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0238号提案答复的函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0238号
提案答复的函
毛朝银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电镀行业污染物排放监管工作的建议的提案》(第0238号)收悉。经与市经济信息委共同研究办理,以及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芹同志带队到南川与您和有关园区负责同志座谈交流沟通,现答复如下:
一、聚焦防治压力,深入园区调研寻良策
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0238号提案的研究办理工作,作为市政协提案委会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提案办理督查机构遴选的重点提案,由我局主要负责人局党组书记喻显镔、局长余国东督办,抽调市生态环境局执法总队、环评处、固体处、固管中心以及市经信委装备工业处等业务骨干、组建工作专班,聚焦提案中涉及电镀园区污染物防治压力较大“排放标准执行不彻底”“工艺优化提升不到位”2条具体表现及1条专项督查检查未取得较大改观的短板差距,采取线下“面对面”实地调研与线上“键对键”征求意见相结合,先后赴南川区涌泉环保产业园、大足区重庆智伦表面处理楼宇产业园、潼南区工业园电镀集中加工区、璧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电镀集中加工区、万州区渝东表面处理中心、铜梁区重润表面工程科技园等6个电镀园区,开展实地调查研究,与电镀园区、企业负责人现场互动交流。同时,与荣昌表面处理集中加工点、长寿晏家电镀园等2个电镀园区采取线上联网交流的方式,认真听取电镀园区企业发展面临的困境难题与建议意见,为园区企业送法律、讲政策,解标准、释疑惑,得到电镀园区、企业的理解支持和积极“点赞”。
二、治理突出难题,推进清洁生产优结构
电镀行业是我市正在打造汽车、笔记本电脑等现代制造业集群应用较广泛的配套产业。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规定、中央《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中发〔2021〕40号)以及生态环境部的部署要求,一是依法引导集聚发展,开展电镀园区、电镀集中加工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严格落实重点行业企业重金属排放总量“等量替换”“减量替换”工作要求,依法依规对产能落后、散乱、污染突出的电镀企业车间,予以强制关停或者停产。目前,全市8个电镀集中加工园区、298家电镀企业车间中,关停、停产92家、占总数的30.87%;在产电镀企业车间206家中,引导入园集聚发展132家、占在产总数的64%。二是制定规范提标改造,为适应国家对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发布了《电镀废水治理适宜技术选择指南》《重庆市电镀行业废水污染物自愿性排放标准》等指南标准,相应提高电镀园区废水处理规划、建设、运营规范标准,大力推进电镀企业清洁生产改造。目前,除长寿区电镀园区因未确定发展方向尚未开展提标,南川涌泉环保产业园、大足重庆智伦表面处理楼宇产业园、潼南工业园电镀集中加工区、万州渝东表面处理中心等4个电镀园区已经完成污水处理系统提标改造,璧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电镀集中加工区、铜梁区重润表面工程科技园、荣昌表面处理集中加工点等3个园区正在加快实施废水处理系统提标改造,届时上述7个电镀园区污染物排放将能达到《重庆市电镀行业废水污染物自愿性排放标准》。
三、吸纳提案建议,融入执法专项重帮扶
对提案“进一步加强污染物排放监管”“进一步加大违法违规企业处罚力度”的建议意见,按照市委、市政府对2023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工作方案、配合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部署要求,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制定《2024年生态环境“利剑治污”行动工作方案》,启动了2024年环境保护“利剑执法”行动,把全市电镀园区、电镀企业环境问题纳入“碧水保卫执法行动”的实施范围和重点内容,采用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与日常巡查检查等多种方式,以电镀园区企业申领《排污许可证》载明的《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作为行政处罚的法律规定标准依据。压紧压实电镀企业污染物排放的主体责任、所在区生态环境部门属事监管责任和市级部门行业管理督导等各方责任,强化执法与督察联动,推进“督政”+“督企”互动融合,深化执法与公安、检察机关的行刑衔接,2023年,全市依法查处了南岸某电镀厂污染环境案等12起涉及排放重金属超标的行政处罚和违法犯罪刑事案件,健全立案查处后期的跟踪评估,督促企业排查整改、合规治理,帮企业筑牢“防火墙”。
今年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5号)文件要求,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引导企业依法经营、自觉守法,努力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市生态环境局执法总队对标认真落实,主动靠前服务,给企业打好“预防针”,强化对电镀园区、重点电镀企业的帮扶指导、答疑释惑,法律宣传、政策解读,着力消除政企双方信息不对称等问题,支持服务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践行审慎包容的执法理念,强化精细监管,为企业注入“强心剂”,实施“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法定最低处罚、免除加处罚款等举措,对诚信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环境违法企业“利剑高悬”,让生态环境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四、深化环评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促发展
今年3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文件要求,进一步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市生态环境局结合国家给予重庆试点机遇和工作职责实际,深化电镀园区环评改革,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强化排污许可和总量管理,准备对落实规划环评要求、在生产工艺、污染防治以及风险防范措施达到行业先进水平的,实施优化、简化建设项目环评等鼓励政策的试点,努力在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监测、电镀污染综合整治、电镀园区污染治理设施提档升级等方面下功夫、见实效,助力实现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市域范例。
感谢您对重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在实际工作中进一步研究吸纳您的建议,更好推动工作开展。
此复函已经余国东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20日
联 系 人:晏 果
联系电话:13883917857
邮政编码:40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