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0299号提案答复的函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0299号
提案答复的函
刘久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跨区域转运处置固液体废物监管的建议》(第0299号)收悉。经与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应急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我市不断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跨区域危险废物联防联控机制,逐步完善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体系,危险废物源头管控、收集贮存过程控制、利用处置末端治理等全过程监管体系逐步健全,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主体责任不断压实,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
一、相关工作推进情况
(一)强化规范管理,危险废物监管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实行重点监管源清单制度。建立危险废物产废单位、经营单位、自行利用处置设施、重点监管单位以及重点监管单位贮存设施等“五张清单”,覆盖1.2万余家单位。对年产生危险废物50吨以上660家企业通过二维码实现危险废物源头贮存、转运轨迹以及利用处置等全环节可追溯管理。二是印发《重庆市2023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压实区县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安排专项资金委托第三方评估单位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评估,印发《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及时通报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情况,加强评估成果运用。三是召开全市危险废物许可管理工作专题会议,进一步完善环评许可、排污许可、危险废物许可协调工作机制,组织开展燃煤电厂协同处置危险废物试点,优化危险废物综合收集试点工作,以工业园区为重点扩大综合收集试点范围,着力建立健全市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体系。
(二)加快能力建设,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不断完善。
推动实施《重庆市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21—2025)》,2023年新建成投用3万吨/年的危险废物焚烧设施、15万吨/年的铝灰资源化利用设施和13万吨/年油基岩屑资源化利用设施,全市新增危废利用处置能力57.6万吨/年,总能力达269.71万吨/年。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与全市需求相匹配,布局日趋合理。
(三)严格环境监管,联防联控机制初步形成。
一是实施跨省市联防。牵头建立长江经济带上游4省市危险废物联防联控机制,在全国率先建立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白名单”制度,并不断拓展“白名单”朋友圈,主动协调周边省市建立健全危险废物转移制度,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白名单”已拓展至贵州、云南、河南、湖南等6省,审批时间由1个多月缩至5天,转移种类由3种增加至59种,审批量从4.78万吨增加到94.12万吨,实现利用处置能力区域共享,促进产业提档升级,入选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成渝双城经济圈18条经验做法。川渝两省市政府持续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共建指导意见,细化“无废城市”跨省域共建5项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在川渝共建高竹新区固体废物跨省转移试行省市内审批试点,推进危险废物跨省市“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二是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明确城市管理、农业农村、卫生健康、海关、交通等部门危险废物管理责任,与重庆海关、市局执法总队建立了信息交互、联合研判、共同核查、执法互助等4项协同机制,协助公检法部门开展危险废物刑事案件办理,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案件高发态势得以有效遏制。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交通局进一步强化危险废物转移运输监管,印发《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危险废物转移(市内)电子联单与危险货物电子运单合并试点运行工作的通知》。三是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联合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专项行动,侦办非法处置、倾倒危险废物刑事案件30余起,抓获嫌疑人90余人。重庆市与湖北省、湖南省、四川省、贵州省等周边省市建立危险废物案件跨省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形成共同调查办理跨省涉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件机制,加大对跨省污染环境犯罪行为的打击,有力打击和震慑了相关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四)推进数字赋能,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体系逐步建立。
一是开展“数字无废”建设。将“数字无废”纳入市委、市政府重大改革任务,开展“巴渝治废”应用核心业务梳理,并纳入全市数字应用“一本账”,着力构建危险废物“源头全量收集、转移全程管控、处置全面规范、复盘全链评价”数字化管理体系,真正让群众“少跑腿”“零跑腿”。二是建成固体废物大数据平台。实现固体废物信息源头采集、综合管理、企业信息交换,深入推进危险废物智能监管。三是建设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完善公共数据资源管理体系,并依托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开展数据编目、归集、治理、共享、开放等全流程工作,已编目市生态环境局、南岸区生态环境局、开州区生态环境局等19个部门64类危险废物相关的数据。
(五)深化宣传教育,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
一是每年定期召开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培训会和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培训会,提升企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水平,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防范环境风险。二是组织“发言人来了—环保微宣讲”活动,以“你提问,我回答”的对话形式,为群众开展环保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提升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三是健全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在《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2022年版)的通知》(渝环规〔2022〕1号)中明确将“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或者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其他环境污染的”“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擅自倾倒、堆放危险废物的”“无许可证或未按照许可证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等三种情形纳入有奖举报范围。2023年以来,全市共受理有奖举报线索138件。
二、下一步工作
您对危险废物跨区域转运处置及监管工作四个方面的问题分析和四条工作建议很有指导意义,我们将在工作中吸纳运用。
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体系。加快推动《重庆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出台,将危险废物精细化管理等内容纳入其中,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化建设。
二是深入推进危险废物监管与利用处置能力改革。按照《重庆市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21—2025)》布局,加快推进全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提升利用处置技术和运营水平。
三是进一步强化跨区域、跨部门危险废物监管机制。强化制度设计,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有关单位的协作,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持续深入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有效遏制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处置等问题。
四是加快危险废物数字化建设。大力推进危险废物数字化信息化管理,上线试运行“巴渝治废”应用,深化完善危险废物监管体制机制。
此函已经余国东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24日
联 系 人:刘渝果
联系电话:88521835
邮政编码:40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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