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0141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台盟市委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建议》(第0141号)收悉,经与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委、市供销合作社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一)坚持统筹谋划,系统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事项予以推进。市政府分管领导定期不定期调度乡村生态振兴相关工作。市生态环境局成立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市乡村生态振兴片区现场会,邀请法律专家解读《乡村振兴促进法》,组织编制“十四五”乡村生态振兴实施方案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市生态环境局与市发展改革委等10个部门建立乡村生态振兴市级联络机制,落实清单管理、定期研究、典型示范、现场推进、通报督导5项工作机制。
二是强化政策引领。贯彻落实《重庆水污染防治条例》,加快推进《重庆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重庆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立法进程,组织编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种养循环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相关内容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纳入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推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相关内容纳入水、气、土壤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或污染治理方案,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与畜牧业发展规划衔接,促进农业绿色生产与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发展。
三是实施综合治理。编制印发《重庆市典型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实施规划(2016—2025年)》,确定28个区县47条流域作为重点治理范围,明确了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积极推广高效生态循环农业、加强耕地和水资源保护等三大任务及相关重点工程,为全市统筹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同时,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先后支持万州区、武隆区等12个区县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着力探索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新路径新模式。
(二)聚焦重点领域,有效解决农业生态环境突出问题。
一是推动系统污染治理。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以促进水、土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充分发挥农业农村部门行业源头治污与环境保护的专业优势,有序推动农业行业污染治理转向生态环境保护系统防治。近年来,市生态环境局积极配合市农业农村委,深度参与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畜禽养殖粪污整治、水产养殖尾水治理、秸秆和废弃农膜资源化利用等具体行动,2020年,全市化肥使用总量已实现连续5年递减、农药使用总量连续10年递减,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7%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7.7%,比2017年分别提高5、5、78个百分点,农业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二是加强涉农环保问题整改。将全市农业面源污染突出问题整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纳入《2021年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工作方案》,会同市政府督查办,专门组建督察组,抽调40余人,在区县完成自查的前提下,2021年8-9月,分批次对各区县农业面源污染突出问题开展重点专项督察。并以现场交办或专项督察意见建议转办单形式及时交办督察发现的突出问题,督促责任单位限时整改。截至2021年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涉及农业面源污染3项整改任务。其中,化肥农药减量已完成整改;畜禽污染资源化利用完成阶段性整治目标;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已完成整改8000余万吨,占整改任务约75%。202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土壤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发现的涉及农业面源污染问题以及市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评议反馈的控制农业种植污染、防治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等3个方面问题,已完成阶段性任务整改。
(三)凝聚工作合力,扎实履行污染治理监督指导职责。
一是加强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结合重庆西部山地实际,联合市农业农村委、市供销合作社印发《重庆市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工作方案(试行)》,重点推进种植业和养殖业等环保信息情况调查、濑溪河和黄金河等典型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源区识别及入河系数测算研究、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体系建立、农业面源污染负荷评估和污染治理绩效评估等工作。
二是加强部门协调联动。联合印发《重庆市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联动协调机制(试行)》,明确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职责事项,推进政策衔接、联络会商、联合检查、综合评估等重点工作,加强信息沟通,定期召开协调会,通报工作进度,加快构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市级部门横向联动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监督指导职责分工》,明确局内处室、单位责任分工。
三是推进监测体系建设。全面开展农村环境质量、入河排污口、国控及市控地表水水质、国家及市控网土壤环境质量等要素环境监测工作。按照《“十四五”重庆市水质自动监测能力建设方案》,2021年在重点河流断面新建50个水质自动监测站,进一步完善我市水质自动监测网络。探索建立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体系。今年以来,围绕建立适宜我市的农村环境及面源污染监测体系,相继遴选璧山区、城口县典型乡镇开展农业面源监测技术规范、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环境监测等试点项目。
四是强化环境监管执法。严格落实畜禽养殖环评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将畜禽养殖污染执法监管纳入“双随机”及各类执法专项行动中同步推进,不断加强畜禽养殖污染监管力度,依法打击各类畜禽养殖污染违法行为。将“长寿区洪湖镇惠平养猪场废水、废气扰民相关投诉问题”纳入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局领导信访积案开展包案化解,相关局领导多次指派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总队会同长寿区生态环境局及洪湖镇政府工作人员对投诉养殖场开展现场检查,督促相关企业开展问题整改,成功化解惠平养猪场废水、废气扰民信访积案。
五是加强宣传引导。将涉及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宣传纳入全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在共建“无废城市”主题宣传活动中融入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宣传。充分利用“6.5”环境日等时间节点、主题系列活动,通过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有针对性地宣传普及农业面源知识,增强公众生态环境意识和责任意识。有序推进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融入党政机关、学校、社区、农村等环境宣传培训工作,大力推广绿色生产生活方式,逐步形成全社会保护农业农村的良好氛围。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近年来,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稳步推进,农业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久久为功、接续攻坚。下一步,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以有效削减农业面源污染负荷,促进水、土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坚持“抓重点、分区管、精细治”的基本思路,统筹谋划、协同联动、突出重点、先试先行、优化政策、强化监督,在完善制度体系、加强部门协同联动、构建监测评估体系、强化支撑手段等方面狠下功夫,以钉钉子精神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贡献力量。
此函已经吴盛海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你们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回执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附件: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5月7日
联 系 人:杨 亮
联系电话:88521786,17384785648
邮政编码:401122
附件
承诺事项列表
序号 | 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分项列出) | 承诺落实时间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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