(新污染物分析方向)能力建设,购置新污染物监测仪器设备;另一方面用于支持开展新污染物川渝联合调查,对与四川接壤的城口县、开州区、梁平区等11个区县的化工、制药、金属制品等制造行业进行化学物质调查、信息统计、危害识别等。

二是积极响应市科技局发布的2024年度生态环境领域重点产业/行业技术创新需求征集工作,申报《长江流域重庆主城段新污染物非靶向识别研究及分布特征解析》《地表水和沉积物中微塑料监测技术及其对水生态系统的影响研究》两项新污染物监测领域的需求。我局将持续跟进项目申请进度,积极对接市科技局,争取立项并获得资金支持,依托相关科技创新平台,加快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提升新污染物监测技术及环境影响识别能力。

此复函已经余国东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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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兰天涵

联系电话:8852194515023106751

邮政编码:40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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