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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1050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2022-06-09


市政协九三学社界别

提出的《关于激发我市碳市场活力的建议》(第1050号)收悉,经与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国资委、市能源局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证监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重庆地方碳市场基本情况

重庆地方碳市场作为全国7个试点碳市场之一,也是西部地区唯一的试点碳市场,于20146月正式启动,经历了8个履约年度,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不断深化。2019年碳市场管理职能转隶后,市生态环境局通过不断完善制度规范、严把数据关口、狠抓履约管理、强化改革创新等有效手段,重庆地方碳市场交易日益活跃、量价齐升截至20223月底,累计注册控排企业241家、投资机构182家、个人客户340户,碳排放权累计成交量3730万吨,成交金额7.37亿元。2021年度,重庆地方碳市场交易量和交易额7个试点省市均名列前茅。

重庆地方碳市场为我市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发挥了积极作用,全国碳市场建设提供了可借鉴的独特试点经验,但在运行过程中还存在政策效力低、履约约束弱、配额分配欠合理等问题。目前,市生态环境局正着手修订重庆地方碳市场有关政策制度,优化配额分配方法,扩大市场体量,更好发挥碳市场在优化环境资源要素配置中的作用。

    二、有关工作推进情况

(一)修订完善碳市场政策制度。重庆地方碳市场现有相关政策体系是依据国家和我市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工作方案制定,随着形势变化,现有政策体系已不能满足当前工作需要,亟需对我市碳市场政策体系进行调整和完善。2021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加快推进重庆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配套制度修订工作。经过市场调研、座谈研讨、专家论证等过程20217月形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充分征求了各区县(自治县,含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以下统称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及社会公众意见。目前,《管理办法》已完成意见征集、公平竞争审查,经过不断修改完善,形成《管理办法》送审稿,市生态环境局局务会审议通过,并完成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核。

(二)积极培育优化市场氛围一是推动碳市场扩容增效。对地方碳市场纳入范围进行动态调整,降低我市碳市场纳入门槛,逐步扩大市场体量,目前,已发文就纳入标准及初始名单征求各区县人民政府、有关市级部门和单位等意见。是建好用活碳惠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平台,常态化推动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印发《重庆市碳惠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平台管理办法(试行)》,202110月在首届中国(重庆)广阳湾绿色低碳发展高峰会发布上线全国首个集碳履约、碳中和、碳普惠为一体的碳惠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平台。截至20223月底,碳惠通核证自愿减排量累计成交32宗,累计交易量250.3万吨,交易金额5511.8万元,有效助推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是积极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我市作为全国首个申请气候投融资试点的省市,编制完成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并上报国家。组建全国首个区域性气候投融资促进中心,推动建设气候投融资项目库。是协同推动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创建,会同人行重庆营管部发挥长江绿融通系统平台作用,组织好绿色企业、绿色项目征集,出台《重庆市碳排放配额抵(质)押融资业务指南(试行)》,推动金融机构投放优惠利率贷款,发行、承销碳中和债券,开展碳排放权质押贷款等气候投融资业务。

(三)推动川渝共建区域碳市场。为贯彻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有关深化跨省市碳排放权等交易合作方面的部署要求,发挥区域碳市场聚集带动效应,2021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与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就共建成渝双城经济圈区域碳市场开展了多次交流研讨,就进一步明确区域碳市场共建思路、加快推动合作进程等相关工作进行商。目前,正在推进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联合开展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清缴抵销推介,探索开展区域核证减排量互认等方面已初步达成合作意向。同时,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等要求,为维护全国碳市场的统一性,川渝两地将重点围绕参与全国碳市场建设加强控排企业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分析研究、碳市场能力建设等方面开展合作。

