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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0571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 202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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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光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土壤管控修复打好净土保卫战的建议》(第0571号)收悉。经与市农业农村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基本情况

十三五期间,我市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以及重庆市土十条工作方案和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土壤污染防治各项任务全面完成,全市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2020年,在全国人大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过程中,我市工作得到全国人大沈跃跃副委员长及执法组的充分肯定。2021年,动态更新重庆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累计将145块污染地块纳入名录,其中59块已完成修复移出名录,名录中现有污染地块86块。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逐年提高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试算得到有效管控。

二、关于建议事项推进情况

(一)关于加强原位土壤修复技术、材料和装备研究。

一是组织实施水泥窑等工业窑炉处置污染土壤能力建设和设施改造项目,推动提升污染土壤终端处置能力。通过开展适宜协同处置污染土壤的工业窑炉现状调查,对不同行业的工业炉窑调研分析,形成《不同工业窑炉特性分析研究报告》。目前已完成前期调研,初步筛选出适宜协同处置污染土壤的工业窑炉类型,编制重庆工业窑炉协同处置污染土壤项目试验方案。

二是针对高黏细重金属污染土壤,市科技局组织研发污染土壤成套淋洗装备并成功示范,解决了黏细土壤含量大于25%时淋洗修复的技术瓶颈,实现了黏细土壤含量40%以上土壤洗脱修复,修复后土壤可以原位回填。

三是鼓励土壤污染责任人土地使用权人采用原位土壤修复技术开展治理,如大渡口区重钢片区地块修复,主要涉及焦化厂、炼铁厂、高线厂和烧结厂等地块,采取了热脱附修复技术,计划装备热脱附处置12套,目前已建设或在建的异位热脱附(含直接和间接热脱附设备)10套。

(二)关于加强标准体系的完善和风险管控管理。

印发优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管理服务八条惠企措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分类分级管理、报告分类管理集中会审机制(试行)、报告技术审查要点(试行)等系列管理技术文件,进一步完善土壤环境管理机制和标准体系。惠企措施主要包括:

一是优化土壤污染修复流程并提高效率修复工程若采取异位外运方式处置的,在污染土壤清挖转运完成、基坑清挖效果评估满足相关要求,同时明确转运处置的方式、去向、污染土壤处置完成时间后,可申请将地块移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污染土壤转运至其他处置单位进行处置的,由处置单位所在地区县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处置过程监管。污染土壤处置完成后,直接向处置单位所在生态环境局报备。

二是鼓励小方量土壤污染的地块自主开展风险管控和修复。对历史情况清晰,不涉及化工、制药、焦化、重点重金属、大型填埋场等五类行业类别,关注污染物的含量不超过规划用地类别管制值核算污染土壤方量小于500立方米的土壤污染责任人或土地使用权人可向所地生态环境部门申请自主实施修复工作

三是指导企业自主分级分类开展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工作。对除住宅、学校、医院用途的化工、制药、焦化、涉重点重金属、大型填埋场等五类行业类别的地块以外的污染土壤,全部通过水泥窑协同处置的,不再开展危险特性鉴别。通过焚烧、填埋、烧结制陶粒等三种方式处置,污染物含量低于二类用地管制值的,不再开展危险特性鉴别。

四是简化涉及农用地等变更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农用地为建设用地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通过查询历史资料、访谈知情人员、利用关联地块信息、现场勘查及现场快速检测等方法调查核实后,可以免于采样监测。

(三)关于加强污染源调查,推进耕地农田治理修复进程。

一是划分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2019-2020,在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基础上,通过加密调查,将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划分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严格管控类,奠定了农用地分类管理基础。

二是完成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与分析试点。作为第一批试点省市,在全国率先开展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与分析试点工作。通过试点工作,探索形成一套市级区县乡镇村社农户五级协作的工作模式,总结形成一套的疑似污染源排查方法,作为国家出台《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工作指南》的基础支撑。

三是持续推进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现场核查的方式,对7个区县的25个尾矿库周边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和4个区县的12个村受污染耕地所沿水系底泥开展排查,并建立污染源整治清单,督促责任主体按照一企一策制定整治方案,实施以切断镉等重金属污染物进入耕地途径为目标的整治措施。

四是落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措施。强化农用地土壤分类管理,确保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不减少、环境质量不下降,在安全利用类耕地全面落实重金属低积累作物品种替代、土壤酸碱度调节、叶面阻控等安全利用措施,在严格管控耕地实施种植结构调整和退耕还林还草等管控措施,落实中央和市级资金在秀山等区县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示范项目2020年、2021年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均达到95%以上。

五是强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攻关和指导。依托重庆市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专家指导组和相关科研院所,在江津、北碚、南川、彭水等区县开展技术研究和科技攻关,探索经济适用的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和安全利用技术及模式。开展重金属低积累农作物品种和安全利用投入品筛选组织编印《重庆市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手册》。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加强土壤污染防治能力建设。增强土壤污染防治支撑保障。探索建立多样化的污染土壤修复效果评价方法,针对不同的修复技术,进一步完善污染土壤修复效果的评价体系。

二是强化污染防治科技攻关。继续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模式、手段和技术研究,进行重点技术攻关,总结可操作、易推广的技术模式。鼓励修复从业单位加强土壤污染修复装备研发。力争在土壤修复关键技术装备上有突破,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土壤污染修复技术装备。

三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协同监测和成因分析加强日常农产品抽样监测,对发现的粮食超标区域和可疑污染区域进行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调查原因分析,在重点区县开展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落实安全利用技术措施,保障土壤环境质量与农产品安全。

此函已经吴盛海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回执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附件:承诺事项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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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罗程钟

联系电话:88537016  13627659801

邮政编码:40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