三、对建议的采纳情况

(一)组建西部绿色交易所方面。碳排放权交易平台(交易场所)是做大做强碳市场的重要基础设施。同时,重庆正在探索推进成渝双城经济圈区域碳市场建设,组建区域性绿色交易场所非常必要。结合重庆在碳排放权、排污权等环境权益交易领域经验,为更好发挥区位优势,助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2021年,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监管局等就专门组建区域绿色交易场所(曾提出“西部绿色交易所”的初拟名)统筹环境权益交易相关工作多次研究,并形成工作方案。新设立交易场所必须取得交易牌照,按照证监会牵头的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有关要求,要严格控制交易场所数量,省级人民政府审批设立交易场所必须取得联席会议(涉及20余个国家部委)书面反馈意见,难度较大。重庆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挂靠在重庆联交所)表示愿意组建绿色交易中心,并以《关于重庆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更名为重庆绿色交易中心的报告》向市生态环境局书面函商有关事宜。20223月,市生态环境局经研究,向重庆联交所复函,支持重庆碳排放权交易中心调整为重庆绿色交易中心,并指导其有序推进工作,为我市开展区域性环境权益交易探索路径、准备条件。

(二)深化碳市场制度建设方面。市生态环境局正在按程序推进《管理办法》出台。《管理办法》中,对本提案建议的优化参与主体范围和配额分配方法均予以采纳。《管理办法》以《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令第19号)及即将出台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为主要依据,总体架构及条款表述均参照国家政策结合重庆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从更好助推“双碳”工作层面完善措施确保碳市场平稳健康运行。在参与主体方面,适当调整了纳入门槛,扩大了控排范围。此外,还增加了对于控排企业动态管理的有关内容,对碳排放量达到标准线的企业将纳入管理,对碳排放量低于标准线或纳入全国碳市场的企业将移出管理。配额分配方法方面,借鉴国家对发电行业的管理要求,对于工艺成熟、通用性强的行业将采用基准线法。

(三)培育壮大重庆地方市场方面。围绕提案建议,市生态环境局在采纳吸收的基础上,将进一步推进好有关工作。一是扩大重庆碳市场参与企业主体,全面启动重庆碳市场扩容工作。经初步筛选,纳管企业将由152家扩大到400余家。二是进一步健全“碳惠通”平台,健全机制体制,大力推动重庆核证减排量(CQCER)开发,组织联交所、“碳惠通”运营单位分别和四川联交所、“碳惠天府”运营方沟通对接,推动区域合作。三是深入推动气候投融资试点,力争尽早获得国家批复。探索建立“碳账户”,盘活碳资产。支持组织金融机构,开发碳金融产品,积极营造金融支持碳达峰、碳中和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工作

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稳妥推进重庆地方碳市场改革增效。

一是深化地方碳市场管理体系建设。完成管理办法》等地方碳市场系列规章和政策性文件修订,推动碳排放计量、核算、报告和核查技术规范与国家统一,优化碳排放配额、自愿减排量交易机制,完善市场风险管理机制稳妥解决存量问题,推动碳排放向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

是推动我市地方碳市场扩容。推动完善我市试点碳市场制度体系建设,降低我市试点碳市场的纳入门槛,对不同行业、不同领域达到控排标准的企业应纳尽纳,扩大市场体量,增加交易活跃度。推动重庆地方碳市场在十四五”期间扩容、增效、升级,与全国碳市场有效协调、相互补充,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

是充分参与自愿减排市场。引导符合条件的项目业主做好项目储备,支持其按照相关规定开发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培育和支持市内有能力的机构,获得国家应对气候变化主管部门备案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核证资格。进一步完善重庆碳惠通平台制度体系建设,拓展碳惠通平台功能,充分发挥平台在减排供需端的桥梁作用。

是深入推动气候投融资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对实施碳减排和履约信用好的企业,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激发企业积极性和市场活力。发展碳金融,助力碳市场,研究开展碳远期、碳回购、碳质押、碳资产管理等碳金融创新业务。探索建立企业、个人等领域碳账户,为碳市场建设赋能。

感谢对我市碳市场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在实际工作中进一步研究吸纳您的宝贵建议,更好推动工作开展。

此函已经市生态环境局吴盛海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建议,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2511

人:许君

联系电话:8856322815922600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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